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101年度國中小新的介聘辦法已經出來了

看板Teacher作者 ( )時間12年前 (2012/03/07 20:55),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 引述《horsy (我愛寶貝^^")》之銘言: : ※ 引述《enlix (el)》之銘言: : : 雲林縣教育網已掛上新的辦法 : : http://mysql.ylc.edu.tw/ann/show.php?mytid=41404 : : 我看到快哭了 : : 原本去年介聘原因第二條是 : : 配偶設籍於不同縣(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 : : 籍之縣(市)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凡配偶已在 : : 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 : : 以上者給六十分。 : : 今年改成 : : 本人服務學校未與配偶設籍地為同一縣 : : (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自 : : 結婚後,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 : : 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者給六十分。 : : 所以只要是剛結婚不滿一年的人,都無法得到分數 : : 真不知道為什麼連結婚期限都要改 : : 這還有機會向主管機關申訴嗎? : 打電話到教育部問了,對方說的確是有模糊地帶 : 1.工作地自結婚後服務一年給90,但積分採記說明有特別指出是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 2.戶籍地自結婚後滿二年給90,但積分採記說明並沒有說以結婚登記日起算 : (結婚是事實,戶籍滿2年也是事實) : 3.如果今年很不幸的必須採記結婚登記日,今年結婚的人必須等2年才能加90 : 即使以工作地來加也要自結婚後一年才能加90, : 明年戶籍地這條若又改回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就可以加90,對於今年結婚的人來說實在 : 很不公平 : 教育部說他們是督導單位,真正承辦單位是新北市政府 關於板上對於加分條件的疑義,相信大家都有問題 因此,是否可透過大家的力量 打電話給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 請他告訴我們訊息~並希望能將老師們得意見,如時呈報上來 我有細看之前關於介聘所開的介聘會議 內容曾經提及關於加分一事 內容寫民眾說過去夫妻不同籍 不論結婚長短 配偶設籍兩年以上則給九十分 但民眾有疑慮的是夫妻不同籍不大理想,因為一般夫妻都是同一籍 因此過去常有人為了加分因而遷調戶籍 今年為了這個疑慮修改條款 服務地點和設籍不同處,自結婚後,配偶已設籍兩年以上 則給九十分 不禁讓人覺得 改了A,卻帶來B的問題~~~ 現在也是心急如焚~不知道切卻情形是怎麼樣, 總之大家隨時更新最新的訊息吧!也非常需要大家團結的力量 一起打電話問承辦單位~~~ 希望會有所轉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3.5

03/07 21:45, , 1F
新條寫了"自結婚後",看來....凶多
03/07 21:45, 1F

03/07 22:16, , 2F
今年很難了.... 明年看會不會改
03/07 22:16, 2F

03/07 22:17, , 3F
另外「過去常有人為了加分因而遷調戶籍」應該是錯的
03/07 22:17, 3F

03/07 22:17, , 4F
因為那條規定只在100年修正實施過,生命期
03/07 22:17, 4F

03/07 22:17, , 5F
只有一年,今年就因為抗議更改了
03/07 22:17, 5F

03/07 22:52, , 6F
感覺有問題的規定當年都沒改過~但隔年會修正~
03/07 22:52, 6F

03/08 08:43, , 7F
如果明年又改回來,只能說100年5月中~今年5月中結婚
03/08 08:43, 7F

03/08 08:44, , 8F
的人被犧牲掉了,最好是今年就改回來
03/08 08:44, 8F

03/09 08:29, , 9F
爆給蘋果處理,會不會比較有效率...
03/09 08:29, 9F

03/12 08:48, , 10F
已經有大大爆料,看要不要再爆給電視媒體
03/12 08:48, 10F
文章代碼(AID): #1FLrgxni (Teach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FLrgxni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