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為廷憑什麼?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Mu)時間11年前 (2014/12/25 19:13), 11年前編輯推噓10(20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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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 陳為廷憑什麼? : 時間: Thu Dec 25 11:27:27 2014 恕刪 : : 放手讓有能力的人去幹. 這樣國家才會強大, 我們該鼓勵他 : 們去做別的位置, 做正確的事情, 而不是在他們的缺點和弱點上, 鑽研太 : 久, 不然我找隨便一個臺灣人, 講「你不守交通規則, 你即是不顧別人的 : 性命, 不顧社會的秩序, 你擁有權力的話豈不是會令社會混亂, 甚至支持 : 大規模屠殺? 你沒資格擁有選票! 」這種臺灣經常出現的把小問題不斷擴 : 大解釋的道德鬼打牆, 最終的結論就是所有人都不應該參政, 然後怎樣? : 這國家就會在沒有人願意認真參政之下腐朽毀滅. 其他恕刪 節錄一段 你部分的論點,荒謬至極 不想看到這種道德聖人說出來混淆視聽 今天陳為廷選的是什麼? 是一個國家立法機構的成員 是國家最頂端的腳色 如果他今天當選 不管是去什麼委員會 他經手的事情都是國家大事 讓道德有如此瑕疵的人去當可以嗎? (不要說現任的怎樣 錯的事情不要讓一直他錯下去) 他今天不是去考小小公務員捏 這個職責/職務就是需要高道德標準 你說會做事就好,不要管他品行是不是很完美 (你是說我們要求完美,這不談) 這如果是套用在廚師、運動員、小說家、插畫家、名嘴 甚至是公民運動參與者 這都行得通 畢竟他們的錯不會直接影響到國家 最多最多最多最多給社會造成壞榜樣 但政府單位為惡 影響的絕對不是一兩個人 即使是小小公務員 沒有一定道德標準的話 說不定都會鬧出人命 不要說我危言聳聽 假設我今天是管道路的 如果廠商塞個紅包給我讓我降低標準 說不定哪一個道路坑洞就讓某個騎士出車禍 一條人命就因為你道德感低落沒了 即使你平常對政府對人民有貢獻 這功過能相抵嗎? 再重複一次,陳為廷要選的是立法委員 他犯過的錯跟性暴力有關的罪 不是你說什麼闖紅燈之類的 你說我們常常把過錯無限上綱 我可不可以說你把性暴力輕描淡寫? 老實說我自己碰到不認識的正妹 講話都不好意思了 很難想像要到什麼程度才會無視他們的意志動手動腳 你設想不到受害者之後會有什麼後遺症嗎? 而且一次可以說是衝動 年少輕狂 但今天光是大家知道的就兩三次 大家批判他 叫做要求道德完美?你邏輯怎麼跳的? 世界上的民主國家 哪個鬧出重大道德瑕疵的可以不被唾棄繼續留任? 萬一他當選 你確定這樣的人可以抵擋財色的誘惑? 我不說一定啦 至少很危險 很有機會 如果我是大財團 看到今天是陳為廷擋我的財路 我會不會考慮給他來個仙人跳, 或是用大陸常說的"糖衣砲彈"來腐化他或是癱瘓他的才能(假設他有)? 選賢與能 選個很可能一上任就馬上腐壞的人來幹嘛? 浪費時間?還是消費台灣已經腐朽不堪的政治環境? 還是掐死台灣剛剛開始改變的希望? 沒有更好的人選嗎? 再重申一次 他今天自白就是希望社會評斷他這樣的行為是否適合當立委 (參選當然OK) 任何轉移焦點、顧左右而言他甚至是淡化性犯罪的事實都是變相的護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55.1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9506010.A.D2D.html

