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應檢討匿名檢舉板之濫訴情事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agGREssion)時間1年前 (2022/07/20 21: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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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篇還蠻誇張的,所以單獨答覆。 ※ 引述《Vaucied (沒事)》之銘言: 重新整理分段調整如下: : 群組長你自己也有看到4x版那篇,都特地發文留言說要檢舉到我死了,要讓我 : 上社會版,再看看我短期間被檢舉幾篇,連叫胡智為繼續保持都能硬濫訴了, : 我還能說什麼,根本不該匿名檢舉,不然要開分身每天檢舉或是在4x版特地發 : 問烙人檢舉我很簡單,hunng5都嗆過反正檢舉又沒事亂槍打鳥沒差了,檢舉版 : 匿名反而讓有心人士更可以開分身瘋狂檢舉 : 敢濫訴檢舉就有要公開承擔後果,而不是匿名躲起來開分身瘋狂檢舉輕鬆搞死 : 任何人,我相信小組長聽得懂我在說什麼,連在棒球版被水桶中的hunng5,都 : 可以跨去檢舉我棒球版發文了不荒唐嗎,不就在4x版連串瘋狂檢舉的 : http://i.imgur.com/FgC1YKU.jpg
: 現實生活被告都可以知道原告的名字了,甚至出庭看得到人知道是怎麼應對濫 : 訴,憑什麼網路可以匿名甚至開分身受到保護天天檢舉,還在另一個版公開留 : 言嗆聲要每天連續檢舉10次,甚至嗆亂槍打鳥都檢舉反正失敗沒差,浪費棒球 : 版版主時間而已??? : 公開id讓被檢舉人知道要怎麼應對濫訴才是正確的解決方法,也較符合中華民 : 國現行法律規定 : 公開id讓被檢舉人應對接下來處理 不管是ptt或是現實讓濫訴的人受到懲處, : 不然棒球版版主之後只會有更多處理不完的檢舉文要處理,中華民國濫訴誣告 : 有刑責,但ptt檢舉沒有,合理嗎? : hunng5在Violation檢舉我還騙沒有,那版站內信要本尊檢舉才算數他才開本尊 : 棒球檢舉版可以開無限分身匿名檢舉反正查不到,小組長你說要證據?4x推文 : 證據薄弱?請問匿名怎麼拿到證據?假如都是公開帳號就算是分身,我們這裡 : 一樣可以透過現實法律程序查得出來是誰檢舉的,讓濫訴的人受到該有的懲處 : ,這就是檢舉版不該匿名原因,中國民國法院都實名制了,ptt匿名還可開無 : 限分身合理嗎? : 還有hunng5現在還在每天4x版公審我 : 這就是匿名的威力,分身帳號檢舉也不怕 : 人前手牽手,背後下毒手 : ++++++++++++++ : 最後原文是相關人士才能回文 : hunng5非相關人士違規推文,請馬上懲處他 1. 經查當事人近三個月受檢舉案如下列: 1 !13 4/06 Anonymous. □ [推文] #1YJ7dO5j Vaucied 2 4 4/06 Anonymous. □ [推文] #1YJ7dO5j Vaucied 3 ! 4 5/18 Anonymous. □ [推文] #1YVoxk8w Vaucied 4 ! 9 5/18 Anonymous. □ [推文] #1YX7RBvm Vaucied 5 ! 5 5/25 Anonymous. □ [推文] #1YZFu66u Vaucied 6 7 6/08 Anonymous. □ [推文] #1YbqLDYn Vaucied 7 3 7/07 Anonymous. □ [推文] #1YnSCcUW Vaucied 8 4 7/07 Anonymous. □ [推文] #1YnXJ7LT #1Yn1MYD1 nccu0911 Vaucied 9 3 7/08 Anonymous. □ [推文] #1YnTy037 Vaucied 10 s 5 7/09 Anonymous. □ [推文] #1Yo4so9p Vaucied 11 ! 6 7/09 Anonymous. □ [推文] #1Yo32oOo#1Yo4so9p#1Yo4DFoR Vaucied 12 ! 6 7/10 Anonymous. □ [推文] #1YoQaOG5 Vaucied 13 5 7/11 Anonymous. □ [推文] #1YoQaOG5 Vaucied 14 2 7/12 Anonymous. □ [推文] #1Yp29Tk9 Vaucied 15 ! 4 7/13 Anonymous. □ [推文] #1YpPiDyW Vaucied 16 1 7/13 Anonymous. □ [推文] #1Ype1FHb Vaucied 17 1 7/13 Anonymous. □ [推文] #1YpgxMNf Vaucied 根據匿名管理編號,僅能確認這17篇文章由14位檢舉人發出,其中是否有分身帳號 ,這部份必須由帳號部進行調查才可確認,但由於當事人上述說明僅作為建議案之 回覆,並非正式的分身調查案件,故這邊原則上不會有後續動作。 2. 目前並沒有計畫取消檢舉板的匿名制,而且當事人也很習慣於使用匿名檢舉,因此 我想這個制度還是會繼續保留下去,但這邊會與板主研議,針對濫訴或濫用檢舉板 的惡意使用者進行懲處。 3. 由於本案屬於建議案,開放使用者自由發言,故當事人要求水桶他人,實屬無理, 且已逾越使用者應有界線,認定該位當事人違反本板使用規則九之一。 而部份使用者雖然在 #1YoPw3Nk (SP3_AllSport) 發表意見,但相關內容只是與本 文當事人進行個案討論,明顯離題,導致本案後續並無其他棒球小組使用者前來討 論,破壞本案討論之進行,該行為亦認定違反本板使用規則九之一。 相關處分將在下週公佈。 -- 本文暫時上鎖,待下週處分公告後再行解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5.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658325254.A.B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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