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做的罪惡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件對的事情了,那麼,間接導致這個「對的決定」的大熊,比起那個
: 決定什麼都不做結果造成「一百個無辜的人死亡」而必須負起至少一點責
: 任(儘管不知道到底一點責任是多少)的我,還更積極地參與了我做出正
: 確決定的過程,這樣的大熊,是不是多少也可以接受到「我的對的決定」
: 的光環呢?
: 如果我什麼都不做,導致我必須對大熊幹掉一百個人負起一點責任,我想
: 大熊做了那麼多,好讓我做出對的決定,大熊更有理由多少接受一點表揚
: (儘管我們不知道一點表揚是多少)。
如果決定論為真,而且大熊真的知道我會怎麼選的話,我想他必須為我的
"那個"選擇結果負責。
如果大熊自己也不知道我會怎麼選,那麼,我想,他應負的責任應該相當於
做了一件事使得要嘛死掉99個無辜的人,要嘛死掉100個無辜
的人,前者的機率是n,後者的機率是1-n。
加上
做了一件事讓別人受到如我一般的內心煎熬。
的人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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