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文] 邵玉銘、開羅宣言的重要歷史意義

看板Warfare作者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時間9年前 (2015/03/28 20:30), 9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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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calebjael (calebjael)》之銘言: : : 否﹐放棄與主權轉移無關。 : :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你就能明白了。 : : 現在“日本的北方四島”﹐是爭議地﹐日本認為屬於日本﹐俄羅斯認為屬於俄羅斯。 : : 好﹐現在假如普京腦袋被隕石砸到﹐明天公開宣布“俄羅斯放棄北方四島”。 : : 那麼﹐請問在俄羅斯放棄後﹐北方四島屬於誰﹖ : : 答案是﹐屬於日本﹐因為爭議雙方一方自動退出﹐自然歸另一方完全擁有。 : : 日本無需﹐也不用再找俄羅斯簽訂條約﹐才能算擁有。 : 顯然這是你對國際慣例的誤解與不當想像. : 還有, 舉的例子居然是自己的架空想像, 這也太不倫不類了. : 底下那堆跳針的回應我就刪了. : : 所以﹐最後我們來看一個歷史上的真實例子﹕ : : 1946年﹐在日台灣人因參與黑市交易﹐與日本黑道起沖突﹐發生大規模鬥毆﹐ : : 即澀谷事件。(台灣人死7人﹐傷18人﹐36人被捕) : : 日本警察介入﹐逮捕台灣人之後﹐不是參照“日本國民自行審理判決”﹐ : : 而是參照“戰勝國國民待遇”﹐移交給聯合國駐日本盟軍總司令部(GHQ)處理﹐ : : 由GHQ成立一個主要由美國軍官組成的法庭﹐分別判處涉案台灣人2-3年徒刑。 : : 然後依外交慣例﹐並沒有在日本服刑﹐而是執行“驅逐出日本、不得再進入日本”﹐ : : 這些人就回台灣了。 : : 那麼很明顯的﹐誰在認為1946年的台灣﹐還是日本的一部分﹐ : : 台灣人依然是日本人呢﹖ : ======================================================這一段有問題 : 假如在日台灣人是中華民國國民, : 依照戰勝國國民待遇, 應該是遣送至中華民國法庭受審. : 但是GHQ是進行軍事審判, : 承認了日本警察對在日台灣人的管轄權. : 背後的邏輯就是: : "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 台灣人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 另外, 當時的日本國國民犯法也都是送GHQ進行軍事審判. : 到底是怎樣的思想, : 才會在論證中舉出反而對自己不利的例子(抓頭). : ======================================================= : 剛剛去翻找了一下原始資料, 這個說法有點問題, 修正一下. : 澀谷事件, 大致上是日本警察逮捕在日台人, 並造成台人2死. : 移送GHQ審判後, 在日台人遭到遣返, 日本警察無罪釋放. : 這個事件中, 可以看出盟軍(美軍)承認了日本警察 : 對在日台人的管轄地位. 這對蔣介石而言當然是不可接受的. : 因為這等於美國承認在日台人不是中國人, : 不過美國最終還是把這些台人遣返了. : 這當然不是美國精神分裂. 用個比較通俗的比喻來說, : 台灣已經預定要嫁給中國, 但是婚禮還沒舉行, : 所以中國還不能把台灣當成自己老婆. : 以下列出一些支持此一論點的說法: : ◎1946.9. 美國國務院致ROC政府備忘錄,表明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 1946.8. 英國外交部致函ROC外交部,略謂「…台灣雖已經由ROC佔領, : 英國政府欠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ROC國籍」。 : ◎1949.1.19.(路透社南京電)「對於南京政府一部分遷往台灣,美國 : 已向國民黨警告,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美國根據開羅宣言協定,盟 : 總對台仍負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都台灣」。 : ◎1949.1.22.(合眾社台北電)「如蔣介石果真前來台灣逃避中共報復 : 或在台北設立流亡政府,那麼他將在一個非正式屬於中國的領土上進 : 行活動。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中國對於台灣僅有實際管轄權,而 : 非真正合法的統治權,有待對日和約簽訂之後。」 : ◎1949.12.23. 美國國務院在「福爾摩沙地位政策資訊」中特別指示 : 第28號:「台灣的最終地位應由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決定。」 : (城仲謀, 2009) : : 你的以為比較與世界主流觀點不同。XD : : 所以現在是第二馬耳他騎士團﹖XD : 你要自以為是世界主流就請便. 我再說一次 2013年日本通過一個紀念日 主權恢復日 這一天是紀念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日本重新擁有主權 安倍首相的演講有承認1945~1952年日本長達七年時間沒有主權 你的邏輯在日本的眼中完全不值得一提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7.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27545844.A.023.html

03/28 20:31, , 1F
照那個人的邏輯看看 日本當時非主權國家 所以簽的條約
03/28 20:31, 1F

03/28 20:31, , 2F
其實是無效的 舊金山和約無效!
03/28 20:31, 2F
※ 編輯: godivan (223.137.197.155), 03/28/2015 2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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