12/25 19:29, , 1F
結果他退選了,護航的人被打臉。
12/25 19:29, 1F

12/25 19:34, , 2F
就事論事 有道德瑕疵的只要真的改過為什麼不行選立委
12/25 19:34, 2F

12/25 19:35, , 3F
陳這次坦誠時機有異 如果是在太陽花就坦誠 那這次立委
12/25 19:35, 3F
我是想回C大被M的文 我的解讀是;有道德瑕疵也沒關係 肯做事就好 我的回答是 有重大道德瑕疵的話 不應該當立委 人真的改過 當然就沒有道德瑕疵了 只能說有過道德瑕疵的紀錄

12/25 19:36, , 4F
他的情況可能要尋求醫療協助了= = 不只兩次
12/25 19:36, 4F

12/25 19:37, , 5F
我就會挺 現在才坦誠說難聽點就是選舉考量很難挺他
12/25 19:37, 5F

12/25 19:40, , 6F
只要犯過任何錯都活該被永世剝奪參政權啦 原po說是不是
12/25 19:40, 6F
不是這意思

12/25 19:41, , 7F
性侵犯通常是累犯,不意外
12/25 19:41, 7F

12/25 19:42, , 8F
樓上319是來反串的?原PO哪有說過犯過錯就不能參政?
12/25 19:42, 8F

12/25 19:42, , 9F
我們的立法院有最高道德標準? 看不出來耶
12/25 19:42, 9F
錯的事不要一直繼續下去 我是支持降低罷免門檻的

12/25 19:42, , 10F
低調點從基層開始,用時間累積信任,還是可為的
12/25 19:42, 10F

12/25 19:43, , 11F
還有說陳為廷只是道德瑕疵的人,請搞清楚性犯罪的嚴重性。
12/25 19:43, 11F

12/25 19:43, , 12F
自以為高尚的道德魔人....看你們這種人捧出的馬英九
12/25 19:43, 12F

12/25 19:43, , 13F
是甚麼德行
12/25 19:43, 13F
理性一點吧大哥 看看你說了什麼

12/25 19:45, , 14F
某小孩0看不懂中文? 沒寫出那幾個字 不代表沒換句話說
12/25 19:45, 14F

12/25 19:47, , 15F
你要自行腦補我不反對,原PO也可以自己出來解釋。這裡有人
12/25 19:47, 15F

12/25 19:48, , 16F
說馬英九道德高尚好棒棒嗎?他有沒有貪污還有待確定咧?Y
12/25 19:48, 16F
同意

12/25 19:48, , 17F
不就是道德有瑕疵才會犯錯?再說鄉民普遍不相信犯過錯
12/25 19:48, 17F

12/25 19:49, , 18F
的人會改過自新啊^^ 推論犯過錯的人永世不得參政很合
12/25 19:49, 18F
我信 但需要時間、需要證據 立委有更多沒有過要改的人選 *[1;31m→ SAsong319: 邏輯啊需不需要我從八卦複製幾個這類推文過來? 12/25 19:49

12/25 19:51, , 19F
沒被褫奪公權的人永遠有權利參政,但大家要不要支持你就隨
12/25 19:51, 19F

12/25 19:52, , 20F
自己認定囉?你的標準認為性犯罪者當立委很OK你就去支持啊!
12/25 19:52, 20F

12/25 19:53, , 21F
那我從一開始就在看笑話的人,有資格問吧?
12/25 19:53, 21F

12/25 19:53, , 22F
最簡單方式就是一堆人要求中選會增加參選限制,
12/25 19:53, 22F

12/25 19:54, , 23F
少在那邊放地圖砲,把性犯罪者等同於所有大大小小的錯誤。
12/25 19:54, 23F

12/25 19:55, , 24F
因為目前現階段的法條就這樣 http://ppt.cc/Zw0V
12/25 19:55, 24F

12/25 19:56, , 25F
從事件爆發到現在不知道看到多少推文說犯罪者應該被終
12/25 19:56, 25F

12/25 19:56, , 26F
身褫奪公權了呢^^
12/25 19:56, 26F
至少這不是我這篇的重點

12/25 19:58, , 27F
而且高標準選出來的產物,早已表演過好幾次悲劇了。
12/25 19:58, 27F
像是? 我姑且推測你說的是馬英九, 馬英九是看似高標準,但選民沒有仔細檢視他的過往 只看形象是不對的 最近不是翻出來一個影像嗎 他當法務部長的時候被陳水扁諮詢竊聽相關事件 你覺得說出應該竊聽的有高標準嗎?

