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為廷憑什麼?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無想流流星拳)時間9年前 (2014/12/25 12:35), 9年前編輯推噓43(430205)
留言24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5 (看更多)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你怎用那種人? 至於有些人批評他是在污染學運, 我的答案是純邏輯推論: 1. 「犯事」這件事是發生在「學運」之前. 2. 學運之前, 他就是個犯過性騷擾的人, 而不是之後. 3. 他當學運代表人物是一個隨機的結果, 而不是像委任或選舉一樣 , 是可選擇的結果, 那只是時勢使然. 任何一個參與的人都可能 會成為領袖. 他並不是在運動之後性騷擾, 這是個不可改變的時序. 所以如果你要 避免「有不良過去的人有機會成為領袖」, 就是直接不能讓那些人參 與才可能. 那就是在從完全清白(甚至包括家族成員)的人才能夠參與社運, 學運 , 以及一切政治. 任何曾經有犯過錯的人, 就算有機會或需要他做事 時, 他都必須放棄, 因為他有被翻出舊賬的可能性. 那得出的合理結論: 就是「任何一個有犯過錯的人, 都不應該支持或 參加社會運動, 因為這些人會污染到運動的光環」, 這樣, 就是說, 把所有這社會犯過錯的人, 都踢出了運動的支持者行列外. 而這個社會大部份人都犯過錯, 沒有污點, 全然清白的人很少, 結果 就是大部份人都不願參與, 支持, 因為他們都害怕他們過去的污點會 因此被挖出來, 自己的支持反而害了運動. 這就完全的形成「不做不錯, 少做少錯, 多做多錯」的原則, 這社會 將會失去所有動力, 因為一個人只要犯了一次錯, 有機會被翻出來, 他以後都不可以參與任何好事, 好事的支持者減少, 犯錯的人不可以 參與好事, 那社會會變好嗎? 這個邏輯推演, 明顯地會產生「犯事者不能做好事」的結論. -- 基於這年頭流行街頭運動, 又正好我被找好製作 RPG. 我便試試找活人拳將這個及相關的梗做進 RPG 裡. 在 flyingV 募資中, 如果有人支持就好了: https://www.flyingv.cc/project/5015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9482111.A.F8B.html ※ 編輯: chenglap (42.98.215.113), 12/25/2014 12:38:24

12/25 12:38, , 1F
因為泛道德被某些人拿來當要求別人的工具。
12/25 12:38, 1F

12/25 12:41, , 2F
那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論怎麼看
12/25 12:41, 2F
那是把一些太過先進的理論, 放在一個太原始的社會裡. 臺灣目前的 社會道德理論, 還未去到西方的公民責任, 講二次傷害這麼細膩的東 西, 我認為沒有人真的會認真去理解它. ※ 編輯: chenglap (42.98.215.113), 12/25/2014 12:46:06

