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101年度國中小新的介聘辦法已經出來了

看板Teacher作者 (我愛寶貝^^")時間12年前 (2012/03/08 09:05),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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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onight111 ( )》之銘言: : ※ 引述《horsy (我愛寶貝^^")》之銘言: : : 打電話到教育部問了,對方說的確是有模糊地帶 : : 1.工作地自結婚後服務一年給90,但積分採記說明有特別指出是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 : 2.戶籍地自結婚後滿二年給90,但積分採記說明並沒有說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 : (結婚是事實,戶籍滿2年也是事實) : : 3.如果今年很不幸的必須採記結婚登記日,今年結婚的人必須等2年才能加90 : : 即使以工作地來加也要自結婚後一年才能加90, : : 明年戶籍地這條若又改回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就可以加90,對於今年結婚的人來說實在 : : 很不公平 : : 教育部說他們是督導單位,真正承辦單位是新北市政府 : 關於板上對於加分條件的疑義,相信大家都有問題 : 因此,是否可透過大家的力量 : 打電話給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 : 請他告訴我們訊息~並希望能將老師們得意見,如時呈報上來 : 我有細看之前關於介聘所開的介聘會議 : 內容曾經提及關於加分一事 : 內容寫民眾說過去夫妻不同籍 不論結婚長短 配偶設籍兩年以上則給九十分 : 但民眾有疑慮的是夫妻不同籍不大理想,因為一般夫妻都是同一籍 : 因此過去常有人為了加分因而遷調戶籍 : 今年為了這個疑慮修改條款 服務地點和設籍不同處,自結婚後,配偶已設籍兩年以上 : 則給九十分 : 不禁讓人覺得 : 改了A,卻帶來B的問題~~~ : 現在也是心急如焚~不知道切卻情形是怎麼樣, : 總之大家隨時更新最新的訊息吧!也非常需要大家團結的力量 : 一起打電話問承辦單位~~~ : 希望會有所轉機~~ 這份會議記錄我也看過,大家可在新北市政府網站下載到 案12~案14都是提出修正夫妻必須不同戶籍的文字修正 最後竟然去抄錄國立高中介聘辦法的文字敘述 因不清楚採用此文字敘述的用意是什麼, 有可能誤會了當初提案人的美意,也有可能真的要往這方向去做,只是不敢寫在記錄上 加上當初打給教育部的督導單位,對方不是很客氣 說什麼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怎麼可以跟介聘混為一談 總之在她的眼裡我們這些人是為了介聘而去結婚 所以就沒轉知這項訊息 呼籲大家要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不然如同我的推文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結婚的人很可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33.252

03/08 09:17, , 1F
我去年4月登記,剛好過一年的門檻@@
03/08 09:17, 1F

03/08 09:31, , 2F
我猜測會不會承辦科員(也就是紀錄者)誤解了提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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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9:32, , 3F
的原意,但已公告所以堅稱要自結婚後呢?
03/08 09:32, 3F

03/08 09:33, , 4F
不知道能不能向原提案單位詢問原意?
03/08 09:33, 4F

03/08 09:54, , 5F
我就是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結婚的人....@@
03/08 09:54, 5F

03/08 10:18, , 6F
原提案單位是屏東縣政府,提案只針對不同戶籍討論
03/08 10:18, 6F

03/08 10:19, , 7F
完全沒提到要修改計算的時間點
03/08 10:19, 7F

03/08 11:20, , 8F
一年60,也就是調到戶籍地的分數 ~_~
03/08 11:20, 8F

03/08 12:05, , 9F
我昨天打去新北市人事處承辦專員反映此事,她表示
03/08 12:05, 9F

03/08 12:05, , 10F
會向上反映民意,若有更正會再公告,所以大家團結起
03/08 12:05, 10F

03/08 12:06, , 11F
來一同打去反映吧!權益要靠自己爭取!
03/08 12:06, 11F

03/08 14:54, , 12F
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教育局->電子公文->教師介聘
03/08 14:5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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