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101年度國中小新的介聘辦法已經出來了
※ 引述《moonight111 ( )》之銘言:
: ※ 引述《horsy (我愛寶貝^^")》之銘言:
: : 打電話到教育部問了,對方說的確是有模糊地帶
: : 1.工作地自結婚後服務一年給90,但積分採記說明有特別指出是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 : 2.戶籍地自結婚後滿二年給90,但積分採記說明並沒有說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 : (結婚是事實,戶籍滿2年也是事實)
: : 3.如果今年很不幸的必須採記結婚登記日,今年結婚的人必須等2年才能加90
: : 即使以工作地來加也要自結婚後一年才能加90,
: : 明年戶籍地這條若又改回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就可以加90,對於今年結婚的人來說實在
: : 很不公平
: : 教育部說他們是督導單位,真正承辦單位是新北市政府
: 關於板上對於加分條件的疑義,相信大家都有問題
: 因此,是否可透過大家的力量
: 打電話給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
: 請他告訴我們訊息~並希望能將老師們得意見,如時呈報上來
: 我有細看之前關於介聘所開的介聘會議
: 內容曾經提及關於加分一事
: 內容寫民眾說過去夫妻不同籍 不論結婚長短 配偶設籍兩年以上則給九十分
: 但民眾有疑慮的是夫妻不同籍不大理想,因為一般夫妻都是同一籍
: 因此過去常有人為了加分因而遷調戶籍
: 今年為了這個疑慮修改條款 服務地點和設籍不同處,自結婚後,配偶已設籍兩年以上
: 則給九十分
: 不禁讓人覺得
: 改了A,卻帶來B的問題~~~
: 現在也是心急如焚~不知道切卻情形是怎麼樣,
: 總之大家隨時更新最新的訊息吧!也非常需要大家團結的力量
: 一起打電話問承辦單位~~~
: 希望會有所轉機~~
這份會議記錄我也看過,大家可在新北市政府網站下載到
案12~案14都是提出修正夫妻必須不同戶籍的文字修正
最後竟然去抄錄國立高中介聘辦法的文字敘述
因不清楚採用此文字敘述的用意是什麼,
有可能誤會了當初提案人的美意,也有可能真的要往這方向去做,只是不敢寫在記錄上
加上當初打給教育部的督導單位,對方不是很客氣
說什麼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怎麼可以跟介聘混為一談
總之在她的眼裡我們這些人是為了介聘而去結婚
所以就沒轉知這項訊息
呼籲大家要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不然如同我的推文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結婚的人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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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3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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