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主場優勢 - 造謠處理原則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bali)時間18年前 (2006/04/11 1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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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引述《zbali (bali)》之銘言: : : ^^^^^ ^^^^^ : : 這自由裁決的幅度也太大一點了吧 ? : : 1: 120 版主高興視情節怎麼輕重? 就怎麼輕重阿 ! : : 只能說扁版版規又臭又長,很少看到這麼複雜的版規, : : 就像迷宮一樣,想搞清楚前,得先浸個水桶幾十回, : : 那其他申訴各點呢 ? 怎麼不一起答覆呢 ?? : 到一個板先了解板規是使用者自己的責任 : 板規寫在那 如果你不願意看 那我也沒法度 版規應該是簡單合理則越容易懂越容易遵守, 扁版版規根本是一團亂,跟願不願意看沒關係, 有些人就巴不得它這樣。 : 另外 : 我並沒有超過規定來處分吧? 這還得先拿出蓄意造謠的事實吧 ? 不然當然超過啦,這根本跟造謠沒關, 最多也是所引文不對吧,閣下想砍就砍 那來的造謠處分呢 ? 這水桶兩週,當然超過啦 ? : 處罰長短是依照各篇所違反的砍文原則輕重來處理 : 你對於本人要求提出證據的公告不理不睬 閣下的公告,前面是個 ! 根本就不能回。 哪只好先到組務申訴啦 誰知小組長也沒有處裡 : 我當然酌量予以處分 : 至於要求你提出證據一事 : 不好意思 : 板主要求你必須提 就是你要負舉證責任 虧閣下還好意思提起阿? 忘了過往的教訓嗎 ? 版主要求網友舉多少證據,最終就是網友被給多少劣文。 : 這是慣例 壓迫異己的慣例嗎 ? : 至於其他陳年往事+陳腔濫調的東西 陳年往事也都是事實, 陳由豪說過 " 你敢發誓嗎 ?" 說的一套作的是另一套,在版上是公然的說謊。 : 我想就不用回覆了吧 (笑) 沒有誠信的版主的笑,代表何種意義呢 ? 厚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48.18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1 12:52)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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