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史上最速槍決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dohProject (給你獎勵)》之銘言:
: : 人生是一場障礙賽,
: : 某些的人的道路上的洞比別人多,
: : 某些人跳過去了,某些人沒跳過去,
: : 跳過去的人可以站在地面上指責掉下去的人說
: : 「我辦到了,你沒辦到,所以你錯,你該死」
: : 我沒說這些人沒錯,我說的是殺死他們的除了政府自己的利益外沒有更多的好處了
: 掉到洞裡面的人不會把別人的小孩殺死,你的比喻零分。
我說的是某些人沒辦法適應這個社會而變成怪物
看不懂比喻也麻煩留點口德
: : 攻擊對方的立場,這水準?
: : 如果您不是家屬的話,憑什麼用這句這麼大聲?
: 是你先說"遺憾"的,你有什麼資格在那裡幫人"遺憾"?
: 這跟馬英九到底有什麼不同?
那也是您先要我解釋被殺死的人這部分我才提的,
我不懂幫別人遺憾有什麼好戰的,這個FB上的集氣差不多吧
除非是您沒有別的好攻擊的論點了
啊對了雖然我不介意,不過不是不要隨便罵人馬英九比較好嗎
: : 這論點是我最愛的,
: : 我敢說現在監獄裡肯定關著殺人數不亞於鄭捷的死刑犯與毒犯,
: : 怎麼不先殺他們?
: 這變成說要先解決掉王鴻偉劉華崑,才能解決鄭捷了...
: 我贊成這點,不過前面兩個解決不掉,是因為廢盟有些人作梗的緣故,
: 那也沒辦法,只能先解決鄭捷囉!
提酒駕犯和毒犯的原因是,
這些人造成的傷害比檯面上這些死刑犯的大得多,
但是喊著殺的人卻少很多很多,
顯然搖著死刑大旗的人,更多只是想要逞心頭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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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61.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2890234.A.9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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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筆誤 前一篇我是想打酒駕犯與毒犯的
※ 編輯: dohProject (114.25.61.212), 05/10/2016 22: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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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聲量與這幾次死刑議題能相比嗎?
我提這兩者的原因並不是他們不該死
而是兩者相比之下所顯示的不公平正義
※ 編輯: dohProject (114.25.61.212), 05/10/2016 22: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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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長期看板下來,誰有什麼立場早已很明顯,我也沒期望可以說服他,
我期望的是,在這一來一往的論證中,能給觀者更多不同觀點的想法,
至於看倌們看完之後是如何解讀的,就是自己的事了
※ 編輯: dohProject (114.25.61.212), 05/11/2016 02:34:5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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