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自費項目與掛號費

看板Policy作者 (存錢..)時間13年前 (2010/11/12 21: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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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son (Who am I?)》之銘言: : 我引用上一篇今周刊報導裡的一句話來問版主: : 「指定醫師看診不能有額外付費行為,那為何病房、新藥品與特殊醫材就可以有差額給 : 付?」 : 照版主的說法,差額病房和藥品都不可以依附在健保底下,要完全用自費的方式 : 你說楊志良要管景福門診,是因為「民眾觀感」而起 : 但是今周刊做的民調是贊成醫師指定費的有53% 醫療整個只是個通稱.. 包含很多面向.. 硬體方面就包括是病房/開刀房/各種醫療器材等.. 軟體包括醫師/護士/藥師/護理師/營養師/衛教師 介於兩者間的包括醫院管理政策等.. 健保的給付其實只包括一部份..譬如醫師診斷/醫師執行醫療事務的支出.. 但是像是護理費/營養師等..健保只是統籌給予.. 但是一個護士照顧2個病人和1個護士照顧12個病人是完全不一樣的工作量.. 營養師等也是如此.. 其實健保現在處在一個很尷尬的地方.. 雖然總額給付的部份..健保允許病人用自費+補價差的方式拿到較好的服務.. 但DRG的部份卻又禁止醫師向病人收取自費項目 (譬如說膝關節置換..要用高級的器材在DRG原始設計上是不允許的..但健保局又默許發生) 所以現在就形成一種很怪的情勢.. 再者..公醫制度對政府不見得是好事.. 現在的醫療體系一年經費就高達幾千億.. 而光是公立的醫院就以每年幾十億在虧損.. 把賺錢的私人醫院回歸公家管.. 以公家的行政速度和財務管理觀念.. 恐怕只是多一個大錢坑在那邊而已..(看看英國公醫制度就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9.146 ※ 編輯: Huangrh 來自: 111.242.9.146 (11/1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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