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謹就朱家安先生"死刑誤判的理路"一文略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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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處理這個機率,你連用效益論比數字大小都做不到。. 而這個就不是廢盟的倫理學立場,稻草人紮很開心嘛。. 廢盟的出發明明就是偏向義務論式的,結果你要捻在一起說,那就是你自己的論述義務。. 因為義務論的觀點,第一次是不是誤判就結束,不會牽涉到再犯的問題。. 朱的立場亦同,誤判就應該可以洗白,否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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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討厭的一種人就是,不知道別人講什麼還可以說別人OOXX。. 如果無法確定是不是誤判,那你就不能確定這個人是不是殺人犯。. 既然不確定就可能有殺人,或者沒有殺人的兩種狀況。. 而看見被平反的可能性是說如果那個人沒有殺人,那他可以看見自己洗白。. 而所謂的再犯率,是指這些人出獄後再犯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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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談阿扁,我剛剛又想了一下您的文章.... 我覺得現在社會上很多支持死刑的原因,是出於"對於死刑犯被放出來的恐懼"。. 之前廢盟引用的資料(我很公正的,我用的是他們給我看的"羅耀拉大學研究資料"喔). 指出,在美國有3%的死刑犯假釋出獄之後會再犯殺人案,. 至於重傷害與強暴等案件則還不在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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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啊,因為他們還沒被處死。如果這對你來說有差距,我很樂意把「死刑」改. 成「處死」。. 我對於反廢死的社會運動策略,以及反廢死和反司法迫害之間的比較. 沒有研究,所以恐怕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如果硬要問我,大概也只能得出「在短期內. 無法阻止司法迫害的情況下,若能把死刑這個最嚴重的刑罰從司法迫害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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