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嚴刑峻法有用嗎?

看板ask-why作者 (獲選者)時間15年前 (2008/12/04 19:0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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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johson (AL)》之銘言: : 以前商鞅變法,導致國家道不拾遺,山無盜賊,生活過的很安穩, : 除了一些貴族除外。 : 到了現在這個時代,嚴刑峻法行的通嗎?? : 現在社會一大堆殺人、搶劫、強姦的很多,先拿這三項罪名來說 : 若是用嚴刑不是能嚇阻之後想要犯案的人嗎? : 若是說太慘忍,可是只要不犯這些案,根本不會怎麼樣吧? : 另外想從這個議題問有關新加坡的問題 : 新加坡的人民是否對鞭刑感到不滿呢? : 治安好像也蠻和平的,若上述那三個罪名台灣也用鞭刑的話對國家會好嗎? 這有個問題 商鞅的法 未必是嚴刑峻法 之前在PTT的某歷史版有討論到 秦法未必如我們以前想的那麼可怕 大陸現在挖出很多秦代竹簡 解讀之後可知很多秦代的法令 很多都只是罰罰錢 做做勞役之類的 有興趣的人請到歷史類版找看看 我個人覺得 商鞅的變法成功在於言出必行 不容別人懷疑法律的威信 你守法 就沒事 不守法 那一定要言出必行的處罰 就算是王公大臣 你犯法也是照樣去罰 有二句成語 徙木立信 作法自斃 主角就是商鞅 徙木立信 史記 商君列傳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 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作法自斃 史記 商君列傳 令行於民朞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 怯於私斗,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 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后民莫敢議令。 中略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 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 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 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 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 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彊而賊入魏,弗歸,不可。” 遂內秦。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 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 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簡單的講 商鞅讓公權力成為不可動搖的象徵 有完善的法令 讓人民可以依從 犯法的人就加以處罰 讓人民不會心存僥倖 個人認為這才是他變法成功並使秦國強大的原因 不是嚴刑峻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104.27

12/04 20:51, , 1F
這讓人聯想到陳水扁,不過覺得以後大小官還是會貪污= =
12/04 20:51, 1F

12/04 20:52, , 2F
所以這不是絕對的原因,該說人性變牛馬了嗎Qzt
12/04 20:5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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