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主場優勢 - 造謠處理原則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引述《zbali (bali)》之銘言:
: : ^^^^^ ^^^^^
: : 這自由裁決的幅度也太大一點了吧 ?
: : 1: 120 版主高興視情節怎麼輕重? 就怎麼輕重阿 !
: : 只能說扁版版規又臭又長,很少看到這麼複雜的版規,
: : 就像迷宮一樣,想搞清楚前,得先浸個水桶幾十回,
: : 那其他申訴各點呢 ? 怎麼不一起答覆呢 ??
: 到一個板先了解板規是使用者自己的責任
: 板規寫在那 如果你不願意看 那我也沒法度
版規應該是簡單合理則越容易懂越容易遵守,
扁版版規根本是一團亂,跟願不願意看沒關係,
有些人就巴不得它這樣。
: 另外
: 我並沒有超過規定來處分吧?
這還得先拿出蓄意造謠的事實吧 ?
不然當然超過啦,這根本跟造謠沒關,
最多也是所引文不對吧,閣下想砍就砍
那來的造謠處分呢 ?
這水桶兩週,當然超過啦 ?
: 處罰長短是依照各篇所違反的砍文原則輕重來處理
: 你對於本人要求提出證據的公告不理不睬
閣下的公告,前面是個 ! 根本就不能回。
哪只好先到組務申訴啦
誰知小組長也沒有處裡
: 我當然酌量予以處分
: 至於要求你提出證據一事
: 不好意思
: 板主要求你必須提 就是你要負舉證責任
虧閣下還好意思提起阿?
忘了過往的教訓嗎 ?
版主要求網友舉多少證據,最終就是網友被給多少劣文。
: 這是慣例
壓迫異己的慣例嗎 ?
: 至於其他陳年往事+陳腔濫調的東西
陳年往事也都是事實,
陳由豪說過 " 你敢發誓嗎 ?"
說的一套作的是另一套,在版上是公然的說謊。
: 我想就不用回覆了吧 (笑)
沒有誠信的版主的笑,代表何種意義呢 ?
厚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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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148.18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1 12:52)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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