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邏輯與事實?

看板ask-why作者 (Mon)時間19年前 (2006/07/20 07:5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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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科學的那套邏輯推演的思考方式 應該是從物理學的精神而來的: 有系統的觀察 提出假說以解釋現象 再借此假說預測和改變未來的現象 如果這個假說禁得起長時間的考驗而不出錯 這假說就變成了定律 新的假說就可以用此定律為基礎 再來解釋其它現象 如此不斷地往上架構 而能解釋及改變各種現象 這種經由不斷觀察 假設 實驗 推翻與建立的過程 類似中國一句成語 "格物致知" 窮盡一切事物的最基本 從物質科學來看 這種科學會越變越細 越分越多 因此會越來越複雜 所以人們會困惑: "究竟現在所謂的真理與真相會不會在未來被推翻呢?" 暫時跳脫格物致知的思考 回頭來看看中國的道德經是怎麼說 老子開宗明義就說了 "道可道 非常道" 也就是說 "這世界上所有的道 其實並不是道" "你說他有道 其實他沒道" 有點類似 "見山不是山 見海不是海"的觀點 言下之意 我們觀看事物的角度 切入點不同 我們看到的東西就不同 這跟量子力學所提的 粒子說 波動說 的二象精神 是不謀而合的 科學當然有主觀成分 你的觀察點 再進展到提問的切入點 這時就產生了主觀 這其實是由主觀而意圖建立的客觀 實驗並不是檢驗真理的不二法門 "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方法 能做到的 才是真理 所以當今很多學說 都難免有例外 代表它在某些地方是失敗的 也就是 它並不是真理 現代科學的盲點在於分工越來越細 硬是要在雞蛋裡挑骨頭 表面上看來是百花齊放 套句古語 "智者察同 愚者察異" 研究方法應該是整合既有的東西 努力打造大一統的理論 而不是越分越細 應該放諸四海皆準的 ※ 引述《pochadog (等待)》之銘言: : 事實的存在與不存在,可以以各種方法定義。 : 定義的標準,以人主觀和客觀的因素而定。 : 常常有人說"眼見為憑",以所見為存在的依據。 : 或是以邏輯推論的方法,推導出事實。 : 但是問題就在這邊....眼見為憑, : 你要如何去證明你一輩子不會看到的事物為真實的。 : 你如何證明..E=mc^2 是正確的?你如何證明牛頓三大運動定律是正確的。 : 即使你用你的方法證明出來了,但所為的例外那又該怎麼解釋 : 不是應該要再你的理論或邏輯之內嘛?有例外,就代表邏輯推論有錯誤的地方?? : 眼睛所看不見的東西,並不代表他不存在。看到的,又可能只是假象。 : 以邏輯推論,會有例外的出現。那麼,假說和學說在還沒有被推翻之前, : 就是正確的嘛? : 那事實,是非,對錯....等, : 又有誰能夠完全的確定呢?只要是人為,必有主觀。 : 即使是法律也是一模一樣,客觀(主觀的集體!?)加習慣.. : 在這個法律之下,犧牲了一部份的人的利益,法律又有什麼值得遵守的?? : 還不是建立再多數人的,而不是建立在"全體的"利益。 : 看的懂得人,有心回答的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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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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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在以前是只有哲學,科學是工業革命之後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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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該說是哲學那套方法被用在物理學上。
07/20 09:5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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