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丟書只是維安問題

看板PublicIssue作者時間9年前 (2014/09/27 22:32), 9年前編輯推噓23(230151)
留言174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17 (看更多)
這本"被出賣的台灣",是用塑膠炸藥製成的? 丟出去的不是書,而是500公斤重,雷射導引的精靈炸彈? 顏同學曾經服食萬年蔘王,得到逍遙派掌門灌頂千年內功, 真氣到處,飛花摘葉都可比干將莫邪, 一本重量不到500公克,紙製的軟皮書,威力還勝過大卡車疾衝? 假如是以上這些情況,那麼,當然是暴力行為。 不論是秦始皇遇刺未遂、或著雷根總統遭受槍擊, 基本上都屬於暴力行為中的刺殺。 都不屬於以上情況? 這就很有爭議了..... 不過,如果警棍敲頭屬於溫柔善意的行為, 我們對於暴力的定義,可能有必要重新調整。 或著也可以把一切行為都定義為暴力, 如此一來,就再也沒有任何行為可以稱為非暴力的舉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53.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1828353.A.C8B.html ※ 編輯: MoneyMonkey (61.230.153.78), 09/27/2014 22:34:16

09/27 22:43, , 1F
仔細想想 意堆球類運動都暴力多了?
09/27 22:43, 1F
這其實也是有一點爭議點,例如比賽場上的拳擊,我們不會說那是暴力

09/27 22:44, , 2F
動手動腳會比較有爭議 但其實這件事討論空間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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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4, , 3F
丟書的傷害要看丟到哪,丟到蛋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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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5, , 4F
另外 無預警 沒有打算的突然行為 和經過計算 考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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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6, , 5F
後果的行為 評價也會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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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6, , 6F
我不認為潛伏為記者混進去是無預警沒計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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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8, , 7F
對阿 一開始大家也覺得 誰啊 丟什麼水瓶? 白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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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8, , 8F
當看到他丟的是被出賣的台灣時 我真的佩服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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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9, , 9F
而且他說願意負擔起責任(應該大致無誤) 也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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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49, , 10F
說到底 我仔細想了想 基進側翼本來就想做鋼板深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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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50, , 11F
試圖改變板塊和評價 這樣只是剛好而已 還嫌太溫和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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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實說,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舉動,可能是因為我不太瞭解基進側翼的 宣傳策略,所以我看不出這個行動的意義在哪裡,幫馬英九找出維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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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黑臉的綠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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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55, , 13F
要看有沒有共識或啥 不過這件事是不是暴力有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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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56, , 14F
需要討論嗎?如果有人拿書砸你你會說是暴力,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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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56, , 15F
有人拿書砸馬英九,你就會說不是暴力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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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書砸人是暴力行為 !? 原來我求學過程中受到這麼多暴力行為。 當年真是該把那些老師告上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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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覺得沒什麼實際效用 應該也不是整體授意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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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2:57, , 17F
行動吧 州官放火 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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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00, , 18F
只把一件行為取出來 沒看前因後果 很容易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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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求學過程中老師拿書砸你,你絕對可以去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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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師本又要說 : 怪獸家長、怪獸學生... 拿書丟人是暴力行為,拿木板打學生手心是? ※ 編輯: MoneyMonkey (61.230.153.78), 09/27/2014 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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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問 什麼樣的行為算暴力 舉幾個例子 很快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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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甲掰而已啊,拆人房子是依法行政,丟書就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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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06, , 22F
駭客公開安全漏洞常是為了抗議OS廠坐視它不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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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07, , 23F
拿木板打學生手心是暴力行為沒錯,你的價值觀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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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我的師長們循序漸進的薰陶,以及師本團體再三的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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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安生被邀請參加國慶 代表馬 是欣賞他 踢總統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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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丟書還太溫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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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安生踢總統也是暴力行為啊,你們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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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個案 前因後果 中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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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不是說 打頭只是拍肩膀嗎 丟書沒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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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11, , 29F
那你直接說看被打的是誰就好了,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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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己就欣賞這種人阿。被這樣作 搞不好是學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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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舉個例子 罵政治人物和他的做為和對凡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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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安生被邀請參加國慶 代表馬接受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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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因為馬邀請了蘇安生,所以你的價值觀就會跟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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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連動?原來你沒有自己的思考都學馬英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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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1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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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權貴的標籤,後來發現自己搞錯了,卻還是堅持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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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的沒錯,果然是標準二分法選邊站,要是對方不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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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eyMonkey (61.230.153.78), 09/28/2014 00:06:28

09/28 00:01, , 138F
我下午就這樣認為了 不是這篇推文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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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一直幫權貴說話 還恐嚇要打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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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同邊,就一定是挺馬挺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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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文不好錯誤理解成恐嚇要打你,是你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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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說有人要用同樣說法 打我 要不要接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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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5, , 143F
一直扭曲 對方意思 是你這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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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6, , 144F
請加強你的中文與邏輯,我講的是如果你為了你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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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加強你的中文邏輯 不要扭曲對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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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喜好就加上一個可隨意打砸官員的正當性,那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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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可以用他們的感覺與喜好,去加上打砸你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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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你真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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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7, , 149F
這點下面早就有人一起反駁了 你看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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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8, , 150F
我也覺得丟書不怎麼暴力就是 但也不怎麼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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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8, , 151F
別說笑了,像這種擺明為了立場拋棄邏輯的人,我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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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08, , 152F
又在這邊 對人民嚴格檢視了 不談官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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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覺得這種人是能說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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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說法一直都是對官員 沒有對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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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這個人 一直在扭曲 在用這種語句反問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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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0, , 156F
你還是不懂耶,都點那麼多次了,是故意無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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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0, , 157F
重點不在官員,而是你單憑你的感覺與喜好去加上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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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這個人一起反問 那你的問題顯然不懂我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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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1, , 159F
性的這件事情,講那麼多次連我幼稚園的侄子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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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1, , 160F
上面有aa雖然跟我想法不同 但他顯然聽懂各自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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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1, , 161F
就你一直在反問 跟我說法不同的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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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2, , 162F
就我意見 如果要堅持這種義務論 最好列出所有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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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12, , 163F
你還是不肯認錯你 還感覺 你也在用感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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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20, , 164F
有沒有讀書真的有差 我的意見基本上就 #1K9gqS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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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22, , 165F
樓上最後的幾個字 沒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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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23, , 166F
我說你比的那篇
09/28 00:23, 166F

09/28 00:25, , 167F
你說那篇的推文嗎 壞習慣 要碼是意思到了 要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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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0:25, , 168F
因為好玩或某些原因不想把話說死 反正有討論空間
09/28 00:25, 168F

09/28 00:29, , 169F
有人終於要承認紅衫軍是暴民了嗎?
09/28 00:29, 169F

09/28 10:01, , 170F
藍媒們一定會一直放大丟書事件的正當性,不會說馬英
09/28 10:01, 170F

09/28 10:01, , 171F
九賣台的合法性
09/28 10:01, 171F

08/12 04:11, , 172F
贊同a11大的各自表述 https://muxiv.com
08/12 04:11, 172F

09/13 19:33, , 173F
有人的腦補習慣還是沒改 https://daxiv.com
09/13 19:33, 173F

12/29 02:18, 5年前 , 174F
你還是不懂耶,都點那麼 http://yofuk.com
12/29 02:18, 174F
文章代碼(AID): #1K9ig1oB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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