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 關於暴力:一個人類學角度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山風)時間11年前 (2014/09/27 20:27), 11年前編輯推噓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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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獨媒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26537 寫在前面 最近剛好看到版上再討論「丟書」是否為抗爭的適當手段。「有些事情你可以做,但有些 呢......就已經踩到了公權力的紅線,你不能做。」 我想說,既然國家對人民的侵害從來沒有紅線,那人民的抗爭也不需要甚麼紅線。 #不過我們還是會有醫療通道 正文 甚麼是暴力?是打破政府總部的玻璃?是衝擊警方防線?是在馬路上靜坐?叫口號?在 channel門口塗鴉?還是對著別人噴香檳?暴力/和平的界線,在不同的年代和背景,其 實都是不同的。我們許多今天視為暴力/和平的事情,其實在不同的空間,都有不同的意 義。 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納粹建造大量集中營,大規模禁錮並殘虐猶太人。這個我們今天看 來極其暴力的舉動,在當年其實並沒有被國家機械、體制的執行者們視為暴力。許多參與 建造集中營的德國軍官覺得自己不過是「把猶太人分隔了出來」,並不覺得禁錮是什麼暴 力的行為。可見對暴力的印象是建基於很多背景,包括我們的身份和社會位置。另一方面 ,一些我們現在看來是和平抗爭的手段,例如靜坐遊行等,在歷史的某些時刻,其實是被 視為暴力得不得了。 以甘地的抗爭作為例子。當年他為了反抗印度社會中不平等和英國政府的(經濟)殖民統 治,其實就做了當時看來是非常暴力的事情:「不合作運動」。1930年,英國殖民當局制 定和頒布了食鹽專營法,禁止市民私下製鹽。當時已是60多歲的甘帶領一群人,從印度北 部阿默達巴德城修道院向南出發,一路走到海邊。然後俯身打起一瓢海水,開始煮鹽。然 後下場大家都可能想到了,被政府和資本家視為「暴力」的甘地被立時被捕:因為他侵害 了政府和資本家對鹽的私有產權、破壞了法律的基礎。 不過是煮鹽而已,在現在看來是和平得誇張的舉動,在當年其實被視為暴力。可見,暴力 /和平的分界線是流動的,而不是自有永有的。從歷史中我們可以總結出:不管你做什麼 行為,只要是有效搖到政府和資本家管治威信(哪怕只是煮鹽),都會被政權和它的喉舌 視作為暴力。簡單來說:「暴力」就是動搖政府和資本家管治。可是,資本體制以及官僚 們對我們日以繼夜、無孔不入的剝削才是真正大規模的暴力,而它們為了捍衛自身利益發 這個暴力集團,將反抗的聲音塑造為 「暴力」。於是,執達吏強行收樓時村民死守家園 ,村民被視為是「暴力」;警察強行封鎖屬於人民遊行集會的空間時市民嘗試進入那被應 許之地,市民被視為「暴力」;行動者佔領被資本家和政府奪取的空間時,行動者被視為 「暴力」。 這是政府和資本家的潛台詞:「奪回就是暴力」。不論你用什麼方法,不論你是直接行動 還是靜坐,只要動搖到政權的威信,就是「暴力」。只要你嘗試奪回本來屬於我們的,就 是「暴力」。既然「暴力」之事,就是政權所害怕之事,我們今天需要的,其實是做更多 被視為「暴力」的事情。因為「暴力」,才是最有效動搖政府和資本家的手段。我們要做 「暴力」之事,才能有效動搖政權和資本家。 可是,很多人一聽到要做「暴力」的事情,都會說:「不可以這樣的啊,這樣會被汙名的 ,我們要顧在媒體前的形象,要不會被人誤會。」但其實,無論你是靜坐還是直接行動, 如果媒體已經選擇了要為政權喉舌,你做什麼都會被寫成是「暴力」。而如果我們因為害 怕被汙名,就順服了主流對「暴力」的汙名,而不去做那些真正有效之事,最終只會一事 無成。試想想,如果若當年甘地因為害怕被輿論說成是「暴力」而不去煮鹽,怕且印度今 天還未能獨立。 可喜的是,既然「暴力」是被建構的概念,我們就有辦法去解構它。解構的方法可以是在 輿論層次的:我們論述上必須要站在被資本家和政權說成是「暴力」的一方,因為他們最 能動搖政權/資本的勢力。解構的方法也可以是行動層次的:沖破自己心中對「暴力」的 枷鎖與汙名,狠狠地去做「暴力」的事──不論是塗鴉/靜坐/佔領還是直接行動(甚至 是針對政府和資本機構的「暴動」)。因為是暴力還是和平,皆是歷史建構的結果,而我 們是創造歷史的一分子。我們必須搶回論述權和行動權,打破暴力/和平的虛假界限,才 能發揮最大的力量,打垮這個與大資本家一體的不義政權。 後記:今晚是難熬的一晚,提筆一刻收到前線同伴的信息:罷課學生衝入了警方封鎖線, 警方正準備暴力清場。對我來說,最暴力的其實就是國家的制度,而手持警棍穿著制服的 警察就是國家權力的載體(vehicle)。香港正在被資本家和政府佔領,我們要奪回並佔 領屬於我們工人學生的地方,無可避免會有「暴力」。試問不打破玻璃,如何進入並重奪 那些被佔領的地方?我們已經失去太多,我們要做的,是那些被視為「暴力」的事情;我 們要做的,是在輿論上生活上把「暴力」的定義搶回來。「暴力」的朋友們,廣場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5.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1820828.A.AD3.html ※ 編輯: iamalam2005 (1.170.15.92), 09/27/2014 2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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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其特殊背景 因為連普選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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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41, , 2F
但台灣已是相對成熟的民主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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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41, , 3F
非暴力仍是台灣最佳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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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若是30年前 暴力的論述有其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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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時確實綁得緊緊 很難突破政治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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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去合理化暴力論述 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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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也是有模糊空間的吧 什麼程度叫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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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58, , 8F
有趣,那請問你主張廢除警察和軍隊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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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59, , 9F
保 幾總隊 這編制還在 這組織只是掛好看的嗎
09/27 20:59, 9F

09/27 21:00, , 10F
基本上 做了就做了 看再來怎麼操作 輿論怎麼看 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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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1:00, , 11F
哈,台灣是相對成熟的民主自由國家,也太好笑了吧…
09/27 21:00, 11F

09/27 21:01, , 12F
響評價 話又說回來 PublicIssue 公民覺醒版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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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1:01, , 13F
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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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1:01, , 14F
原來是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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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1:02, , 15F
雞蛋這邊。 連高牆正不正確 雞蛋有沒有真的錯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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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1:47,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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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40, , 17F
那等選舉贏了另一邊也拿中國統一丟你你能接受嗎?
09/27 23:40, 17F

09/28 00:23, , 18F
tin的邏輯......明天早上我回一篇文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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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7:25, , 19F
一個行為是否是暴力 並不存在絕對的客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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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7:25, , 20F
而要放在各種前提與現實的條件下進行分析比較
09/28 07:25, 20F

09/28 07:26, , 21F
18歲青年對總統丟了一本書 跟統治者下令以警察權
09/28 07:26, 21F

09/28 07:27, , 22F
攻擊民眾 這兩個事件在法律上的意義評價是否相同?
09/28 07:27, 22F

08/12 04:11, , 23F
那等選舉贏了另一邊也拿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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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xiv.com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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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2:18, 7年前 , 25F
暴力也是有模糊空間的吧 https://noxiv.com
12/29 02:18, 25F
文章代碼(AID): #1K9gqShJ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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