Re: [思辯] 穿迷你裙被強暴與放一千塊在桌上被人拿 …

看板ask-why作者 (拉拉拉)時間13年前 (2010/12/04 11:06), 編輯推噓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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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推文實在是覺得有點奇怪@@" 為什麼有些人總是好像只能從單方面看一件事情呢? 又不是說對立的兩個論點就沒辦法同時存在 錢放桌上被偷,放錢的活該,偷錢的也很沒家教跟貪漤 穿迷你裙導致遭遇被侵犯的機率上升或者真的被強暴了 她本身活該,強暴犯也該判死刑...... 最常聽到有人說,穿啥是我的自由,錯的是強暴人的人,你們應該去 要求犯罪的那些人而不是我 聽起來是沒錯啦不過.....還是覺得怪怪的? 家裡門要不要鎖也是人們的自由阿,怎麼沒有人因為這樣把家裡所有的鎖都拿掉 追求不住在鳥籠裡的生活? 記得國中的時候媽媽騎機車被撞了 在家裡大家都一直罵那個撞他的說全部都是那個人的錯,那個人有多惡劣又多惡劣 我聽他們罵了很久以後問說:媽,你是怎麼騎的?  聽了答案以後然後接著說:是他們的責任沒錯但是這種容易被撞的騎車方式跟觀念 即使你是對的,但以後還是很容易會再發生意外。 接著我就被狗幹了....說我不尊重媽媽,詛咒他啥的......Orz 對外論在法律之下論是非責任是沒錯 但是私底下面對自己的時候也是要自我檢討一下自己的行為 而受害者本身以外的人對於太嚴重的事情的發生的其實也不需 要去告訴他要自我檢討這件事情,只能祈禱他在某方面也會從 自己的行為改變來避開同樣的意外了 ※ 引述《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之銘言: : 冬天時,女生穿迷你裙被強暴 : 大眾均指責:色魔實在可惡,快將他繩之以法 : 我放一千塊在桌上然後去尿尿,回來不見 : 大眾均指責我:活該,誰叫你要放在桌上 : 而不是說:小偷真可惡,不是他的還亂拿 : 平平是犯罪,而且是誘人犯罪(放一千塊在桌上VS冬天穿迷你裙) : 也都是可以稍加注意就避免的掉(錢不露白VS保護自己) : 但為什麼大家看這兩件事情的看法會有如此巨大差異? : 很好奇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01.4 ※ 編輯: Petrucci99 來自: 112.104.101.4 (12/04 11:13)

12/04 12:02, , 1F
如果天下沒有任何強姦犯 女性只穿內褲出們也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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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3, , 2F
如果沒有竊盜搶劫的發生 自然不需要門鎖跟防盜系統
12/04 12:03, 2F

12/04 12:03, , 3F
後者只是因為前者的出現 而"不得不"的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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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4, , 4F
他因應的少 是自己的風險增加 但是沒有道德評價上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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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5, , 5F
反之 那些強姦犯跟小偷強盜 才是造成這一切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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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6, , 6F
他們使大眾必須在自己完全的自由 或是減損自由增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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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7, , 7F
選擇 但是重要的是 無論選擇哪一個 都是他們無可置疑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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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8, , 8F
利 沒有譴責的空間 那些犯罪者 是唯一應該承受道德評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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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08, , 9F
"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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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42, , 10F
所以前面才說,指責是否出現,是隨著社會的常態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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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43, , 11F
如果大家都習慣了穿裸露的衣服,那麼女性只穿內褲出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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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44, , 12F
變成了合理;如果生活在極度混亂的地方,女性便可能得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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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44, , 13F
自己遮蓋起來以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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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3:06, , 14F
指責不一定是基於道德責任,也可以是基於教育目的的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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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5:22, , 15F
強姦犯跟小偷強盜是所有動物的本性之一,只是人類發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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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5:24, , 16F
法律道德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不過也是有人不甩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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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5:48, , 17F
自由權利不應該被無限上綱,自由權利比起實質武力弱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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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5:51, , 18F
自由權利只是讓犯罪者"師出無名"罷了,最終受害的還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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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5:52, , 19F
害者,低調一點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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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1:39, , 20F
推i君 這就是我想說的 指責不一定是道德評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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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受害者的指責 是對於他因應風險策略選擇的正確性
12/05 01:39, 21F

12/05 01:40, , 22F
而不是有到得評價上的"錯"
12/05 01:40, 22F
文章代碼(AID): #1C-R0nC9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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