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唯心論,唯物論,二元論??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涉事)時間19年前 (2005/04/03 00: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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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tus (閒的發慌)》之銘言: : ※ 引述《popandy (pop)》之銘言: : : 我的理解是 : : 知識論方面觀念論主張:知識的來源是觀念,觀念的範圍就是知識的範圍 : 在知識論中,有所謂知覺的理論,略分為三種 : 1.實在論(realism):物質對象是獨立存在著的,不論是否被人所知覺到。 : 2.觀念論(idealism):否認物質對象可以獨立存在 : 3.現象論(phenomenalism) : 主要課題是:探討我們的感官知覺能夠提供給我們什麼樣的訊息 針對你提出來的分類與初步定義(從該講義),我有兩個想法 第一、如果是從認識論的面向來處理認識與對象之間的關係, 那麼何以定義的著重之處不是在知識,而是在存有?我以為比 如,上開分類的實在論,其表述或許以認識對象獨立於認識作 用而存在,而觀念論或以認識對象無法獨立於認識作用而存在 ,會比較清晰地表現認識論的問題意識。 第二、有關「對於某個個體沒有觀念,則它就不存在」這項主 張,我會認為它是在處理形上學的問題。理由在於,它是追問 個體所以存在的條件,而不是在追求對於該個體得以認識的條 件或者認識作用與認識對象之間的關係。如果是在處理知識論 的問題,那麼我認為它的表述可能如下:「我們對於某個個體 的認識,無法獨立於認識作用之外,而認識作用則涉及認識所 以成立之諸多條件」。 這兩點是我初步的想法,請多多指教。 另外,針對所謂現象論,我自己想這一術語應該與現象學不同 ,不過不知道有沒有版友能夠針對現象論多作說明?我滿好奇 的。 -- Legalservice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服 務 社 Legalservice ╭─ . ‧ I n f o r m a t i o n ‧ . ─╮ │ 地 點 台北市徐州路21號 台大法律學院大禮堂服務時間 每週六下午一點 至當日案件處理完畢為止(免費)掛號時間 週六下午十二點四十五分至兩點半 (限當日掛號)電 話 (02) 239405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48.235 ※ 編輯: maximilian 來自: 218.166.148.235 (04/03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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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gree u ...當初沒仔細注意..謝謝你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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