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主場優勢 - 造謠處理原則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引述《zbali (bali)》之銘言:
: : 這閣下得先證明引文不對吧 ?
: : 閣下都無法舉證引文不對,又那來的造謠呢 ?
: : 就算真的造謠,這也不關引人的責任。
: 板主不需要去舉證引文是否錯誤
: 被檢舉的是你
: 因此是你必須舉證
一、舉證責任的概念和負擔
舉證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誰主張,誰就要負舉證責任阿
檢舉人主張該文是謠言,
則檢舉人須先提出舉證,証明該文確實是謠言,這檢舉才能受理吧。
被檢舉人就該舉證負責提出反證。
: (誰該負舉證責任你該懂吧?)
該唸一唸法學緒論啦,
: : 閣下的"真相",叫什麼呢 ?
: : (請提出新聞或社論類證據,網路文章不算)
: : 這算是哪一門的真相呢 ?
: : 照這個標準,扁版不少文章都造謠啦
: : 這應注意的事項有注意到,這就達到發文求證的責任。
: : 法學上是誰主張就該誰負舉證責任,
: : 閣下既然說他不是真相,就該付舉證的責任。
: : 希望所舉證舉能符合閣下所說的
: : (請提出新聞或社論類證據,網路文章不算)
: : 這引文是否造謠,需要額外的文件證實,
: : 這沒證據胡亂扣造謠的帽子,這就是壓迫異己。
: : 網路上有不少人貼
: :
: : 就代表有不少人相信這消息是真的。
: : 真要說他是謠言就請提出他是謠言的證據吧
: 孤證並不算完整的證據
: 因此我才會要求你提出其他證明
: 我之所以不接受網路文章的原因很簡單
: 就如同你說的 大家都在轉貼
: 貼到假消息都變成真的了
: 所以我才要求你找出有"公信力"的證據
希望往後檢舉都能比照這種標準
: 但是你有去找嗎?
這需要去找嗎?
首先那則是不是謠言都無法證實?
其次就算造謠,也不是我蓄意造的謠,
: : 這25篇文章 不是另外發文嗎 ? ^^
: 發了這麼多篇 卻沒時間回覆我的公告
: 只能怪你自己了 :)
這怎麼不怪閣下呢 ? ︿︿
! 不就是結案的符號嗎 ?
既然已經結案了,怎麼回呢 ?
這怎麼回都是版主有道理嗎 ?
: : 閣下要求給證據 然後另外一位版主給劣文
: : 這不是同樣的意思嗎 ?
: : 網友面對的是整個扁版,那位板主給劣文不是結果都一樣嗎 ?
: : shame on you !
: : 看著網友被劣文,還給風涼話。
: : 還不敢站出來,替網友說話,這種版主有什麼用呢 ?
: : 這樣的舉止不但W大看不起閣下,被處分人也看不起閣下,
: :
: : 知道內情的網友相信也看不起閣下。
: 又是個孤證 哈哈
: 好像找第二個證據對你來說 都有點困難唷?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啦 @@
: : 找的證據是真的吧!沒冤枉閣下吧 !
: : 這就行啦。
: 我不認為該證據是真的
: 因為你還沒找出其他例子
那個證據不是真的,
麻煩說的真確一點,這樣可以回到重點,
不然各說各話,相信大家都不樂意看到。
: : 所以閣下後來的作法就採湮滅証舉嗎 ?
: : 偷偷的把違規的文刪掉嗎 ?
: : 這樣民主就不會過了頭嗎 ?
: 刪文?
: 你的文章不是還在?
: 刪誰的文?
: 扁板16614篇
說的是閣下
有公告被推文然後偷偷刪文的紀錄,
並非針對 16614
閣下敢說沒有嗎 ?
: : 就事論事,麻煩說出哪個地方違法,
: : 那些迫害不是事實。
: 16.文中出現捏造、不實或造謠之情形,
: 企圖混淆視聽、有使板友得到錯誤資訊之企圖,
: 版主要求提出證據卻未能提出相關證據之文章 — 砍。
: (貼了好幾次 貼都貼煩了)
這當然是事實啦,
根本就沒有捏造吧---用 google 搜尋,直接貼上,那來的捏造呢?
更沒有企圖混淆視聽、有使板友得到錯誤資訊之企圖
純粹就有沒有人說過”中國人滾回去”這現象做討論,
閣下想砍就砍吧,動到”水桶”,這就是壓迫。
: : 有事實就不是人身攻擊,
: : 實話實說,一個公然在板上說謊的,仍然可以笑,是厚顏。沒錯
: 遇到閣下這種愛硬坳的人 我倒覺得很難笑...
我也覺得閣下愛硬坳,至於如何呢 ? 有待公論
看看閣下處分的心態
就是"板主要求" "就是要 ~~~"的心態。
: 至於要求你提出證據一事
: 不好意思
: 板主要求你必須提 就是你要負舉證責任
不是好不好意思的問題啦 !
版主應該依版規的情理法來行使職權,
"板主要求" "就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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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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