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長恨] 桃園國中的校長原來是這樣做的啊??

看板Teacher作者 (mkee)時間13年前 (2010/10/08 18:04), 編輯推噓0(0012)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看到大家對此討論甚多,我認為該老師做法不當 但是當事人是否有權利跟學校控訴,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 如果當事人認為該生的言行有構成騷擾不舒服等情事, 可以向該校性評會提出申訴 性評會必須根據有關法律及無罪推定之原則與以調查,調查屬實之後才可以處罰該生 所以學校還是可以處理此事,但是是由性平會處理 一些想法,獻醜了 如有需要請來信,來信後會自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50.25

10/08 18:59, , 1F
按照教育處發下來的SOP的話,應該是先請受害者至
10/08 18:59, 1F

10/08 19:00, , 2F
學務處填寫書面申請書,然後才啟動性平處理機制
10/08 19:00, 2F

10/08 19:01, , 3F
不過M大說得沒錯,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就有向被害人
10/08 19:01, 3F

10/08 19:02, , 4F
道歉的文字
10/08 19:02, 4F

10/08 22:41, , 5F
只能說當事人人太好了,換成是別人就直接上法院了
10/08 22:41, 5F

10/09 00:36, , 6F
性平法要一方為學生,另一方為跟學校有關人員喔~
10/09 00:36, 6F

10/09 01:40, , 7F
前幾天才看的條文還是忘記了,謝謝樓上D大提醒
10/09 01:40, 7F

10/09 11:11, , 8F
對 申訴後 我們只能記過呀 記過後為啥要跟他道歉?
10/09 11:11, 8F

10/09 11:12, , 9F
事老師教育失敗才出現這種小孩嗎?少把任何事都推給學
10/09 11:12, 9F

10/09 11:12, , 10F
10/09 11:12, 10F

10/09 11:12, , 11F
更不用去幫他橋其他事情 記玩過後 我們就沒事了
10/09 11:12, 11F

10/09 11:13, , 12F
有教育愛一點 那就去關心學生 完全不用理那備害人
10/09 11:13, 12F
文章代碼(AID): #1Chkocr2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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