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長恨] 桃園國中的校長原來是這樣做的啊??

看板Teacher作者 (武心)時間13年前 (2010/10/06 20:26), 編輯推噓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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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fyyyyyyyyy (科科科)》之銘言: : 是讓我覺得他的老師當晚會這樣處理事情 : 真的不讓人意外 : 學生的事還能走法律途徑 : 老師犯錯校長不管還有誰能制裁?? : 難道從事教育的龍頭就都可以這樣置身事外嗎??? : 這樣的人當國中生的校長?? 整件事太複雜了 不過小弟誠懇建議您 證據一旦齊全 找個律師談談 有把握 ok 要告就要快 免得一堆證據又消失了 不過走法律訴訟程序是一條漫長又勞師動眾 既花錢 又花時間 且耗費體力的事 要 就不要後悔 (這條路 沒得回頭的) (成 ok 敗 等著反控) 不要 那就鄉愿吧 至於學校老師 學校主任 校長 通常都是公務員 受制於人者多 能被動者少 應該沒那麼大權力才是 anyway 若真有這事 你覺得時間、金錢、體力都允可 就提告吧... 最近越來越有追求愛與和平的 FU 了 ....Orz 某將練柳歐的老師 也喜歡智永率性揮就的風格 路過... 追求 Love & Peace \(′▽‵*)人(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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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心老師秋天吃了太多河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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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 上週日吃過的說 ~~ 河蟹才是王道啊(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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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司法途徑沒經歷過的人 很難想像它的複雜與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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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跟學生聊過後 我才明白 她三年內告人十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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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訴訟程序是家常便飯 甭提她幾近專職控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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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訟要錢 蒞庭要時間 請假、往來交通都要耗力、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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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花錢 沒那麼簡單 所以才有人常說走法院心力交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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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的 而且庭上互辯 大概也沒啥好臉色 別提雙方攻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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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 證物 都要小心謹慎 亂扯 很危險 對了 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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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便宜 找個三流剛實習完的律師 大家都不放心 找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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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的 像謝震武之流的 還得看他願不願意接案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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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狀書寫 都要錢 名律師非阿扁者流 請不動的 略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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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碼又另計 大概六萬以上跑不掉 說的時候 爽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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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訟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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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萬一又不止一庭時 你說法前後矛盾 忘詞時 那就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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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終正寢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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