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曖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懶人包?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竹碳烏龍)時間7年前 (2016/08/02 10:53), 編輯推噓5(61128)
留言13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0 (看更多)
※ 引述《Tomwalker (黃小羊)》之銘言: : 沒錯,是電路使用費,但是可以兩方收費,讓發電方和用電方都付費。 : 發電方應該付費用讓電網業者送電。用電方也付費用給電網業者維護線路。 : 怎麼談價格就看各發電業者談判了。 使用者付費,告訴民眾電價要漲就是因為台電要收取高額的維護費用 迫使台電降價 你全部論述其實都少了一個基本概念,台電是國營,前面你說台電公營怎樣 很辛苦等等,沒錯,但是你在其他實質論述上面全部都忽略了他是國營企業 也就是前面的很多你認為台電很好做得不錯的地方,根本因素他是公家單位 而非單獨以利億為主的民間企業 企業管理第一課,企業的責任是為了獲利 : 現行制度下,維護費用哪來?不也是附加在電費裡,由用電戶負擔嗎?台電不會免費 : 維修,只是帳單上看不到維護費而已。 : 分割後,看似多了電網維護費,但其實應也就是過去包在電費裡的維護成本另外攤出 : 來看罷了。 那又為何要自由化呢?因此從電費的角度來看自由化對於民眾和整體的經濟 是利空而非利多 : 參考電信自由化後的爭議。 : 自由化後,中華電信仍持有全國最完整的有線電話網路和交換機房。 : 民營業者若要接上市話或使用ADSL,都需要向競爭對手中華電信租機房和線路。 : 民營業者抱怨這是不公平競爭,中華電信則說這是他們辛苦舖設(其實是用稅 : 和當時獨佔收的費用鋪的)及維護的,自由化之初大家看好光纖,民營業者不 : 肯分擔維護才全給中華電。沒想到光纖發展不如預期,反而ADSL技術使舊線路 : 起死回生。民營業者曾施壓政府要求由政府買下線路公營,但後來似乎沒新消 : 息,民營做的台灣固網似乎一直不成氣候。 你這邊和後面是矛盾的,中華電信沒有鋪設的必要存在,白話翻譯中華電信以民 間企業的角度來說,鋪設是浪費資金和利益的事情,中華電信之所以必須要去鋪 設其主因是因為選票和政策,而非企業經營的利益 更白話的說請問台灣固網等想參與光纖網路的公司為甚麼不自己出錢去鋪設呢? : 我想這次廠網分離的考量,應該有借鑑電信自由化後的爭議。 : 台電的供電品質是很好,斷電時間佔比少和維修效率高在全世界名列前茅。自 : 由化是希望引進競爭使品質更加進步。 道理同前,台電的高品質是建立在他是國營的角度上,而非國家持股的共營公司 所以自由化後的利益導向將會迫使台電無法在提供那麼高品質的供電水平 : 這些台電能不能做嗎?抱歉,我看到的是做時間電價很重要的智慧電表安裝,台 : 電裝的很不甘不願,嚷著說用傳統的抄電表方式即可,不需使用智慧電表等等。 : 費率調整等事,台電也做的很沒有效率。這不完全怪台電,主要是因為獨佔市場 : 使台電若要調整費率,會一次影響全國,於是政客們就會跳出來做各種要求。 : 如果自由化,回歸市場機制,讓消費者自己決定要買那家的電用什麼費率,不是 : 更有效率? 因為工作,如台電是單純的企業,那就安裝之後抄表人員全數開除就可以了 : 目前看到比較多的是一提自由化,就說是賣國產給財團。如果對自由化只有這樣的 : 想法,那也很難做什麼理性討論了。 國產賣給財團這只是表面的講法,隱藏在裡面的內容其實洽好就是國產兩個字 因為國家有維持人民基本需求的必須,簡單說今天跳電大家幹台電,跳電會影 響政客的選票,民間電廠跳電有影響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21.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70106388.A.2FC.html

