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國法庭判決Steam上的遊戲必須要能轉售

看板Steam作者 (芙蘭)時間4年前 (2019/09/24 03:17), 編輯推噓86(9711461)
留言569則, 5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3/22 (看更多)
※ 引述《Despairile (.....)》之銘言: : 基本上 這次的重點是這個 然後我相對站在UFC這一邊 : 我並不是念法的 所以解讀上一定有瑕疵 不過 我認為法庭這次會同意UFC有幾個點 : 1.商品的二次轉讓定義:如果今天是實體遊戲 轉讓上基本上0問題 : UFC認為steam這個使用者條款不合理的點應該是指 : 1個遊戲 從實體(光碟片)=>虛擬下載後 為什麼會變成說這個商品不能2次販售? : PS:這部分我多寫一點 看成是早年光碟片進步到現在可以虛擬下載 : 認真想一下就會覺得很奇怪沒錯吧? 並不會好嗎 你仔細想想 你買的實體商品跟steam遊戲之間的差別 很明顯可以發現兩者決定性的差別是在於:你可以無限制次數跟流量的使用Steam的服務功能 串流、分享、無限次下載 甚至未來還要開放讓其他遊戲使用Steam內部線路連線 請問實體商品除了保固跟客服以外有這些功能嗎? 會無限次給你車馬費讓你從家裡把實體商品有瑕疵送進維修廠時舒舒服服的嗎 會幫你架閉路電視讓很多人或很多朋友看你玩遊戲嗎 會架討論區給你跟人討論嗎 會開放自製改良平台讓手巧的用戶把他們改造過的商品免費分享給所有人取用嗎 不會吧 啊你說你買的東西是商品 所以脫手了就跟steam沒關係 那上面那些服務要不要包含進去?讓你買了遊戲到你死為止都不用額外付錢就能用的服務成本全都要steam自己吞下去就對了 這很奇怪吧 我們的常識裡提供持續的服務不是本來就要持續付錢的嗎 啊Steam其實也不過就把收錢的時間點壓縮在你點購買的那一瞬間而已 而且還讓這份金額不會隨著時間無限制增加 這樣還要被一群刁民講得好像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真的很可笑耶 : 不管是實體遊戲或者是下載後的遊戲 提供的服務其實都一樣(付費取得使用與存取權) 哪裡一樣 實體遊戲你沒保存好丟了就沒了 steam你爽下載幾次就幾次 根本就是Valve在幫你保存 還有實體遊戲有串流嗎 有分享嗎 有好友名單嗎 有社群服務嗎 有steam內部網路連線嗎 : 差別是 前者我可以決定要不要安裝/供奉起來 : 2.遊玩體驗:我有稍微喵下面推文 有人提到說我可以通關之後賣掉 : 造成市場上的銷售萎縮 或許跟這個使用者條約有關 : 但是 各位提到的這個 跟他的使用者條約0關聯性 : 從內文中我沒有看到steam有去舉證說 : 如果我今天使用者條約不這樣定=>會傷害到遊戲廠商的利潤 : 這是各位的"理解" 不是明確的因果關係 : 而且 講難聽的 這件事跟UFC提到的問題根本是兩件事 : 這種想法可以看成是電影"關鍵報告"的做法 這樣是對的嗎? : 3.並沒有要求steam開放玩家賣二手遊戲 : 這次的裁定重點是要steam把這個從條約中拿掉 : 因為放在條約上不合理 : 如果要強迫steam開放賣遊戲 除非是又有類似UFC的團體上法院且勝訴才有可能 : 拿掉限制的重點是指 : 玩家買了遊戲之後 他的遊戲想要賣掉這點 steam不能放在使用者條約上限制他們 : 至於能不能實務上賣掉 裁定上沒講 簡單來說 限制這條拿掉 不過就不給你實裝功能 剩下的歐洲人自己搞謝謝 : 所以steam或許可以把販賣二手的功能==>coming soon : 可能比較重要的應該是販售不可用訂閱來取代 應該是怕偷換觀念久了會出事 法院這個理由我也認同 Steam沒有惡用無限期訂閱 但是難保其他公司會有操守 所以不開先例這個想法我認同 不過接受這樣搞歸接受 但被講得好像Steam活該一樣就不能忍 我也相信Steam並不會因此事件就縮限歐洲用戶的權利 畢竟要是把服務都改成收費的話很可能演變成公關危機 並且讓steam市佔率受挫、讓Epic撿到機會 但是還是不太平衡所以還是說一下我認為歐盟國家應得的待遇: 首先現有的串流、分享、Steam內部連線等功能拔掉 討論區跟客服網站使用權利可以留著,但是工作坊跟社群功能要禁止使用 每款遊戲下載次數限制為2次 之後使用者必須自行保存遊戲軟體 交易時自行負責傳輸 視同實體商品 這樣遊戲就單純只是商品了^_^ 不包含服務的部分 歐盟是不是覺得好棒棒啊 然後再推出一個Steam EU Prime Pass 只要每個月持續訂閱這個服務就可以無限制利用上述所有遭到限制的功能了 真的 給臉不要臉就互相傷害 看看到時候是歐洲人是去歐盟抗議還是飛到美國找Gaben吵架^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40.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569266277.A.BAF.html

