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101年度國中小新的介聘辦法已經出來了

看板Teacher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2/03/03 00:1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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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lix (el)》之銘言: : 雲林縣教育網已掛上新的辦法 : http://mysql.ylc.edu.tw/ann/show.php?mytid=41404 : 我看到快哭了 : 原本去年介聘原因第二條是 : 配偶設籍於不同縣(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 : 籍之縣(市)不論結婚時間長短,凡配偶已在 : 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 : 以上者給六十分。 : 今年改成 : 本人服務學校未與配偶設籍地為同一縣 : (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自 : 結婚後,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 : 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者給六十分。 : 所以只要是剛結婚不滿一年的人,都無法得到分數 : 真不知道為什麼連結婚期限都要改 : 這還有機會向主管機關申訴嗎? 我知道為什麼,因為我去年去抗議過舊的規則! 因為大部分的人結婚的時候都順便遷戶籍, 如果再不同縣市,那這90分就丟了 (結婚時誰會知道這一條會突然被亂改?) 幸好我老婆跟我本來就設籍同一縣市,婚後她只是在同一縣市改戶籍, 所以沒有被去年這條婊到,只是我調動前臨時把戶籍遷到學校去,拿九十分... 我覺得真正好的版本應該是(明年可能改成) 本人服務學校未與配偶設籍地為同一縣(市), 申請介聘至配偶設籍之縣(市),不論結婚時間長短, 凡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 一年以上者給六十分。 相信是聽到了抗議,所以今年亂改成那個四不像的樣子, 真的是一群沒X又不食人間煙火的教育高官,關起門來亂改規則 想體恤民生疾苦,順應民意修改規則,不過修改規則的時候跟他 訂定規則的時候一樣沒動腦袋~ 問題不在規則,在於某些人的腦袋! 但是今年木已成舟... 還是想說:如果你現在手上有特偏30分,那就贏過了一堆結婚未滿兩年的人 用戶籍跟特偏加起來,基本分就是90起跳.... 機會之神眷顧準備好的人 但是,未來,誰說得準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5.104 ※ 編輯: wkwtb 來自: 59.105.25.104 (03/03 00:21) ※ 編輯: wkwtb 來自: 59.105.25.104 (03/03 00:23)

03/03 08:46, , 1F
請問要去哪抗議?我想抗議今年四不像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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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27, , 2F
說是抗議,其實我是打電話到承辦人那裡問詳細採記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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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28, , 3F
法,順便碎碎念一大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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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45, , 4F
可以寫信去教育部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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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0:36, , 5F
可以打海山高中問問看
03/03 10:3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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