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死刑絕對(沒)有嚇阻犯罪作用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一碼歸一碼,從司法機關收回權力不代表認同少數精英路線。
: 問題在於吳志光、張娟芬是這樣認為的,
: 而且這條路線確實是當前廢盟的主流,不是嗎?
廢盟的主流是廢除死刑,
另外相信司法(所謂少數人的一種形式)無法公正的審理死刑。
: 我不相信啊,所以我只相信證據的證明;
: 就像我不支持判邱和順死刑是一樣的道理。
: ~~~~~~~~~~~~~~~~~~~~~~~~~~~~~~~~~~
: 我現在只認為證據力十足的罪犯(比方說鄭捷這種)該被處死刑,
: 不過這也有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有些罪犯逃到追訴期快過,
: 而證據不可能保留那麼久,到時候就變成"逃得越久,越不容易被判死刑,
: 甚至連判刑也不太容易"...
: 這問題倒是很頭大,不過又離題了。
: 回到正題,張、吳兩人的態度是,"所有死刑犯都不能執行",
: 但問題是,所有死刑犯都是像邱和順一樣有疑義的嗎?
: 除非你能夠證明"所有死刑審判都有問題",那張、吳的主張"一個都不能執行"
: 就有道理,但是他們兩個,甚或整個廢盟能證明這點嗎?
我不支持馬上廢除死刑,也不反對你反對這兩個人的態度與質疑,
但我提出異議的論點是
從司法機關收回權力不代表認同少數精英路線。
你這段話對這論點毫無幫助。
: : 至於你對廢盟跟國名黨的聯結,與廢死的訴求本身毫無相關。
: : 就算是國民黨也不是他提的案子都該擋。
: 但如果是一個主張"民進黨是違憲政黨,因為民進黨主張台獨"的9.2
: 混在廢盟裡面呢?
: 很不好意思,吳志光剛好就是這個9.2,
: 你廢盟讓一個9.2的藍蛆主宰議題運作,我不罵你罵誰?
所以你覺得人比事情重要?
: : 請提出支持廢死等於認同授權給少數人作決定、多數人被動服從的論證,
: 來,我馬上提出!
: http://www.taedp.org.tw/story/2567
: 社會的進步本來就需要仰賴一批人的率先推動。
: 如果說什麼改革都要訴諸民意,民意經常是保守的,
: 經常是要等改革先做了,民意才會跟著改變。
: 就像當初解嚴前夕,如果去做民意調查,恐怕也是絕大部分的民眾會不支持解嚴。
: 訴諸民意不可能搞革命、推動社會變革。
: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2.asp?id=1496
: 歐洲廢除死刑是由上而下,而非透過多數決的民主制度,
: 也就是由政治菁英在經過戰爭的教訓及逐漸形成的歐洲共同體意識
: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1467
: 這讓人聯想到,台灣人對於民主理論的誤解,以為民主等同於多數決。
: 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民主的價值就不高了。
: 關於多數是否理性,或多數是否懂得尊重或保障某些不容侵犯的價值,
: 其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民主若成為多數決,很可能變成暴民或是民粹政治。
: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1047
: 很多時候,社會要進步,是少數人的決定。
: 上面這四段是廢盟召集人,副召集人的發言,
: 然後是張娟芬的張語錄:
: "死刑專家吳志光說,歐洲各廢死,靠的是法界菁英"
: ...這樣夠證明了嗎?
: (我這巴掌會不會打得太狠了一點啊...^^)
然後呢,你這段話哪裡說明
從司法機關收回權力代表認同少數精英路線。
廢死需要法界精英持續的推動與檢視以獲得學理上的正當性,
但不代表這就給法界菁英絕對的權利,去執行所有事情。
你聯結到的事情是讓他們推動成功之後,
每個人就會因此失去對政府權力的抑制導致反對就要去綠島唱小夜曲。
但你不覺得你的推論完全沒辦法支持這件事情嗎?
我不支持馬上廢死(至少要有配套),
但是你的論點比廢盟本身更是聯結過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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