08/02 11:00, , 1F
照你的說法,航空業、電信業、大眾運輸業等全部收歸國有吧
08/02 11:00, 1F

08/02 11:01, , 2F
反正自由化對民眾來說是利空嘛,全部產業都國營獨占就好
08/02 11:01, 2F

08/02 11:04, , 3F
最近不是才因為火燒車在討論大眾運輸管理的問題,自由化
08/02 11:04, 3F

08/02 11:05, , 4F
本身不是壞事,但是用道德要求企業是不合理的,開放自由
08/02 11:05, 4F

08/02 11:06, , 5F
化之前,應該要先檢視台灣對民間參與公共設施的管理法規
08/02 11:06, 5F

08/02 11:06, , 6F
是否完善,當企業壟斷又服務品質低下,國家能對他們作什麼
08/02 11:06, 6F

08/02 11:21, , 7F
其次、自由化會提昇效率,是在競爭市場的前提下,如何去
08/02 11:21, 7F

08/02 11:21, , 8F
維持市場本身是競爭狀態(供給 > 需求),也應該要在實施
08/02 11:21, 8F

08/02 11:22, , 9F
自由化之前就規劃好,以台灣目前備轉容量率來看,自由化
08/02 11:22, 9F

08/02 11:23, , 10F
之後的發電業遠不到競爭市場,很容易有區域壟斷的情形發生
08/02 11:23, 10F

08/02 13:14, , 11F
yudaka大說的有道理
08/02 13:14, 11F

08/02 13:20, , 12F
這個版本的廠網分離頂多只是而且正好就是為了自由化的前
08/02 13:20, 12F

08/02 13:20, , 13F
置作業不是嗎
08/02 13:20, 13F

08/02 13:23, , 14F
正好坐實爛法案一個 還前置作業咧~
08/02 13:23, 14F

08/02 13:24, , 15F
第一次聽到發電業會區域壟斷,還是你想說的是寡占?
08/02 13:24, 15F

08/02 13:25, , 16F
一個法案看不見未來的全貌 到底有多爛阿~
08/02 13:25, 16F

08/02 13:26, , 17F
這麼爛的法案還要讓他過嗎? XD~ 大家是認真的嗎?
08/02 13:26, 17F

08/02 13:26, , 18F
這麼不負責任啊~ 到底有沒有公民責任啊~
08/02 13:26, 18F

08/02 13:31, , 19F
只會跟風反對,這樣就算有公民責任嗎XD
08/02 13:31, 19F

08/02 14:10, , 20F
寡佔和壟斷對末端定價沒啥差異,我沒看到電業法定義的節點
08/02 14:10, 20F

08/02 14:11, , 21F
屆時的零售基準分區是怎麼設計的 .. 節點電價會計算電廠到
08/02 14:11, 21F

08/02 14:11, , 22F
末端節點的費用,換言之、沒有電廠的分區要付較高的電費
08/02 14:11, 22F

08/02 14:12, , 23F
而且如管要管制終端電價,在有限成本考量下,售電業買電的
08/02 14:12, 23F

08/02 14:13, , 24F
選擇性就會被侷限,以此來看確實會有寡佔或壟斷的情形
08/02 14:13, 24F

08/02 14:35, , 25F
這樣的描述比較像這種發展:
08/02 14:35, 25F

08/02 14:35, , 26F
居住的地方沒有電廠-->送電成本增加 電費提高
08/02 14:35, 26F

08/02 14:36, , 27F
然而這同樣是電廠在地化的推力
08/02 14:36, 27F

08/02 15:12, , 28F
沒錯,但是這表示會有好幾年苦日子,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先進
08/02 15:12, 28F

08/02 15:13, , 29F
了解y大所稱區域壟斷的意思了,但也同意t大,這是發展微電
08/02 15:13, 29F

08/02 15:13, , 30F
網的推力
08/02 15:13, 30F

08/02 15:13, , 31F
入節點電價的機制,促進新電廠興建,減少自由化之後的陣痛
08/02 15:13, 31F

08/02 15:14, , 32F
還沒有要開放到你說的那個階段不是嘛?
08/02 15:14, 32F

08/02 15:16, , 33F
還沒有要進入 但是先想好規劃是可以的
08/02 15:16, 33F

08/02 15:17, , 34F
差別節點電價不需要電力自由化就做得到,而且、電力自由化
08/02 15:17, 34F

08/02 15:17, , 35F
的第一步,難道不是應該先解除對台電電價的政策管制嗎 @@
08/02 15:17, 35F

08/02 15:18, , 36F
換言之、有很多東西可以/應該在廠網分離之前就先做,完全
08/02 15:18, 36F

08/02 15:19, , 37F
沒有衝突,但是這次的電業法修正卻直接走到廠網分離,而且
08/02 15:19, 37F

08/02 15:19, , 38F
可是我看來看去 怎麼變成好像在說現在就應該這樣做到位
08/02 15:19, 38F

08/02 15:19, , 39F
我的理解裡面會先從大戶開始開放購買民營電廠
08/02 15:19, 39F
還有 56 則推文
08/02 20:03, , 96F
我再去研究看看是否有其他原因要是非公用
08/02 20:03, 96F

