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邏輯與事實?
※ 引述《pochadog (等待)》之銘言:
: 事實的存在與不存在,可以以各種方法定義。
: 定義的標準,以人主觀和客觀的因素而定。
: 常常有人說"眼見為憑",以所見為存在的依據。
"眼見為憑" 中的"眼見"只是一種參考
: 或是以邏輯推論的方法,推導出事實。
: 但是問題就在這邊....眼見為憑,
: 你要如何去證明你一輩子不會看到的事物為真實的。
邏輯推論分為兩種 1.討論存在的東西 2.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不要太強調"眼見為憑" 科學中 就算你看到這個現象 也不會說這現象是真實發生過的
: 你如何證明..E=mc^2 是正確的?你如何證明牛頓三大運動定律是正確的。
: 即使你用你的方法證明出來了,但所為的例外那又該怎麼解釋
理論當然會有例外 , 因為它是"理論"
而有例外正表示著 "理論"的瑕疵 , 持續的修改理論 可使理論趨近完美
: 不是應該要再你的理論或邏輯之內嘛?有例外,就代表邏輯推論有錯誤的地方??
: 眼睛所看不見的東西,並不代表他不存在。看到的,又可能只是假象。
: 以邏輯推論,會有例外的出現。那麼,假說和學說在還沒有被推翻之前,
"以邏輯推論,會有例外的出現"
請舉例
: 就是正確的嘛?
: 那事實,是非,對錯....等,
: 又有誰能夠完全的確定呢?只要是人為,必有主觀。
: 即使是法律也是一模一樣,客觀(主觀的集體!?)加習慣..
: 在這個法律之下,犧牲了一部份的人的利益,法律又有什麼值得遵守的??
: 還不是建立再多數人的,而不是建立在"全體的"利益。
: 看的懂得人,有心回答的人,謝謝。
論邏輯科學幹麻提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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