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族主義史觀的危險(延續[閒聊] 大概是八卦板 …

看板TW-history作者 (普蘭可)時間14年前 (2010/01/10 18:1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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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deathwomen:方式。這種操作方式經常造成歷史的不同見解。 01/09 19:24 不管怎麼創新 有些基本的研究原則是不可以跳tone的 我可接受因背景落差產生錯誤解讀 但無法接受為了預設結論去扭曲史實 你反對的民族主義史觀就正是後者 : 推 deathwomen:再說一件,辮子這個例子的確舉得不好。 01/09 19:33 纏足的例子也是不妥當 廢纏足令其實也缺乏政府力量的強制執行 中國官方廢纏足始於庚子後慈禧喻令「勸止纏足」...請注意 是勸 不是禁 孫文的南京臨時政府通令「勸禁纏足」...仍然是勸 而且前文我已經說過 孫文的臨時政府實質上並沒有執行該政策的能力 任何一個中國近代史的研究者 如果竟然不知道這個重要史實 把南京臨時政府真以為是一個有實權政府 那真是該打一萬個屁股 纏足被廢棄主因並非你以為的「國家壓迫」 其實是時代改變造成的結果 是民間在各種因素下主動拋棄這些被當時思潮認為是「守舊」的事物 這些因素包括實務上的需求(如走路有困難怎麼逃難等)以及社會上的潮流 絕不是忙著內鬥的清末民初政權們派警察一家家去壓迫你 他們可沒那閒工夫 如前文 社會壓力造成的改變 可不能算到國家頭上 看到政府有某條法令就說是國家怎樣壓迫 絲毫不了解歷史上的實際狀況 絕不是正經的史家該有的行為 (業餘歷史愛好者也不該犯這種錯) 另外 根本不用現代醫學來告訴中國人 中國人早就知道纏足會不良於行 中國古人很歧視跛子 就算不認為不良於行是「病」 也沒笨到不曉得是不好的 楊的很多一廂情願說法都經不起最基本檢驗 回到現代國家的話題 以目前來說 如果有個台灣成年女性想要纏足 中華民國法律並不禁止她纏 只不過若有母親想纏小孩的足 會違反兒童福利法 但這是「限制」母親纏小孩足的權利 還是保護了小孩不受侵害的自由呢? 天底下沒有絕對的自由 禁止殺人 是為了維護每個人生存的權利 我想你可以思考一件事 如果一個板沒有板主 討論會更自由嗎? -- 《海角七號電影小說》 阿嘉的過去,友子的不平,馬拉桑的奮鬥,明珠的悲劇,栗原南的追尋。 《明騎西行記》The Lost Emperor, the Westering Chevalier 鄭和下西洋與百年戰爭,麥加朝聖與搶羊大賽。歷史,遊記,武俠。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25310 作者部落格 http://plamc.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0.134

01/10 18:28, , 1F
無戰不樂。
01/10 18:28, 1F

01/10 18:29, , 2F
無話不說。
01/10 18:29, 2F

01/10 18:30, , 3F
真乃快意之人生。
01/10 18:3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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