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文哲-公民之友或另一顆毒蘋果
首先,感謝大家在4177篇對這個問題的迴響。
我知道現在ptt裡有很多柯粉,不論是把他視為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第三勢力,
或是扳倒中國國民黨賠率最高的候選人。
都好,FINE,沒問題。
但我必須點出一點:我們必須自問,這麼輕易地就把一個政治人物當作偶像,
這種行為和那些無腦挺馬英九的9.2%,到底差別在哪裡?
為勝選而投票的這種考量,和蘇光頭汲汲營營到差點搞壞民進黨,到底差別在哪裡?
我們眞的有比蛆蛆更能分辨巧克力冰淇淋與狗屎嗎?有比吱吱更不愛吃香蕉嗎?
我們眞的有張開公民之眼?還是被蒙上另一層布而不自知?
為什麼我們會這麼輕易地就給柯文哲差別待遇?
因為他是政治素人嗎?因為他無黨無派嗎?
318的重點不在藍綠鬥爭,也不是政府與人民的鬥爭。
而是人民與自己體內那條闌尾的鬥爭。
那條名為雙重標準的闌尾。
無論高牆有多麼正確、雞蛋有多麼錯誤,都要有站在雞蛋這邊的勇氣。
.....除非那顆雞蛋根本就是另一道高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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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開始之前,我必須敘明,表達對柯文哲的不同意見,
與政治立場、棄保操作,完全無關。
腦補我是黨肛、還是政治打手的想法,可以先省起來。
對,這是政治問題,但不是政治腦魔所想的“那種”單純的政治問題。
這是分辨一顆蘋果是真的好蘋果,還是參了巫婆毒藥的毒蘋果的問題。
我只是提供部份來自台北人的意見,給台北選民參考。
至於你們要選擇某個全身都是皺摺、攤開來全都是鈔票的動物,
還是白袍小綿羊,還是3D模型愛好者,那都是你們自己才能做出的決定。
但假設、如果、IF柯P真的上了,老話一句,
我誠心祝福全大台北市民,全都身心健康呷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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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來一篇短文。
叫做《柯文哲的肺腑之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4/106026.htm
柯文哲醫師日前除了公開反擊監委對他的指控,更對醫療制度提出建言,他表示應盡速推
動「不責難補償制度」跟「醫療除罪化」,更應從器捐協調師的訓練認證做起,修補器捐
系統上的缺失。
柯文哲醫師會有此一舉,皆因去年八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台大器官捐贈感染事件,監委尹祚
芊、李復甸認為柯文哲醫師違反醫師法等規定,怠忽職責、廢弛職務,並以八比二投票決
議彈劾柯文哲,將其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壞人在哪裡?
人們面對重大社會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往往是震驚不解,隨即為了將事件能有所歸因,便
會四處搜尋所謂的「壞人在哪裡?」或「是哪個傢伙造成的?」
一如柯醫師所言,其實出事了,不一定就是有壞人。建立不責難補償制度,遇到制度不良
引起的傷害,給受害者適當的補償,才是當務之急。急著追殺誰要負責?誰要下台?誰要
被關?不如讓讓大家試著講實話,說出真正問題所在之處,方能真正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是醫師,不是「醫龍」
推行「不責難補償制度」跟「醫療除罪化」是必要且迫切的,不該每次醫療糾紛都非得要
讓一個醫師陪葬,反倒造就「救命不如救醜,醫人不如醫狗」的怪象,誰樂見?誰能承受
?而病患與病患家屬也始終無法得到立即的協助與補償,往往身陷在曠日持久的醫療官司
泥沼中,進退兩難。
醫師是人非神,就算看似稀鬆平常的感冒藥,都可能不適用於某些病患,甚至致命。
我們要求每位醫師都應有醫術醫德,但不是要求每位醫師都是「醫龍」。
這篇文章雖然不是柯文哲親筆寫下,但的確表達了柯文哲的中心思想。
讓柯文哲踏上政治路的原因,不是對威權獨裁的反抗,也不是對社會不平等的不平之鳴。
而是“他不滿自己被追究醫療過失責任”。
我不曉得有多少人看到這句會失笑,我自己是笑的很大聲。
這個原初的動機,表達出他這類醫界高層人士的基本邏輯:
「我是國家社會的精英棟樑,你他X的居然敢治我罪?」
當然,他們不會說的這麼直白,但會用各種他們自己出錢的“法學”學術研討會,以及像
上面那類的文章,曲曲折折地表達他們的“不滿”。
有些人很好奇所謂醫界的野心,我就直接挑明了講:
醫界最大的野心,就是塑造一個專屬於醫生(而且血統要夠純,像賴清德那種後醫的,沒
資格和他們平起平坐)的特權階級。
方法之一就是透過醫療行為除罪化。
對於醫界提出對於醫療行為除罪化的理由有很多,在此不贅述,
請各位參考《限縮醫療行為刑罰適用範圍可行性之研究》這篇論文的第六章,
裡面有非常精闢且爽度十足的打臉文,在在顯露出醫界高層那張屬於既得利益者的醜惡臉
孔。在那張臉孔的後頭,沒有藍綠之別。
這群人主張醫療行為的除罪化,主張他們所從事的是神聖的職業,不該被俗世的法律所拘
束。
對於這種話,我只有一句評語,叫做健人就是腳勤。
為何?因為打從一開始,他們就是為了自私自利的目的,在推動醫療行為除罪化。
他們並非主張所有的醫療行為都除罪化,而是只有“醫師”進行的醫療行為才要除罪化。
“只有醫師”
他們說現行法以刑逼民,會讓醫師採取防衛性醫療或人球現象。
那他們的這種行為,又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
台大胸腔科主治醫師甲那雙受過嚴格訓練的鷹眼一時眼花,沒看見病人胸腔x光片裡的腫
瘤,導致病人沒有及時治療而死亡,無須接受任何調查。
竹科宅宅工程師乙去桃園球場看球,看到LamiGirls被鋒哥的界外球打到昏厥,一時熱血沸
騰自願幫她人工呼吸,結果用錯方法導致肋骨骨折,乖乖到地檢署偵查庭作筆錄。
這樣明顯不平衡的差別待遇,沒有一個正常人吞的下去。
何以醫生這個職業可以被定義為“神聖”?只因為他關係到人的生死?