12/25 19:58, , 28F
說真的陳為廷選不選立委跟選不選得上根本不重要 只要
12/25 19:58, 28F
我討論的是C大的議題 對於政治人物該不該有道德標準

12/25 19:58, , 29F
原PO從頭到尾沒主張過"所有犯罪者應該被褫奪公權",少在那
12/25 19:58, 29F

12/25 19:59, , 30F
不是KMT就好
12/25 19:59, 30F
還有 118 則推文
還有 23 段內文
12/25 23:18, , 149F
C大的話 可能要去找他自己說了
12/25 23:18, 149F

12/25 23:19, , 150F
法律那一段 前面有說過以陳的案例其實還是符合參選資格
12/25 23:19, 150F

12/25 23:20, , 151F
這裡我們其實沒有異議
12/25 23:20, 151F
是的 我想討論的重點在於 該不該對立委或其他政府人員要求與其職權相應的道德標準 (但不是要求最高領袖有無限高道德標準 像是講髒話 交通違規都不行) 職務越重要 越需要有道德標準 能自律的人 因為可能造成的破壞越大 (假設選項都有不錯的能力) 而不是說有能力 道德低落一點沒關係 假設兩個總統候選人能力都差不多 一個有貪財好色的醜聞 一個沒有貪財好色紀錄 不是兩個都可以 而是要選不貪財好色的 當然能力跟道德都很難量化 這是理想情況 假設今天兩位立委候選人 能力都不明 一個有性暴力紀錄 一個沒有 不好意思我不會選前者 這就是我要求的道德標準

12/25 23:21, , 152F
推 許多只能夠使用二分法的人無法看到別人的論述 實在是
12/25 23:21, 152F

12/25 23:21, , 153F
將道德標準法律化 或教育 或學術分析利益 用以處理參政者
12/25 23:21, 153F

12/25 23:22, , 154F
道德問題 這是我的重點 應該就是你說的量化吧
12/25 23:22, 154F

12/25 23:33, , 155F
現在就是沒有標準 有(選罷法後選人規定)大家還是不接受
12/25 23:33, 155F
選罷法已經直接替除他參政權了 我只是從投票權下手 對於參選者來說 參政權是參選者一個人的事 對於投票來說 是所有選民都可以做的選擇

12/25 23:34, , 156F
所以我認為該立標準 大家接受結果 避免往後一直落入這次
12/25 23:34, 156F

12/25 23:36, , 157F
的情形 失序的結果導致道德無上限化 反而壓倒其他更該在
12/25 23:36, 157F
說了沒有無上限 你真的認為目前大家道德感非常非常高嗎? 所有人都把目標訂成聖人 有這種事嗎 大家看到名人出事 支持者只是惱羞成怒來罵 不支持的罵是本來就愛罵人的 或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或是剛好在某些行為上的道德標準比被罵的高 偷東西的不能罵會殺人的嗎? 強盜的不能罵強暴的嗎? 這就不算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他罵的是自己不認可的行為 怎麼會是因為自己道德標準高? 愛侮辱人的 道德感會高嗎?

