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贊成"少數人統治多數"嗎?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恕刪
: 麻煩請你先搞清楚一件事
: 民主的理論基礎是社會契約論
: 社會契約論是為了保障每個人最基本並且應該擁有的權利而出現的東西
: 不管是霍布斯,洛克,盧梭,到當代的各種理論皆是如此
: 並不只是多數決而已,更不是菁英政治和審議式民主對立的問題
: 只要違背了保障每個人最基本的核心價值,就算是以民主制度運作立出來的法
: 這個法也不叫做法,這個法就沒有正當性了
: 你連這東西都不知道,就可以看出你之前討論桑德爾那串討論串的文章都是亂寫的
: PS: 你理解的民主只是多數決而已,那個根本不是民主
我的根本問題不在於"多數決一定是民主",而在於"少數決絕非民主"。
我當然知道"多數決未必是民主",但問題是,我們可以因此就說,
少數人來決定多數人是正確的嗎?
就像我上面舉的例子,由蔡正元、張慶忠或者更等而下之的馬英九,
來決定台灣人民該享有、該獲得的權利是什麼,這樣合理嗎?
反對少數人決定多數人命運,這是公民政治的基本原則,也是民主的根本道理。
這無關於廢死,而是我們必須挺身對抗的東西;
就像割闌尾一樣。
p.s.: 我認為割掉吳志光,對於廢死運動是"有益的"。
換言之,基於讓廢死運動健全化,割掉這條闌尾是必要的。
廢死運動的健全化,也是我所樂見的,畢竟社會需要不同的聲音。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48), 05/15/2014 08:44:3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