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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社會契約
共 32 篇文章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1年前 (2014/04/24 20:47),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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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還是再說一次憲政原則不存在也不需要遵守. 憲法是社會共識所產生出來的,並不是任何一位學者站出來說. 根據我的理解憲政原則應是如此,所以憲法應該如此,而所有. 人不論民族、膚色、語言等都必須遵守本學者所提出的憲政原. 則. 且憲政原則可以超越憲法甚至做為補充憲法存在,如果有這種. 行為那這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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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11年前 (2014/04/24 10:31),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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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社會契約會產生政府(如果不限定政府型態). 基本上我同意,因為只要不對政府定義,就難以證偽。. 但是這樣的處理無法解釋任何事情,因為政府在這裡指涉家庭,指涉部族,甚至其他。. 恐怕自霍布斯以來的社會契約論的關懷並不是如此。. 第二 如果我們現在存在一個政府,那我們可以說我們存在社會契約嗎?.
(還有65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vegreat08 (鯁在喉)時間11年前 (2014/04/23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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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我直接以「不知一般憲政原則為補充憲法的理論基礎」作評比,. 因為當你認為,憲法不是憲政原則時,可以很明顯的得知,. 你連基本憲法的原則都不懂,甚至也不做功課!. 所謂無關第三人到底指的是啥,你真的知道?. 你認為法官就是無關第三人?利益迴避的適用就是政府認定的無關第三人?. 那我還是必須說,你
(還有2386個字)

推噓8(8推 0噓 21→)留言2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1年前 (2014/04/23 21:37),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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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原則並不是法律,我們不需要遵守憲政原則,今天一百個人就有一百種. 的憲政原則,換言之李惠宗的內容只是他認定的憲政原則,而他所認定的東. 西並沒有任何人需要去遵守. 我們遵守的是憲法還有大法官會議,而不是虛無飄渺的憲政原則. 在無政府主義下,所謂的第三者其實就是政府,真正無關第三者是不存在的.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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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vegreat08 (鯁在喉)時間11年前 (2014/04/23 03: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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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是在上課,而且明天要考試了,我會告訴你,. 請去看李惠宗的「憲法要義」,然後去思考一下何謂憲政原則!. 其次,無政府主義絕對不是你現在所說的,光是實踐的方法就有好幾種. 在無政府主義下,所謂第三者就不會是政府,而是「另一個人」,. 這有點像是「和事老」的角色. 再次,目前沒有國家是實現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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