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古典文化的價值
※ 引述《sarsspear (沙士比亞)》之銘言:
: 文化是什麼?在不少人的眼裡,不外是些文學、音樂、繪圖、舞蹈
: 、動畫、電影等藝術的綜合。
會這樣想的大概只有用中文思考的人
文化就是人文 也就是人類活動
人類的活動受地域的影響很深
但自從電視、網路無國界後 文化的區分就不太適用於地域
於是就產生了很多說法 酸一點的像"跟風" 甜一點的像"大同"
: 如果古典文化不當以市場機制和消費多寡衡量,那麼它的價值為何?
: 應如何看待與衡量?
建議你用"藝文"來替代你想表達的
藝術的創造原本就不是為了謀利
但藝術作品可以謀利 因為結合了行銷手段
藝術本身也許不是商品 無法以金錢來衡量價值
但"買賣藝術"就變成了商業行為
它的價值為何?
無形的不可測 有形的端看商人的行銷手腕 零至天價都有可能
--------------如果硬要將文化和藝術做一個混談------------------
那麼:「藝術算是小眾文化吧。」
至於弱勢文化
小眾不一定就弱勢 法語和中文就是兩個極端又典型的例子
還請別把小眾和弱勢搞混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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