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死刑的合理性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rong1125)時間11年前 (2014/05/24 01:40),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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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之銘言: : 我的邏輯是:「如果加害者不尊重受害者的生命為『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那加害者就 : 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尊重他的生命為『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 : 所以在這個邏輯之下,加害者的生命就不是「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了,所以對加害者執 : 行死刑是合理的。 : 因為加害者生命的「最終不可侵犯性」已經消失,所以死刑執行者並沒有侵犯到「最終不 : 可侵犯的價值」。所以死刑執行者的生命依然是「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 : 因為我不是法律系的,所以不知道這樣的邏輯推論有沒有錯?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國家沒有權力殺人,若是如此,那完全不需要軍警了。試問,當敵人 入侵時,國民的生命受威脅,國家難道不應該殺人以保衛國民嗎?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死刑會誤判,但終身監禁就不會誤判嗎?終身監禁誤判比死刑誤判還 更痛苦吧。因此,還是要回歸到審判制度的完善性,而非只因為有幾個死刑誤判的案例, 就完全廢除死刑。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死刑並不能降低犯罪率,那廢死就可以嗎?既然犯罪率與廢不廢死無 關,那扯到犯罪率有什麼意義。我主觀認為死刑能夠降低犯重刑的機率,那些殺人犯面 臨槍決前幾乎沒有一個是不軟腳的,誰不怕死?除非瘋子。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應給予加害者改過向善的機會,但像這捷運殺人狂,你相信他會改過 向善嗎?很多死刑犯都是宣判死刑後才真正改過向善,死刑的目的在於讓犯人誠實的面對 自己所犯下的錯誤,並且保障社會的安寧。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加害者應享有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呢?是啦,死者非自然人,無法享 有人權沒錯,但當加害者任意剝奪受害者的生命權時,加害者有什麼資格享有人權,人 權不是這樣濫用的好嗎?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許多先進國家已紛紛廢除死刑,但每個國家的文化、宗教不同,不能 一味地全然仿效外國,更何況部分廢除死刑的國家也開始討論是否回歸死刑。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可以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但這將提高許多社會成本,多一個終身監 禁者,就多占一個牢房,並且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去管理。 最後,死刑的意義就在這 http://www.life.com.tw/?app=view&no=128857 這已經是舊文章不過最近又開始流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67.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866804.A.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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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狀態 緊急狀態能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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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討厭死刑的意義那篇...我很懷疑加害者會因為死刑而體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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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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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案例很有名,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廢死有請辯護律師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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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方的角度去看事情才能避免被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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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的看法同樓上,用死刑去期待加害者體認生命,這很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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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會體認就不會犯案了,木村先生要的也不過就是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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