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邏輯與事實?

看板ask-why作者 (藍寶)時間19年前 (2006/07/16 06:27),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zaaz (...)》之銘言: : ※ 引述《pochadog (等待)》之銘言: : : 事實的存在與不存在,可以以各種方法定義。 : : 定義的標準,以人主觀和客觀的因素而定。 : : 常常有人說"眼見為憑",以所見為存在的依據。 : : 或是以邏輯推論的方法,推導出事實。 : : 但是問題就在這邊....眼見為憑, : 問題出在眼見為憑? 眼睛事實上就是一個完全主觀的工具, : 科學上的任何事絕對不會用眼睛來證明,只會用眼睛來假設 : : 你要如何去證明你一輩子不會看到的事物為真實的。 : 如何證明眼睛看不到的?你也把人類看的太扁了吧,況且眼睛看到的只是參考 : : 你如何證明..E=mc^2 是正確的?你如何證明牛頓三大運動定律是正確的。 : : 即使你用你的方法證明出來了,但所為的例外那又該怎麼解釋 : : 不是應該要再你的理論或邏輯之內嘛?有例外,就代表邏輯推論有錯誤的地方?? : : 眼睛所看不見的東西,並不代表他不存在。看到的,又可能只是假象。 : : 以邏輯推論,會有例外的出現。那麼,假說和學說在還沒有被推翻之前, : : 就是正確的嘛? ^^^^^^^^^^^^^^^^^^ 科學本來就是由反證而來的, 我們只能說我找到什麼反例, 而證明哪個假設是錯的, 但再多正面的事實都無法無法去證明哪個是對的, 所以在人們還沒有找出反例之前, 假設是成立的。 ps:所以阿飄是存在的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8.15

07/16 11:45, , 1F
你說的是證偽原則 但證偽不能適合在所有領域吧.....
07/16 11:45, 1F

07/18 12:57, , 2F
請參考 135 篇
07/18 12:57, 2F
文章代碼(AID): #14kMlKt0 (ask-wh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kMlKt0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