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二戰德國陸軍素質最高的依據是什麼?

看板Warfare作者 (Kaiser)時間10年前 (2014/06/30 05:22), 10年前編輯推噓29(2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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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沒有營利或交論文,就可以無視別人的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PTT再怎麼說,也不是 完全不公開的網路空間。當你在此發表一篇文章,內中大量引用人家已經公開發表過的概 念,卻沒有告訴閱讀這篇文章的讀者,這些概念是引用他人的,就已經產生抄襲與剽竊的 嫌疑。這跟你最後發表的東西品質到底好不好,完全八竿子打不著。 概念的引用,本身就需要說明。文字敘述是否一致,只不過是一個判斷上的技術層面。 否則同樣算是偷襲與剽竊。連原作者沒有在自己晚發表的作品上,引註說明自己已經發表 過的觀念,都可以列入所謂的「自我抄襲」,請問非原作者的他人,在引用他人的觀念與 著作時,就沒有這種問題?至少,你必須說明,你的概念是出自某某人的哪個著作。 何況,你的問題根本不在於是否侵犯了滕昕雲關於「德軍閃擊戰並非間接路線而是包圍會 戰」的這個論點。就算滕昕雲只是將普德學派的一般概念整理過來並發表,他在中文學界 就是有他專屬的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任何其他人在之後要再度論及普德學派,除非是想 探討滕昕雲完全沒有觸及到的部分,否則不管你是支持還是反對他的論點,都必須說明他 曾經在什麼時候,於什麼著作中,探討到你現在討論的議題。然後,你再說明為什麼支持 或反對,你這麼做的原因何在。而不是混在一起大鍋炒。更何況你還用他的譯名,難道不 需要提到他的名字與著作?光是這裡你就站不住腳,不用說其他概念的部分。難道說因為 克勞塞維茨如此有名了一百多年,所以現代人可以完全不提到克勞塞維茨,就直接拿他的 思想來充作自己的東西? 最後提一下,滕昕雲在那本書的第一章與第二章裡頭,關於普德學派的戰略思想的介紹, 就是圍繞著作戰思維去發展,不僅提到了從拿破崙戰爭開始的新戰爭型態導致的概念轉變 ,也提到老毛奇對作戰概念的發展。然後他再帶到兩次世界大戰,不僅有希里芬計畫,還 提到德蘇兩國對於作戰概念的差異,甚至也提到盟軍對作戰的運用。「作戰」是普德學派 獨特的戰略思想,類似這樣的文字敘述也出現在這些章節裡。 「閃擊戰:迷思與真相」,是2003年的書,已經絕版。真的尊重滕昕雲,就去圖書館找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84.244.2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04076973.A.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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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那本書的第一章是從13頁到29頁,內容和你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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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甚多,並沒有啥拿破崙戰爭到希里芬計畫,那是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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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很很感謝你的補充,因為我人在美國,手邊沒書,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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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靠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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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smarck (71.84.244.251), 06/30/2014 05:57:00

06/30 06:17, , 5F
無限上綱又ㄧ典範,你怎麼不提你偷襲與剽竊的定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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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9:22, , 6F
夠了好嗎......這又不是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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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有關克勞塞維茨的問題:當然可以當然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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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認為在文章前加個"滕昕雲老師認為"這樣的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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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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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也就是樓上說的那樣,但也就是那樣沒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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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問藤學長的看法不是最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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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說話常常用很多李敖的觀點,從此以後我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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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曰,哇靠我又不是在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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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照這標準玩,本版文章至少有一半都是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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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標準你自己很嚴格遵守,但不代表應該用在其他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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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或許是知識淵博的人,但也展現很多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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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病:尖銳與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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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也是要尊重一下 高標準不一定算尖酸或刻薄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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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1:23, , 19F
夏天到了 很多大大火氣都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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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會來這個版的多少會注重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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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說PTT始終就只是PTT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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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史版不愧為戰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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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不引經據典 就像那個號稱自己想出核融合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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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有號稱了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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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鼻小眼 有夠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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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sm並沒有號稱前文的內容都是他想出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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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真的書看太少了,不然我相信沒人會認為鹹魚可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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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普德學派(那樣就變成一代宗師或者另一顆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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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講,鹹魚上面幾百字的短文大概就是"閃擊戰 迷思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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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要,但那本書的附標是"普魯士/德意志軍事思想的詮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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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只要看完滕的裝甲雄師前三部,大概也能講出相同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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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討論幽默感一詞的時候可不會言必稱林語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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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麥這講得有點過了,而且我記得超過百年以上的,著作權自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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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自動消失不是嗎?所以引用古人完全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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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史板不是某個研討會場會是學術論文/期刊,其實我覺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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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標準別訂這麼苛,我本身在學術界,當然知道剽竊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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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只要發文者沒直白的說「這是我的原創」,我想別把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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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到像學術界審文的標準,倘若這樣幹,我寧願去投期刊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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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在這裡發文,畢竟投注心力一樣,在這發文卻是無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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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真的會有人認為那些東西是sfsm的原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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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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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下旬剛公布的著作權法 第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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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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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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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第十八條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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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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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05, , 47F
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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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05, , 48F
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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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05, , 49F
不構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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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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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之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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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07, , 52F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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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獵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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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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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原理、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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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附引用,但也沒吹牛說自創,我個人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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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沒引用呀~~~我要引用直接一個字一個字打上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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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滕老影響,在敘述上和滕老相似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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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滕昕雲在自己著作或是雜誌投搞都會不厭其煩再次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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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篇文是不是我原創還是受滕昕雲影響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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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原PO回台灣後翻翻你那唯一一本滕昕雲的書,敘述上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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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的手法,事實上在沒有作者同意下引用文章那才真的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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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07, , 63F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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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不"需要作者同意,前提是要把他的名字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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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45, , 65F
喔!感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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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10, , 66F
論文或投稿/發表等級必須詳列資料來源供查詢跟負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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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10, , 67F
般狀況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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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13, , 68F
不然會搞到連回答問題都要先回去查出處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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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2:01, , 69F
amaranth簡化了我的論點(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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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29, , 70F
就我讀起來,鹹魚大主要是介紹,並不覺得有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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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俾斯麥大能提供滕昕雲,讓大家也學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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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BBS是交流平台,引用上可參照學術但毋需同等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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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2:55, , 73F
推文中肯多了,說真的,這裡說到底不是正式學術場合,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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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2:56, , 74F
有必要搞得道德魔人,鹹魚大也沒挑明說這都是我的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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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2:57, , 75F
照你這種說法這個板一半的文章都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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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1:37, , 76F
你用中文有先註明來源是倉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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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1:37, , 77F
以後是不是每一句話都要註明引用的學派來源??
07/03 11:37, 77F

07/03 11:50, , 78F
沒有同儕審核通過不得發文
07/03 11:50, 78F

07/05 19:35, , 79F
人家好心po個文章還要被你規定怎麼寫 真不知你是哪位
07/05 19:35, 79F
文章代碼(AID): #1Ji8EjQ6 (War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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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i8EjQ6 (War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