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爽] 那個spony

看板SuperBike作者 (UE)時間15年前 (2009/04/20 01:50),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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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125速克達被海放變獨走不開心睡不著 所以來po文XDD 那個S先生呀 其實不只你 一些人也有和你一樣的看法,當然大多數是沒騎重車的 小的大概來說明為什麼騎重車的都不能認同 因為問題根本就錯了 重機要求和汽車一樣的"路權" 而不是要求變成"汽車" 這時一定會說,重機能走快速道路又能像小羊一樣鑽車縫 那有那麼好的 這樣的論點其實會讓人覺得是眼紅罷了 在台灣的法律來說,任何車種都是不能在同一車道併排行駛的 只是因為實務上的困難,所以警察也沒真的抓速克達併排行駛 當然舉證上也難 所以速克達或著說非紅牌的機車並沒有法律賦予併排行駛的權利 這是法的部份 那麼為什麼機車都會和其他車輛同車道併排行駛 因為道路面積有限,車輛數又多,身為體積小的二輪車輛,利用自身優勢 充分利用可行駛的道路面積,可令道路充分的利用到 這是理的部份 再來既然這是馬路,車輛可走的地方,我過的去為什麼不過去??? 這是情的部份 上述而論,除了法之外,於情於理,體積小的二輪車輛充分利用道路面積有何不妥? 而法的部份,也不只單單針對紅牌機車 所以咬著紅牌走路邊鑽車縫,自然被視為眼紅 那紅牌車又可以走快車道和上高架,又能鑽車縫 四輪兩輪的好處都占盡了,那有那麼好的事??? 其實看來似乎是這樣,但是真是這樣嗎 雖然和四輪一樣可上高架,但是要風吹日曬雨淋 雖然可以和速克達一樣鑽車縫,但是車輛單價接近四輪 只看到紅牌的方便 卻沒看法麻煩的一面 這不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嗎? 再說真有一個很方便的交通工具 幹嘛不用,法律的公平不是這樣用的 給你一個方便就一定要再規定一個麻煩給你 不然其他車種會覺得你太爽.....這不覺得很可笑嗎 最後 要嘛就你使用任何動力車輛都秉持一個車道一台車的法律規定 不然在那邊要紅牌機車比照汽車乖乖排隊,似乎也沒什麼立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7.214

04/20 01:53, , 1F
這島民的邏輯很怪,很難解釋清楚的~
04/20 01:53, 1F

04/20 01:54, , 2F
又不是沒繳稅,不用管他們這麼多啦
04/20 01:54, 2F

04/20 01:55, , 3F
很多人都把路權會錯意了.. 且常說"開放",我倒認為是"歸還"
04/20 01:55, 3F

04/20 01:56, , 4F
路權原本是一樣的,只是有例外禁止... 所以說歸還才對.
04/20 01:56, 4F

04/20 01:56, , 5F
稅不等於路權...
04/20 01:56, 5F

04/20 02:01, , 6F
別忘了紅牌也是交通工具啊!!別只是把他當玩具
04/20 02:01, 6F

04/20 02:44, , 7F
樓上 很可惜大多數人都把他當玩具..我認同a版友說的歸還
04/20 02:44, 7F

04/20 02:44, , 8F
說到歸還 白牌黃牌的路權可能要等更久了..
04/20 02:44, 8F

04/20 11:13, , 9F
玩具只是使用目的,但使用過程仍是載具...
04/20 11:1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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