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看板Tech_Job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9年前 (2016/07/24 10:10), 編輯推噓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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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銘言: : 在南科某公司上班快滿兩個月 : 昨天上班時主動跟主管提出離職 : 結果主管說不給離職 起碼要提前一個星期 : 一定要跑完離職流程 面談 才給離職 : 說最快離職起碼也要到禮拜五 : 叫我隔天還是要來繼續工作 不來就是曠職 : 如果曠職三日就是資遣 : 我詢問該名主管 勞基法沒規定三個月內離職要提前一星期說 : 他說公司有公司規定 你離職沒提前一個星期 : 我就是記你曠職 曠職三日資遣 : 到時候被扣薪 或是怎樣 : 不要到時候來找我求情 自己辭職 曠職三日後開除 這兩種在法律上是一模一樣的。 但是以你的狀況,公司的對策就是扣住薪水不給。當然公司絕對違法。 只是公司欠我兩萬,找律師就要花六萬。告下去根本不合算。 建議是這樣 1.勞工局調解不用錢,自己到勞工局填表格,等調解。 2.可以要求勞工局做勞動檢查。順便填一填。 注意的是1,2是不同項目,你就是要填兩張表申請。 勞工局沒有這麼熱心,一定是民眾叫一下,勞工局才會動一下。 反正都要調解了,蒐集出缺勤資料/email紀錄/Line/出差紀錄 證明有加班,能拿就盡量拿。 不管是調解,還是勞動檢查,勞工局都會公文通知你,確定地址不要寫錯。 申請勞動檢查,沒有規定要在職,離職後一樣可以聲請。 有個技巧就是 公司有12345違規,你就只檢舉1。 勞動檢查,抓到12違規。勞工局會公文通知你結果。 然後你再檢舉一次,檢舉3 這樣懂了吧!嘿嘿嘿 如果公司很屌不甩調解,那就沒轍,一定要上法院。 律師費不能省,加油共勉之。 -- 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9.html 1.馬英九維護台灣主權 6.徐旭東宣佈投資全面離開台灣 2.江宜樺愛護學生 7.連勝文表示我的一生充滿挫折 3.戴盛益建議沒錢跟父母借 8.慈濟善款全面救助窮人,絕無貪污 4.趙籐雄呼籲大家不要炒房 9.劉黎兒宣稱太陽能比核電便宜 5.施振榮談創新 10.台灣富人呼籲,證所稅/證交稅打趴經濟,應全面廢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40.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9326242.A.15C.html

07/24 10:38, , 1F
好聚好散
07/24 10:38, 1F

07/24 10:41, , 2F
公司於我不仁義在先還要求好聚好散 1F真奴也
07/24 10:41, 2F

07/24 10:42, , 3F
好聚好散是對勞資雙方說的話吧,不是拿這句逼勞方把壞處吞
07/24 10:42, 3F

07/24 10:42, , 4F
下去吧,別弄錯了
07/24 10:42, 4F

07/24 10:47, , 5F
噓1F,怎麼這麼替老闆著想~
07/24 10:47, 5F

07/24 10:53, , 6F
你要好聚好散,公司有跟你好聚好散嗎?
07/24 10:53, 6F

07/24 11:15, , 7F
還好聚好散咧 可悲
07/24 11:15, 7F

07/24 12:03, , 8F
好聚好散個雕,你對我不仁,我何必對你有義?
07/24 12:03, 8F

07/24 15:20, , 9F
一樓是腦袋怎麼啦 好聚好散咧....
07/24 15:20, 9F

07/24 16:15, , 10F
好聚好散 不好聚就不好散拉
07/24 16:15, 10F

07/24 21:42, , 11F
這哪來的好聚好散...
07/24 21:42, 11F

07/24 22:42, , 12F
一樓腦袋是裝什麼? 奴性就這麼堅強嗎
07/24 22:42, 12F

07/25 01:22, , 13F
好聚好散是在勞資雙方沒互搞的情況 有人會跟強盜好聚好散?
07/25 01:22,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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