12/25 12:59, , 3F
看魏揚的文被噓爆就知道大部分人根本不在乎那個議題
12/25 12:59, 3F

12/25 13:06, , 4F
應該這樣說 不是運動者去襲胸 是襲胸者來運動
12/25 13:06, 4F

12/25 13:07, , 5F
即便是以道德論當作基礎 我都覺得應該限定範圍時間
12/25 13:07, 5F

12/25 13:08, , 6F
例如 救人是醫生的天職(道德論) 造成醫療過勞(不救人不道德
12/25 13:08, 6F

12/25 13:09, , 7F
而超出合理要求範圍的事情 應當被視為是對社會的透支
12/25 13:09, 7F

12/25 13:10, , 8F
例如醫生 若能正常看診 該休息就休息 可能可以行醫30年
12/25 13:10, 8F

12/25 13:11, , 9F
但是過勞可能讓醫生15年就報銷 同樣標準用在政治人物上
12/25 13:11, 9F

12/25 13:11, , 10F
政治人物應該是有限制任期 有限制責任範圍
12/25 13:11, 10F

12/25 13:12, , 11F
甚至應該要有 不從政時候的預備用途 讓他們可以選擇離開
12/25 13:12, 11F

12/25 13:13, , 12F
而不是逼得非得卡在位置上 排除其他人才能生存
12/25 13:13, 12F

12/25 23:06, , 13F
C大我一直都挺你的文章,回溯幾年前一直都是
12/25 23:06, 13F

12/25 23:06, , 14F
但這篇我的想法與你不同
12/25 23:06, 14F

12/25 23:07, , 15F
犯錯是在學運前,這個推論有問題
12/25 23:07, 15F

12/25 23:07, , 16F
1.學運只是社會運動的一件重大事件,不是唯一
12/25 23:07, 16F

12/25 23:08, , 17F
2.陳為廷從事社會運動行之有年,318只是其中之一
12/25 23:08, 17F

12/25 23:08, , 18F
3.陳為廷犯罪是發生在從事社會運動期間
12/25 23:08, 18F

12/25 23:09, , 19F
4.陳為廷疑似約炮騷擾是在學運之後
12/25 23:09, 19F

12/25 23:10, , 20F
所以我認為不管是參與社會運動之前之後或是期間
12/25 23:10, 20F

12/25 23:10, , 21F
他都有犯性騷擾或是疑似性騷擾的行為
12/25 23:10, 21F

12/25 23:11, , 22F
自然人們會質疑以後的他是否依然如此
12/25 23:11, 22F

12/25 23:11, , 23F
相信我這樣的邏輯推演,應該算合理吧
12/25 23:11, 23F

12/26 01:37, , 24F
我想重點在是否有性騷擾和是否應參加社會運動根本無關
12/26 01:37, 24F

12/26 01:39, , 25F
即便他日後持續性遭擾 也不妨礙他繼續餐與社會運動
12/26 01:39, 25F

12/26 01:39, , 26F
不過我認為性騷擾還是得依法究辦才是
12/26 01:39, 26F

12/26 01:54, , 27F
我想既然回應本篇文章,重點就是本篇文章的邏輯推演
12/26 01:54, 27F

12/26 01:54, , 28F
否則人人當然都有自以為的重點
12/26 01:54, 28F

12/26 01:55, , 29F
本篇文章開門見山就是在講時序,自然是重點中的重點
12/26 01:55, 29F

12/26 01:55, , 30F
這應該是基本邏輯吧
12/26 01:55, 30F

12/26 01:56, , 31F
至於一個會繼續性騷擾的人當然有權利繼續提倡人權自由
12/26 01:56, 31F

12/26 01:57, , 32F
就像家暴者可以聲援婦女聯盟,中國可以譴責買賣器官
12/26 01:57, 32F

12/26 01:58, , 33F
和尚也可以偶爾去做做禮拜。
12/26 01:58, 33F

12/26 03:05, , 34F
太陽花學運是阻止賣台, 這就是在捍衛的整體的道德.
12/26 03:05, 34F

12/26 03:07, , 35F
一個性下流的人有沒有這個利益(也是道德)要捍衛?
12/26 03:07, 35F

12/26 03:11, , 36F
那你的「自然人們會質疑」的邏輯在哪裡?
12/26 03:11, 36F

12/26 03:13, , 37F
曾經發生不代表以後也會發生
12/26 03:13, 37F

12/26 03:15, , 38F
先搞清楚本篇文章之重點,別回避掉了
12/26 03:15, 38F
還有 170 則推文
12/26 05:01, , 209F
何不坦承針對內文回應,那才是最好的稱讚呢
12/26 05:01, 209F

