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賄選悖論

看板ask-why作者 (CDE)時間16年前 (2008/01/12 17: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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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saka80 (osaka)》之銘言: : 雖然沒什麼意義,不過有些部份蠻有趣的 : ※ 引述《TCDE (CDE)》之銘言: : : 反賄選可以為競選人降低選戰成本。其手段是利用宣傳工具, : 有賄選選戰成本:賄選可影響投票人數*平均有效金額+文宣及其他費用1 : 無賄選選正成本:(文宣及其他費用2,可得到等效賄選票數)+文宣及其他費用1 : 只有當你證明出: : 得票數相同時 賄選可影響人數*金額 < 文宣費用2 : 才可以證明降低成本,也才可以用此作延伸推論 : 你如果能提出最佳費用分配法則的數學模型,相信各政黨會很有興趣 : : 其真相是,競選人不願拔一毛(多毛)以利民所捏造的謊言。 : 你用『真相』來敘述的內容,無法證明為真吧? 其實那只能算是心理推演,也就是僅關心邏輯上的合理性,而不關心結構上到底如何。 : : 競選人借用國家資源(政策福利等),以人民納稅錢為支票,向人民買票。 : : 如︰候選人向若干公司承諾支票,公司仗其影響力,使選民支持該候選人。 : : 候選人開出每月發給若干元福利金的政見。 : 候選人不是金礦或者農田或創意生產,金錢上無法有正的通量 : 所以會選資金必定來自於投資者,投資者會以投資報酬率來衡量這件事情 : 以資金的流動會變成這樣 : 選舉投資者 <--> 候選人 ->選民 : 除非候選人擁有等效於數間公司的經濟創造能力,否則 : 要兼顧選舉投資者的投資報酬率,與選民的選票"利息",我認為是很困難的 : 假捨此『天下奇才』候選人真的存在 : 那他自己創公司找人投資就好了,何必跟我們這群人分享經濟產出呢? 直覺的想法就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將使後一策略遠優於前一策略。 其實我一開始的重點並非選票只能以買賣方式交易, 我也不認為購買選票就一定有利,真有那麼簡單就好了。 另外,也不應該忽視演化的可能性,一開始可能會和如你所說的, 和過去禁止買賣的情況沒有太大分別,但演化終究會漸漸發揮其效應。 而且我主要的重點是,為什麼要硬性打斷潛在的未開發地? 固守少數人的利益?懼怕變化多端的遼闊世界? 另外一點就是買賣選票合理化的觀點,可有效建立一種回饋機制, 這種機制總比從電視上看候選人演出來的有意義吧? 簡單講,禁止買賣選票就相當於少了根筋,或是過於空泛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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