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古典文化的價值
首先,小弟對於文化的範疇尚未有完整的定義,因此僅就幾個例子
來討論目前的疑惑。若有版友有不同的想法或解讀亦可延伸討論之。
林懷民嘗謂:「文化只是政府的口號!」也難怪,在一個失業率居
高不下,工作難找,生活即將成為問題的背景下,「文化」有何價值?
談論地位之前,「價值」總要先擺出來炒,資本主義下,有利可圖當然
是發展的動機和基本要素。
文化是什麼?在不少人的眼裡,不外是些文學、音樂、繪圖、舞蹈
、動畫、電影等藝術的綜合。然後理宜氣狀的人就多了:「何故學死文
言文?寫報告不用,寫論文不用,記事不用,網路聊天不用,甚至為文
寫作也不用。」那麼,文言文為什麼該學?為的是什麼?其價值是否高
於白話文?(高到佔用白話文在高中國文課文的比例……)
台灣人在影視、動漫、遊戲、追星的消費其實不少,相關生產者雖
不少但似乎不被重視,例如電影來自美國、動漫日本居多。而政府對文
化的投資更少得可憐,尤以古典文化為甚,當大陸開始發展中醫、武學
、文學之時,台灣卻不斷向腳下挖土掘根,「我們不能當中國人,要當
『台灣人』」──不過另一方面卻拚命哈日哈美哈韓。
林懷民先生的「文化」在下理解為「古典文化」。如果文化與藝術
的價值在於有人欣賞和消費,那麼時代有時代的需求,當大數奔向流行
,市場機制開始淘汰雲門舞集、歌仔戲,或文言文寫成的古典文學,使
得發展這些「產業」顯然「無利可圖」之時,我們應該為什麼理由重視
、維護、發展、發揚它們?
如果古典文化不當以市場機制和消費多寡衡量,那麼它的價值為何
?應如何看待與衡量?
若言太極拳、氣功、中醫、宗教信仰有其不可取代的實用價值,尚
可說得過去。那麼古典文學、國畫、書法、歌仔戲、布袋戲的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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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問號都算是問題,希望末學的表達能力尚足以讓各位大大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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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rsspear 來自: 59.121.120.204 (02/1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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