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偏鄉學校成為老師的監獄?
※ 引述《meera (小比)》之銘言:
: 偏鄉學校成為老師的監獄?一律有期徒刑六年,且不得假釋!
: 【在職教師團結聯盟】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43211075942421/permalink/1856944924569036/
: 據聞,教育部為穩定偏鄉地區師資,提升教育品質,將過去服務滿四學期得以介聘,改為
: 服務滿六年才能申請調校。
: 長久以來偏鄉教師流動率高是不爭事實。
: 「單于夜遁逃,大雪滿弓刀」古時戍守邊疆的將士們,長夜漫漫追逐著逃跑的敵人,大雪
: 蓋滿了弓箭與刀槍,卻蓋不了對家鄉思念。古時如此,今人何異?
: 任何行業都一樣,再好的待遇,再高的熱忱也阻擋不了親情的呼喚,老師不也是如此?如
: 果家人需要照顧,那更情何以堪?
「單于夜遁逃,大雪滿弓刀」?
這個學校的家長和學生,會作何感想?
偏鄉六年條款,如果各位老師有仔細、用心去看
你會發現「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是這麼寫的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A736DBF6C619363A
106-05-19
(一) 為有效降低偏遠地區學校專任教師流動率,本草案特別透過
「公費生分發」或「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而進用
之偏鄉地區學校初任教師,明定應實際服務滿六年以上,始
能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規定,以穩定偏遠
地區學校師資。
條例上敘明適用對象為「公費生分發」或「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
而進用之偏鄉地區學校初任教師
表示這條規定並非針對一般教師甄選之初任教師,要套用這個條例,
在報名簡章上就要敘明,也就是你考試之前,就會知道是否可能到偏鄉服務
公費生部分,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公費生,指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享有師資培育公費待遇,畢業後應至
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之學生。
同樣的,你還沒考上公費生,你就知道公費生會到偏鄉服務。
既然你都知道會到偏鄉服務,卻沒有了解過偏鄉的狀況?不想待在偏鄉?
要怪誰呢??
如果你剛考上,不用擔心,不會溯及既往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otnews/20170519/37655236
如果你還沒考上,請考慮清楚,別考上了還到處討拍,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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