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開羅宣言是謊言?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純真打不贏奸巧)時間11年前 (2014/06/17 14:45), 11年前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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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 引述《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之銘言: : : 雖然我支持台獨 : : 但我提出一個反對 TheRock大的理則學(邏輯)觀點 : : "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 並沒有與 "日本放棄" 衝突 : : 日本若不放棄臺澎,臺澎就不能移轉給中華民國 : : 日本放棄,提供了未來台灣主權走向的各種可能性 : : 移轉給中華民國只是其中一種 : : 所以開羅宣言還是有效,舊金山和約也有效 : 你回這篇不禁讓我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看懂我寫的東西。 : 英美已經在舊金山和約(英美)裡以「使臺澎主權維持在未定狀態」的約定取代。 請 TheRock大先息怒 政治論點 TheRock大大作人人推爆 實至名歸 但我的論點不在政治 在邏輯 請你看引文的最後 2個字 "取代" 你自己就是在說開羅宣言無效 或者效力小於舊金山 這就是所謂的取代 但我認為就邏輯而言 開羅是舊金山的子集subset 沒有效力或取代的問題 只有範圍的問題 從數學舉例來說 開羅 對台灣T 定義為 "T是正偶數" 舊金山對台灣T 定義為 "T是自然數" T 的值究竟是多少?就要靠住民自決來定 英美之所以在開羅之後又搞了一個舊金山和約的不同文字 無非是先前跟蔣介石麻吉時說溜嘴 事後冷靜的修飾 英美真實的態度當然是舊金山 但是說過的話收不回 遭有心的後人做文章啊 各位都這麼懂政治 應該知道說錯話有多難收回吧 除非能證明以前說的是顯然的錯誤(例如 T是負數)那才能真的 "取代" 我的政治立場是什麼 我不想空口解釋 大家可以看我以前的文章就好 我支持台獨 我鼓吹革命 我也很討厭開羅宣言 這張撕不爛的廢紙 我也期待能夠擺脫他 最後表達對 TheRock大對公民運動用心的敬佩 專門告警察的我 敬上( 無限期支持笨警察粉絲團 http://ppt.cc/1o50 ) -- 「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 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 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www.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http://ppt.cc/1o50 台灣關係法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06.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987523.A.3FB.html

06/17 14:48, , 1F
可是我看完 覺得沒有邏輯的是這篇耶
06/17 14:48, 1F

06/17 14:50, , 2F
這篇就只是想拿自我流的邏輯去凌駕法律邏輯
06/17 14:50, 2F

06/17 15:02, , 3F
當初蔣光頭來佔空白城 當時台灣人沒反對 英美也就默認了
06/17 15:02, 3F

06/17 15:03, , 4F
這些東西都可以事後補完 只是個說法而已
06/17 15:03, 4F

06/17 15:50, , 5F
開羅宣言 鼓舞士氣用 無法律效力 結案
06/17 15:50, 5F
俊男介石和美女美齡當年也是全球矚目的螢幕情侶 美齡三不五時發表流利英文演說 老美很喜愛的 這是開羅宣言的背景 但就像杜魯門等人的回憶一般 隨著大陸的情勢變化與國民黨的貪腐醜態百出 美國逐漸看穿了他們倆 所以才會在舊金山給他們倆不同對待 ※ 編輯: hjgx (114.34.106.65), 06/19/2014 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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