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關於21日演唱會換區事件
代友人massy PO文
有網友私下來信詢問,當初也是被迫換位的受害者,
現在想一起提出申訴,不知道還來不來得及?
目前事發還沒超過一個月,立刻申訴都還來得及。
由於申訴對象都是超級圓頂,即使大家各自提出申訴,最後也是併案處理。
有意提出申訴的網友,不妨先打電話到台北市府法規委員會本案承辦人:
廖郁茹(1999轉1028)問問看能否直接向她提出申訴,
或許可以省去等消保會轉公文過去給她的手續。
(之後市府也得再轉去主管機關文化局去執行"要求超級圓頂回應消費者"的動作)
另外,今天已經有申訴者收到文化局來函,
通知15天內超級圓頂必須要跟消費者聯絡。
所以有意申訴者,請盡快在一週內採取行動,
不然就有可能會分成另一個案子來處理了。
以上,最新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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