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電業法》修法逐條審查 朝野協商第一條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123)時間7年前 (2016/12/18 13:44), 7年前編輯推噓0(116)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12/18 00:58,
修電業法不就是為了綠能..你說跟能源配比沒關係???
12/18 00:58
沒關係。 他有強制規定一定要綠能嗎?

12/18 01:01,
修正條文94條 核能114年停止 你說沒規定發電模式??
12/18 01:01
只不過停用核能而已。 其他燃煤燃油燃氣那個被禁了? 而且講難聽一點,核能這種遺害萬年的能源,早死早好。 沒屁股處理半根使用後燃料棒,根本不知道要花多少錢擦屁股, 還在幻想核電便宜,笑死人了。 再說,早在民國九十一年,通過公布的環境基本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O0100001 第 23 條 「 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 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 」 廢除核能早就入法了。

12/18 01:03,
綠電自由買賣修再生能源條例第8條不就好了
12/18 01:03

12/18 01:03,
修電業法結果再生能源條例沒修..還不是一樣不能賣
12/18 01:03
我想你應該是被核終的誤導啦,我也看過啊,笑笑而已。 先來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八條: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衡 量電網穩定性,在現有電網最接近再生能源發電集結地點予以併聯、躉購 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期間所需之電力;電業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 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絕;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其他電業為之 。 」 OK,關鍵在『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 綠電發電業發出來的電還是必須讓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躉購, 在台灣,依據現行電業法第三條,所在地經營電力網是地區獨佔。 「 第三條 本法所稱電業權,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在一定區域內之電業專營權。 」 再看第二十條: 「 在同一區域內有二個以上經營電業之申請時,應以申請在前者為優先,予 以核准;其申請日期相同者,應以計劃較善者為優先;計劃相同者,限期 令各申請人自行協議後重行申請,協議不諧或不依協議時,由主管機關召 集各申請人抽籤定之。 」 所以現在這個賣電給用戶的權力是給台電的,他專營、獨佔, 除非他自願放棄,不然就一直是他,因為他『申請在前』。 故現行電業法不修,所有民營發電業,不管是否綠電, 都只能賣給台電,不能直接賣給使用者。 請問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怎麼修才可以閃過電業法? 把再生能發展條例提升為憲法等級? 被核終的騙了還搞不清楚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23.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2039866.A.63A.html ※ 編輯: xxyxx (61.228.223.76), 12/18/2016 13:44:51

12/18 13:47, , 1F
還忘了問,所以整天造謠的大漲電價?賤賣電廠?整天造謠。
12/18 13:47, 1F

12/18 19:51, , 2F
http://bit.ly/2gZaWiS 看一下最後段,有夠好笑
12/18 19:51, 2F

12/18 19:54, , 3F
想爭取福利 但說真話會拉不到支持 所以就用騙的
12/18 19:54, 3F

12/18 20:11, , 4F
能源局自己怎麼講的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12/18 20:11, 4F

12/18 20:13, , 5F
你不是說電業法沒規定哪種發電不能用..
12/18 20:13, 5F

12/18 20:14, , 6F
被打臉開始扯有的沒的...
12/18 20:14, 6F

12/18 20:16, , 7F
不管你電業法修不修電網還不是國營..還不是要賣台電?
12/18 20:16, 7F

12/18 20:18, , 8F
以現在綠電的成本..沒台電吸收差價有幾個會買?
12/18 20:1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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