12/25 23:36, , 158F
意的重點
12/25 23:36, 158F

12/26 01:31, , 159F
現在的問題是,後者有更嚴重的利用行政權力迫害民眾記錄
12/26 01:31, 159F

12/26 01:32, , 160F
「利用權力」才是政治上的「公」
12/26 01:32, 160F
所以我說不要選陳為廷 可以選更好的人上來拚 又不是說陳為廷不退選 陳為廷就一定當選

12/26 02:10, , 161F
我還是一樣看法 權力制衡使掌權者無法以權謀私 參政之前
12/26 02:10, 161F

12/26 02:11, , 162F
的法規限制參選人資格也是其中一環 道德問題也有可能只是
12/26 02:11, 162F

12/26 02:12, , 163F
沒被爆出來 不代表其人沒問題 以相同標準制衡所有掌權政
12/26 02:12, 163F
沒爆出來就無罪推定 但目前選舉放大鏡 很多都會被挖出來

12/26 02:14, , 164F
客或是限制問題人參政才是根本 表面無道德問題或是推測任
12/26 02:14, 164F

12/26 02:15, , 165F
何人參政會造成問題 在我看來都一樣是臆測 我傾向相信先
12/26 02:15, 165F
臆測也有機率大小 猜拳的機率跟賭骰子的機率不一樣吧 表面無問題 跟極短時間內出過這種問題的 信任感就不一樣

12/26 02:16, , 166F
預的防範機制完善 這比猜想實際多了 我個人的話是不信任
12/26 02:16, 166F
這也可以是努力方向 但我覺得困難重重 標準如何定?如何達到共識? 還不如從選民觀念下手

12/26 02:17, , 167F
有多少人能始終自律這回事 而且我認為自律很大部分受他律
12/26 02:17, 167F

12/26 02:19, , 168F
影響 我的結論是:設立制衡機制防範所有權力者 不管有無
12/26 02:19, 168F

12/26 02:20, , 169F
發生或爆出道德問題 直接治本
12/26 02:20, 169F
昨天看楊實秋轉述傑佛遜的話 他說政治就是建立在對人的不信任上 所以總統不管做得多好 都只能做兩屆 因為之後可能會腐化 建立制衡機制是很必要的 但是選民慎選候選人成本更低 而且更有必要性 不然你選出不好的人 是要怎麼建立好的制衡機制? 我們民眾沒有直接創制權捏 要有一定道德標準才會建立制衡機制制衡自己啊 很多人就是因為候選人"有能力"會喬事情 就投他 卻沒看他到底為什麼替你喬事情 有些議員可以幫忙處理罰單的 或是去醫院弄病床的 這是好事嗎?很難說 喬事情可能是法外人情 有重大病情家境又差沒病床 付不起罰單不小心闖禍 這些就算了 但議員服務對象 或是處理事情有沒有自律/理性篩選的過程 看新聞常常也沒有 這就是要求能力不高求道德的結果

12/26 22:28, , 170F
推。我也覺得他有詭辯之處
12/26 22:28, 170F

12/26 23:15, , 171F
喬事情那個例子正是機制沒有處理的部分 所以很多事只會淪
12/26 23:15, 171F

12/26 23:16, , 172F
為各說各話的道德爭辯 對不少人來說 民代為他家為他爭取
12/26 23:16, 172F

12/26 23:17, , 173F
利益就是符合道德 他的道德 這種觀念在PTT也是時常可見
12/26 23:17, 173F

12/26 23:19, , 174F
所以我壓根不相信所謂的選民自由心證的道德選擇 只有取得
12/26 23:19, 174F
同意,所以我覺得選民水準也要相對提高 不能只靠規範 規範無法無中生有 也有個訂定過程 而且很多人根本不覺得需要規範這個 根本無法形成共識

12/26 23:21, , 175F
大多數人認可及不反對的線界 直接明白設下規範 之後大家
12/26 23:21, 175F
我認為多數人認可及不反對的線界,就是沒有界線...

12/26 23:21, , 176F
跟著規範走 有異議也照規範處理
12/26 23:21, 176F

12/27 02:34, , 177F
有能力又要有道德,老實說很難
12/27 02:34, 177F
又不是要求多高的道德 不知道是標準太高還是對人性太悲觀 ※ 編輯: Mues (140.116.161.92), 12/27/2014 13:17:12
文章代碼(AID): #1Kc_5Qqj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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