09/24 03:19, 4年前 , 1F
推 提出了很多我一開始沒想到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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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21, 4年前 , 2F
一定是去歐盟法院再告一次 你可以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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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八成是給一個看似能用卻不會想用的轉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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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25, 4年前 , 4F
笑死 蒸汽邏輯 這世界真的半瓶水響叮噹 付錢購買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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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權利也有人要護航 還扯什麼提供服務 討論區 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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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 以為抽30% 是假的哦 steam就算真的收了也沒差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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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steam很快就補上了 以為還在遠古時代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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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26, 4年前 , 8F
你說的問題其實轉賣的時候再付一筆費用給Steam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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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喜歡檢舉人 有沒有人幫我檢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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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26, 4年前 , 10F
感謝你們 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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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Steam只在購買的時候收取一次性費用就有這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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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理不能在轉賣的時候再收一次服務費來提供這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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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29, 4年前 , 13F
你說的一堆功能註冊steam就有了...也不用買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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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要討論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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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認為歐盟把這些東西跟實體商品完全視同感到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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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性質就天差地遠的東西偏要扯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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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遊戲跟服務的收費還是不能混淆,如果真要計費服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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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該有退坑的退訂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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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31, 4年前 , 19F
討論區,直播什麼的,很多網站也願意免費提供阿..人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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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32, 4年前 , 20F
但那是其他單位提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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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32, 4年前 , 21F
又不是商品本身經銷商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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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33, 4年前 , 22F
今天Steam是通通都自己提供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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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還沒強迫你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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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難道不算額外的服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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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以為30%幹嘛 你不提供沒差啊 人流變少 誰用 我用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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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沒付錢給我 他就要感謝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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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那些都來搞笑得 人流=錢潮 這都不明白 流量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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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YouTube Fb IG google 之類 早死了 所以我就說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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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真的很恐怖 跟嚼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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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38, 4年前 , 30F
所以收了12%?還幾%的就沒提供啊?付同樣的錢買遊戲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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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遊戲的是幹嘛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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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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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40, 4年前 , 33F
收了12%所以不提供沒差阿 有送免費的遊戲篡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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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41, 4年前 , 34F
不用理他啦 我內文就有寫了Steam官方考量到市佔率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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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不可能用這種意氣用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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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看不懂 我合理推測他是文盲 你打字他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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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42, 4年前 , 37F
E送免費的遊戲給你才挺E,S沒送真是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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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43, 4年前 , 38F
很多遊戲自己也有官網討論區,少數遊戲有內建製作/上傳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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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44, 4年前 , 39F
難道遊戲商有做這些功能,就可以說我提供比較多服務..所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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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90 則推文
09/24 13:32, 4年前 , 530F
那不就是契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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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契約關係,要講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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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3, 4年前 , 532F
你以為是隨便買一片上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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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4, 4年前 , 533F
樓上,你知不知道你上網買正版光碟,外盒也寫禁止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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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一種「契約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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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盒沒寫「禁止轉賣」,可以轉賣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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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 和 違法 分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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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是正版外盒寫明了「禁止轉賣」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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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5, 4年前 , 538F
又在扯什麼契約關係....出租契約又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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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前面就是在講「上法院」啊,某人沒看前面就別亂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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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6, 4年前 , 540F
總之今天外盒寫了「禁止轉賣」,你再拿去賣就是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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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6, 4年前 , 541F
那叫違約 but 那種不得轉賣 的效力 要看但書 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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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6, 4年前 , 542F
案 又不是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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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契約,付一錢可以出租一輩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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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7, 4年前 , 544F
你辛苦找到的判決書不是禁止轉賣,是禁止賣侵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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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7, 4年前 , 545F
違約就像我貼的裁決書,民事賠錢啊,刑事不起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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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7, 4年前 , 546F
沒怎辛苦,還有一整排判決書,我只貼了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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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8, 4年前 , 547F
合約拿出來看啊 少在那邊無聊 沒合約隨便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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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8, 4年前 , 548F
24筆裁決書,還要有一筆一筆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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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8, 4年前 , 549F
只針對一個點 啥但書都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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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8, 4年前 , 550F
合約拿出來?你去要求修法以後裁決書也要附上合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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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39, 4年前 , 551F
這個案件只有判決書是公開的,你要合約自己不會去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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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0, 4年前 , 552F
還要出來這案件的合約?要搞笑也不是這樣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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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0, 4年前 , 553F
所以你跟本不了解雙方契約 阿這樣也能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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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1, 4年前 , 554F
法官都判了被告輸了,你還要什麼合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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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1, 4年前 , 555F
嘴喔,所以你從頭到尾都搞不清楚我前面在跟人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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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1, 4年前 , 556F
不懂狀況就拼命亂入,有夠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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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3, 4年前 , 557F
是啊 被告輸了 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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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3, 4年前 , 558F
還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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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5, 4年前 , 559F
判決都寫了 沒有取得[合法]所有權 不要裝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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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6, 4年前 , 560F
這個可以[轉賣的所有權] 一開始的租賃契約 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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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46, 4年前 , 561F
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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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4:17, 4年前 , 562F
有人判決書都沒仔細看(可能是根本看不懂),然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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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4:18, 4年前 , 563F
自以為挖到寶,見獵心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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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4:18, 4年前 , 564F
樓上解讀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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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4:51, 4年前 , 565F
怎麼沒了我還想繼續看某c教導法律知識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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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5:32, 4年前 , 566F
我早就說過這傢伙就是吱八版法盲了 跟他廢話一堆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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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6:52, 4年前 , 567F
只看到結果就下結論 原因都沒看清楚...
09/24 16:52, 567F

09/25 21:44, 4年前 , 568F
可是被下架的遊戲,我並沒有收到補償呀...所以這個無限
09/25 21:44, 568F

09/25 21:44, 4年前 , 569F
下載使用也不是那麼無限
09/25 21:44, 569F
文章代碼(AID): #1TYHfbkl (S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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