08/02 20:03, , 97F
1 為什麼法條要去明訂非公用 卻不去講公用應該怎樣
08/02 20:03, 97F

08/02 20:04, , 98F
這很明顯就是說這個法條訂出來就是要去規範要開放的民營建
08/02 20:04, 98F

08/02 20:04, , 99F
廠 而為什麼不去提公用? 因為前面早就一堆規範 我這不多說
08/02 20:04, 99F

08/02 20:05, , 100F
舉例來說 如果台電要賣電廠得必須做到 切割火力部門
08/02 20:05, 100F

08/02 20:05, , 101F
從國營改為民營 將公用財產申請變更為非公用 ...etc
08/02 20:05, 101F

08/02 20:06, , 102F
這中間過程有多少法條要遵守 有多少流程需要跑 不必多說吧?
08/02 20:06, 102F

08/02 20:06, , 103F
電業法修正案的目的根本不是去搞這個 法條也沒必要說
08/02 20:06, 103F

08/02 20:07, , 104F
因為這之間早就已經有各種法條限制在那
08/02 20:07, 104F

08/02 20:07, , 105F
其2 很多細節的確是應該規定 但講白了細則也還沒出來
08/02 20:07, 105F

08/02 20:09, , 106F
所以說在案情不明之前 我是比較想知道你們實際承包的包商是
08/02 20:09, 106F

08/02 20:10, , 107F
否有損失或利益能夠借鑑參考 第一線的例子對大家比較有幫助
08/02 20:10, 107F

08/02 20:19, , 108F
核電廠又不民營,電業法修法本身沒啥感覺,但是新主委一個
08/02 20:19, 108F

08/02 20:20, , 109F
裁判不兼球員,倒是讓我們差不多要滅所了 .. 廢核政策成形
08/02 20:20, 109F

08/02 20:20, , 110F
台電這樣拆解會不會分給核能事業部的預算變少 影響包商?
08/02 20:20, 110F

08/02 20:21, , 111F
後,核電廠運轉的資源並沒有向除役或廢棄物的後端工作移動
08/02 20:21, 111F

08/02 20:21, , 112F
明年中央預算被砍了三分之一,如果大後年開始拆核一廠,大
08/02 20:21, 112F

08/02 20:22, , 113F
概就只能找國外公司送樣去國外分析了吧
08/02 20:22, 113F

08/02 20:22, , 114F
恩 ......~_~
08/02 20:22, 114F

08/02 20:23, , 115F
電業法修改的影響看不出來,因為後端業務不在電業法規範中
08/02 20:23, 115F

08/02 20:23, , 116F
你說的後端我是覺得整個看下來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
08/02 20:23, 116F

08/02 20:24, , 117F
但可能是說你會去要求比較細的細則那些 就是等它出來
08/02 20:24, 117F

08/02 20:24, , 118F
主管機關也不盡相同,後端主管機關多了原能會,但是原能會
08/02 20:24, 118F

08/02 20:25, , 119F
似乎還沒意識到核電廠停止運轉之後會發生什麼大事,新主委
08/02 20:25, 119F

08/02 20:25, , 120F
幾次的公開發言比較像是能源局長 =_=
08/02 20:25, 120F

08/02 20:26, , 121F
照公家機關的慣性 主管本來就不會去考量說目前自己待的部門
08/02 20:26, 121F

08/02 20:26, , 122F
未來會如何生存 因為主管自己都心知肚明 2~3輪調一次避嫌
08/02 20:26, 122F

08/02 20:27, , 123F
就是說 今天某處處長上任 頂多就是幹兩三年 之後轉調別處
08/02 20:27, 123F

08/02 20:27, , 124F
不過技術部門的痛點就在於政策和資源的不連續,突然就拿掉
08/02 20:27, 124F

08/02 20:28, , 125F
一堆經費,事情發生的時候卻要馬上能接應得上,這是辦不到
08/02 20:28, 125F

08/02 20:28, , 126F
這倒是真的 不過公務員應該很習慣這樣
08/02 20:28, 126F

08/02 20:28, , 127F
的,一套完整的實驗室技術(對應到廢棄物法規要求),大
08/02 20:28, 127F

08/02 20:29, , 128F
約需要 5-10 年來建置,我們光是恢復一個太久沒用而沒有
08/02 20:29, 128F

08/02 20:29, , 129F
交接的方法,就花了快四年 orz
08/02 20:29, 129F

08/02 20:32, , 130F
(苦笑 你辛苦了
08/02 20:32, 130F

08/02 20:32, , 131F
咦,yudaka的單位是?
08/02 20:32, 131F

08/02 20:33, , 132F
就包商阿 第一線接觸 他們的感受最直接
08/02 20:33, 132F

08/02 20:34, , 133F
比起我們在這邊討論法條 我是覺得他們對台電的看法更重要
08/02 20:34, 133F

08/02 20:35, , 134F
如果要說切割台電不好 那他們第一線的肯定比我們會更有感
08/02 20:35, 134F

08/02 20:35, , 135F
只是目前看下來應該是沒有受到分割事業部的影響
08/02 20:35, 135F
文章代碼(AID): #1Ne0iKBy (PublicIssu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Ne0iKBy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