12/26 05:02, , 210F
無論是對讀者作者,皆然
12/26 05:02, 210F

12/26 05:02, , 211F
迴避無視第一點1. 「犯事」這件事是發生在「學運」之前.
12/26 05:02, 211F

12/26 05:03, , 212F
你這麼想法我回應內文?
12/26 05:03, 212F

12/26 05:03, , 213F
*想要
12/26 05:03, 213F

12/26 05:03, , 214F
很難說服他人自己的的論述與推論啊
12/26 05:03, 214F

12/26 05:04, , 215F
認不得字也用不著打字錯誤
12/26 05:04, 215F

12/26 05:04, , 216F
難道無法就邏輯推展做出論斷嗎?太可惜了
12/26 05:04, 216F

12/26 05:04, , 217F
手殘QQ
12/26 05:04, 217F

12/26 05:05, , 218F
手殘腦可以不殘的,邏輯錯也可以持續努力進步的
12/26 05:05, 218F

12/26 05:05, , 219F
但是欠缺鍛鍊沒有熟練的一天
12/26 05:05, 219F

12/26 05:05, , 220F
迴避無視更沒有完備邏輯的境地
12/26 05:05, 220F

12/26 05:06, , 221F
應懂此理
12/26 05:06, 221F

12/26 05:08, , 222F
我認為在這邊鍛鍊是不適合的 應該從基礎打起orz
12/26 05:08, 222F

12/26 05:09, , 223F
沒有開始便驟下論斷,不是好的態度
12/26 05:09, 223F

12/26 05:10, , 224F
關於這篇文我能說的已經盡了,感謝指教(合十
12/26 05:10, 224F

12/26 05:10, , 225F
就如同沒有內文便要討論本篇要談的邏輯,荒唐可見
12/26 05:10, 225F

12/26 05:11, , 226F
我只看到有人對於這篇文的第一行能說的說盡了
12/26 05:11, 226F

12/26 05:11, , 227F
卻執意無視本篇內文之數十行
12/26 05:11, 227F

12/26 06:51, , 228F
C大的文簡單說就是功利主義極大化的論點
12/26 06:51, 228F

12/26 06:51, , 229F
功利主義極大化之後所連帶產生的必然邏輯是
12/26 06:51, 229F

12/26 06:52, , 230F
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因為權衡功利價值後,
12/26 06:52, 230F

12/26 06:52, , 231F
只要是達到功利目的的一切行為,都可以被允許,即便可能伴
12/26 06:52, 231F

12/26 06:53, , 232F
隨其他弱勢少數的犧牲也無所謂,因為"功利"至上
12/26 06:53, 232F

12/26 06:53, , 233F
功利至上的論點其實早就被破解了,甚至社運活動最主要的
12/26 06:53, 233F

12/26 06:54, , 234F
目的就是為了反抗這種為達利益極大化卻不擇手段犧牲少數的
12/26 06:54, 234F

12/26 06:54, , 235F
"手段",但弔詭的是當反抗的過程,本身就成了一種功利目的
12/26 06:54, 235F

12/26 06:55, , 236F
時,反抗者可能仍然會走向"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這種
12/26 06:55, 236F

12/26 06:55, , 237F
功利思考,意思就是我本來事要反對不公不義的壓迫
12/26 06:55, 237F

12/26 06:55, , 238F
但為了成功達到我反對不公不義壓迫的目的,我後來也同意
12/26 06:55, 238F

12/26 06:56, , 239F
可以使用甚至更不公義的方式去反抗,這就是尼采所說
12/26 06:56, 239F

12/26 06:56, , 240F
"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凝視著你" 的意思
12/26 06:56, 240F

12/26 08:06, , 241F
功效主義說各種事物能換算, 公德能換私德, 私德能換
12/26 08:06, 241F

12/26 08:07, , 242F
公德, 一種義能換另一種義.
12/26 08:07, 242F

12/26 08:18, , 243F
先梳理好漿糊式道德觀, 一步一步來.
12/26 08:18, 243F

12/26 23:12, , 244F
又在講Z大於B嗎?我是覺得陳所帶來的利沒有很大
12/26 23:12, 244F

12/27 01:08, , 245F
功效主義的強版本為公德、私德、各種義、萬物能換作
12/27 01:08, 245F

12/27 01:09, , 246F
單一度量衡, 弱版本為公德能大於、小於或等於私德,
12/27 01:09, 246F

12/27 01:12, , 247F
一種義能大於、小於或等於另一種義. 但說功效主義前
12/27 01:12, 247F

12/27 01:13, , 248F
, 先分辨清楚各種事物, 而非糊在一起.
12/27 01:13, 2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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