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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思辯] 嚴刑峻法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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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 看板: Policy. 標題: Re: [政策] 大法官釋字第263號. 時間: Tue Feb 17 01:33:56 2009. 恕刪. 法律的假設是在於人有充分的自由意志,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才能和政府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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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常常看到類似的說法,. 不過我覺得這話倒不一定能說得這麼滿,. 下面是剛剛在八卦版看到的新聞,. 裡面有一段是這麼說的:. ". 阿里說,就算外國海軍真的抓到他的手下,「被抓者受到的懲罰大概是免費送回海灘。」". 新聞附在文章末,暫且不論阿里的說法有沒有道理,但其實犯人還是有顧慮到更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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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官府出厚賊. 教育原理都是指明獎勵[誘因]比處罰更有用. 當然這是對小孩而言 我是不知為什人長大了方法就要變相反. 這要看犯案的人是因為衝動的多 還是有經過計算. 犯案的人都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大概會被判什麼刑嗎?. 極端的人做的時候似乎都沒有在管這些. 內心的衝動和當下的需求對某些人而言比遙遠的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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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個問題. 商鞅的法 未必是嚴刑峻法. 之前在PTT的某歷史版有討論到 秦法未必如我們以前想的那麼可怕. 大陸現在挖出很多秦代竹簡 解讀之後可知很多秦代的法令. 很多都只是罰罰錢 做做勞役之類的. 有興趣的人請到歷史類版找看看. 我個人覺得 商鞅的變法成功在於言出必行 不容別人懷疑法律的威信.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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