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明知撞到狗還硬輾過去,希望狗狗沒事

看板San-Ying作者 (帥氣升最帥氣了)時間13年前 (2011/06/02 18:29), 編輯推噓12(12024)
留言3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shan0412 (小瞇)》之銘言: : 我先為我在前一篇文章的發言道個歉,其中有諸多情緒化言詞,對那篇的作者非常抱歉 : 容我重新解釋,援引條例是你的自由, : 我之所以會那麼激動是因為,一個生命被無情的 : 輾過,而居然有人透過引用法律條例來解釋這種行為無罪 : 的確,在法律上是無罪的,可是至少自己心理要有罪惡感存在吧? : 在馬路上來不及閃或者怕危險不閃我可以接受,但是我無法接受事後處理態度居然是這樣 : 我自認在法律上面,你非常有道理,援引的條例也正確。 : 但是有個留言提到,「情理法」,這個並不是在說法律上使用的優先順序 : 而是人類社會形成的階段性,法律總是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才必須要拿出來使用的 : 如果每個人的道德觀都很完善,法便無用武之地 : 那可見,如果無論什麼事情都要動輒用到法律,這個社會必定倫常敗壞 : 以至於讓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想要透過法律來合理化自己、防衛別人 : 這樣也只讓我看到現在社會對於情理的冷淡,還有對於他人潛藏的恐懼 : 今天被輾到的是狗,你援引法律幹麼?他會發存證信函給你嗎? : 這個世界合理化歸合理化,就算合理又怎樣,合理之中還不是存在不合理的? : 法律不可能涵蓋整個人類行為,「惟先求自律,不得,則以法律之」 : 總之,我看到這樣的情況只是覺得非常痛心 我懂您的意思 不過現在這個社會真的是變成 情->理->法 了 就拿最近六福村小弟弟事件 雖然八卦板多數都是認為小弟弟調皮以致闖大禍 因為他這種頑皮法 除非是把整個遊樂園關閉, 否則實在是找不到有什麼設施給他玩而不出事的 但是我想整體台灣的人民還是會傾向不忍苛責小弟弟的調皮 不會去指責家屬提出的責任歸屬是否太超過 因為"死者為大"阿! 又如同常常聽到的老婦老人闖紅燈或恣意橫越馬路 以致來車閃避不及撞上造成傷亡 還有之前老婦自己騎機車一直往公車靠最後被捲入輪下 這時候八卦鄉民必定大力苛責老人不意外 但是現實社會呢? 一句話"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必須負部分的責任 而新聞媒體絕對不會站在事主的角度報導 絕對是拍悲情的家屬苦喊要告死事主 也不會有人公開跳出以持平角度評論整件事 因為"死者為大阿"! 人都死了你們還要家屬怎麼辦呢? 又例如最網路討論的 資源回收老人闖別人家拿東西被告 還有很久以前有老人長期專門拿別人信箱的信件回收被告 八卦鄉民絕對是老人不意外 但是媒體呢? 真正社會輿論呢? 通常都是認為要體諒老人, 勸導就好何必告人呢? 孰不知通常這種人都是長期造成別人困擾而被告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ptt酸民多偉大, 多中肯 因為大家嗆歸嗆, 還不是因為躲在電腦後面才敢亂嗆 但是這社會是不是太過於情感氾濫 旁觀者並不應該跳進情感的漩渦 而應該是盡量以持平的角度看事情 並不是說要拿法條來"護航"事主 很多東西都是一馬歸一馬 就拿這整個事件來看 一開始使文章的操作焦點是 "明知撞到狗還硬輾過去" 也就是她認為事主應該要閃避狗, 不管是左閃還是又閃, 還是緊急剎車 因為事主沒做到, 狗狗被輾過去, 所以車主錯 而事主事後並未表示遺憾, 且沒有做後續處理 所以錯上加錯, 最後被po車牌發動人肉 直到被轉去八卦希望訴諸記者來抄 才被八卦板眾圍剿 之後支持原po的人才把焦點轉到車主事後態度 而這便不牽扯到法律問題, 而是個人道德價值觀問題了 而這是不是也代表 事主被人肉的正當性大大的不存在呢? 因為人肉出來也沒法條告他, 檢舉他 難道要丟他雞蛋以示抗議嗎? 而我個人的態度是 事主應該要負責事後的道義責任 畢竟一條生命死於自己輪下 事後應該把屍體移開馬路 以免後面車子發生意外才是 但是要把一般路人的個人道德問題拿出來放大 把對動物的大愛拿出來無限上綱 那大可不必了吧(非針對我回文的原po) 我認為就事論事, 這件事不值得當初文章操作的方向 要把事情鬧大來替狗狗討公道吧 以上個人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2.107

06/02 18:32, , 1F
可以停止討論了吧 我想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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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8:40, , 2F
討論這也沒什麼不好的吧,很久沒看三鶯版這麼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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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9:37, , 3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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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9:47, , 4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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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0:15, , 5F
原始的原PO 我看文章時覺得重點是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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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狗的人 完全不覺得狗是生命 那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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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要不要用你前兩篇的問題反問自己,你在現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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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沒提到現場狀況吧? 單純就原文的重點提出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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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質疑了他"為了撞狗才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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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2:23, , 10F
我覺得會被噓的點是因為"攔車"耶 把狗輾過去的車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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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2:24, , 11F
應該也是因為被攔下來 誰又知道攔車的那位態度是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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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9:25, , 12F
說真的 那人可能因為撞到狗已經很火了 又有人攔他車 那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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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上加油 換作是一般鄉民也會不爽吧 而且這一切都只有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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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 誰知道事實真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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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2:51, , 15F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上面的推文寫 他"為了撞狗才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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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2:52, , 16F
ee77文章你的推文不就這樣說?你哪隻眼睛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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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00, , 17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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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9:05, , 18F
不好意思 我是疑問句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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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9:11, , 19F
請您上句下句要記得一起看噢~~不要學台灣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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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0:44, , 20F
大家都是推測,不是加個問號、用疑問句就不算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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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0:45, , 21F
不要學台灣政客硬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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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0:47, , 22F
更何況...你就真的有寫那句話,我兩隻眼睛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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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32, , 23F
呵呵 我沒有硬凹喔 你可以看看那句話 是先前有人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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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34, , 24F
我只是把他複製下來問而已唷~並且前句也是疑問句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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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35, , 25F
斷章取義會很容易誤會別人的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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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40, , 26F
你有沒有寫?還是我看錯了?
06/03 21:40, 26F

06/03 21:43, , 27F
我仔細看了該篇文章,哪除了你沒人提到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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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43, , 28F
我斷誰的章,取誰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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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44, , 29F
你又是斷誰的章,取誰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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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46, , 30F
你只有前文沒有後文,兩推都是在推測事主心態,不然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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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2:01, , 31F
您可以仔細看看我前面的仁兄的推文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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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2:02, , 32F
不過既然你要誤會我的意思 那就讓你誤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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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2:02, , 33F
希望我沒有耽誤到您寫論文的時間囉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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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2:25, , 34F
不用假惺惺,我有本事在這玩,就表示有達進度,你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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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2:25, , 35F
肉我,我也沒什麼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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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56, , 36F
比這黑的還一堆,碾狗沒甚麼好吵得,去近視雷射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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