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遠航罷飛吳哥窟受害者

看板Tour-Agency作者 (旅行為下一次出遊找靈感)時間12年前 (2012/02/24 11: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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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客人真的很愛動不動就說要賠償賠償 要賠 也請找航空公司 不要找旅行社 你標靶錯了 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 第 十五 條:(非因旅行社之過失無法成行)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旅遊團無法成行者,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 成行時應即通知甲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甲方,致甲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 旅行社唯一要做的事情 就是通知你而已 可沒有說要賠錢 因為不是他們的問題 人家一毛都沒賺到 要賠啥? 退費的話 等於還浪費時間幫你辦簽證做白工 電話聯絡等等 他們也是受害者 都沒跟你要那些電話聯絡費用了 你在那邊跳出來要人家賠啥? 第 二十八 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 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 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 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前項為解除契約之一部後,應為有利於 旅遊團體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同意者,得拒絕之),如因此支出必要費用,應由甲方負 擔。 雖然下面這個法條是出發後的 但還是給你看一下責任歸屬 有任何需要賠償的 請直接找該單位旅行社最多就是協助 沒有要幫你解決問題的義務 請搞清楚狀況 服務是要付費的 你沒有給人賺到錢 就別浪費人家時間 第 三十三 條:(責任歸屬及協辦)  旅遊期間,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搭乘飛機、輪船、火車、捷運、纜車等大 眾運輸工具所受損害者,應由各該提供服務之業者直接對甲方負責。但乙方應盡善良管理 人之注意,協助甲方處理。 ※ 引述《lovelaura (祕密花園)》之銘言: : 原本二月二十五日要出發的,在昨天被告知,我和同行友人, : 機位被拉掉了。 : 遠航機位一六四,通里薩航空機位一四四,所以有二十位要壯 : 烈犧牲...(很不幸我中彈了)...... : 我參加的是中部的一個小旅行社的團,不過後來我查詢到其實 : 其流程和北部某X寶假期是一樣的。 : 雖然,這是兩家航空公司間的糾紛,但是旅行社不能以一句「 : 這不是我們的責任」來推諉吧!事後都沒有道歉也沒有拿出賠 : 償的誠意。 : 我參加的那家小旅行社實在是...只會一直說不是他們的問題。 : 今天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旅行社本來就有幫旅客解決問題的義 : 務,不然我自由行就好了啊。 : 會再持續追蹤旅行社的後續處理...... : 不知道有沒有此次遠航罷飛吳哥窟的受害者,可以分享一下心 : 情...... : 這次第,怎一個贛字了得! -- 「人的生活就像野地裡長得漂漂亮亮的一朵花; 來了一隻山羊,把它吃了,那麼,這朵花就算沒有了。」 ─安頓‧契訶夫,《伊凡諾夫》,第一幕,第三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8.17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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