那計程車司機這個職業也關係到乘客的生死啊?是不是以後計程車司機也要來主張,小
黃超速、闖紅燈不需要缴罰單?
這像話嗎?還是小黃運將就是比醫生賤?下次搭計程車時,這樣和運將說說看,看你會被
載到哪裡去。
只因為有群特定人不想背責任,所以就推動讓那群特定人通通不用背責任的法案。
其他人?不甘我的事。
這就是醫療行為除罪化的偽善真相。
這就是醫師權貴化的實踐。
這不是小說,不是平行世界。
這就發生在台灣。
說了這麼多,到底和柯文哲的關聯在哪?
關聯在於,柯文哲正是從這個系統裡出身的人物。
他從來不代表平民、也不代表那些被大醫院折磨剝削的基層年輕醫師與護士。
他代表的正是那一群醜陋偽善的既得利益者。
而那群既得利益者,再說一次,不分藍綠。
在政治生態系的最上層,藍綠從來都不是識別的標的。
在那裡所講究的,是利害關係的一致。
藍綠那種東西,是他們拿來玩我們這種被政治玩的人用的。
318,就是為了跳脫這個窠臼。
既然柯文哲從那裡出身,顯然也為了同一中心思想而服務,那他當選台北市長,
會對台北市民造成什麼影響?
這個嘛,某個皺摺裡塞滿鈔票的動物就算入主台北市,也沒有權力和中國簽訂賣台契約。
不過,光是台北市立醫院,就有九大院區,服務整個大台北地區。
要是柯文哲突然宣布,以後所有市立醫院發生的醫療糾紛,都用特別撥列的
“醫療糾紛專款”支付?
別懷疑,醫界大老們也早就想這麼幹了。
先不提台北人會不會在意自己的稅金被用來圖利特定職業,
請問按照常識推理,這樣醫師在醫治病人時,會變的更大膽還是更謹慎?
我想答案很清楚。這是基本人性。
假如眞有那麼一天,我誠心祝福所有大台北市民全都健健康康,不必踏入醫院一步。
或是你們都可以獲得自己滿意的賠償金,填補自己少了一條腿或是一名家人的空虛。
最後,順便提一個有趣的東西好了。
正如上上上面的短文所說,柯文哲以及柯文哲所代表的醫界高層,意圖用組織責任來擋掉
個人責任。
也就是所謂的RCA制度。
姑且不論RCA制度在美國是“額外”追究組織責任,而非阻擋個人責任追究的制度,
柯文哲曾在他的政見裡,宣布會把RCA制度用在台北市的公務員身上,讓公務員可以
“多一點犯錯的空間”。
我不知台北市民你們怎麼想,不過我不太想花我的稅金來讓公務員“青菜”處理我們所托
付給他們的職務,然後出包了還要用我自己的稅金來補償我自己。
以上,是我認為柯文哲當上台北市長的可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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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不是要替台北選民做決定,真正能下決定、蓋下那戳章的只有你們自己。
請張開公民之眼,看遍每個政治人物(請別自欺柯文哲不是政治人物),然後,
請自己做決定吧。
--
“聽好,我的孩子,是偉人的話,只要忠告一次就會反省。是普通人的話,重複諫言二次
也會改正。而即使是較不成材的人,被說了三次也就會重新考慮。如此卻仍不改變態度的
那種人,就可以置之罔顧了。”
“不必做第四次的忠告嗎?”
“因為到了第四次,不是被放逐、下獄,要不就是被殺。所謂的昏君就是如此。所以第四
次的忠告不僅會危害自己,還會讓對方多增罪過,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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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091250.A.B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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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m噓 LeonardoChen:你打柯的力道99,打連就一句沒權力和中國簽賣台契約 05/15 02:21
嗯 現在選的是台北市長 當然就市長職權內容作討論
我不知道地方首長有權力簽訂國與國的契約
當然 連勝文還是可能賣台 請看看那精美的實質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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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用更直接的方式,如我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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