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向下延伸的十二年國教
※ 引述《Scro (Scro)》之銘言:
: : 推 oodh:把錢搬到和「生」有關的事項上企圖提高生育的想法不一而足 10/25 13:02
: : → oodh:不過,它們有用嗎? 又,即便真的要這麼做,那也是經建會的 10/25 13:03
: : → oodh:事,而不是教育部,憲法有明定教育預算占gdp的下限它就是要用 10/25 13:04
: : → oodh:在教育事項上,對國家整體競爭力有益的事 -- 如果真的有效有 10/25 13:04
: : → oodh:益的話,就該拿出其他預算,而不是順便叫教育部買單 10/25 13:05
: 一個政策可以同時達成多個目標 這點很難理解嗎
: 我前面列了這麼多幼托政策可能的效益
: 有沒有包括促進幼兒身心發展?
: 為什麼你只看到提高生育率呢?
: 照你這種邏輯的話 國民教育也有減輕父母照顧負擔 讓父母可以就業的效果
: 這樣是不是違反憲法規定教育預算只能用在教育事項上?
: 另外兒少法34條規定教育人員發現兒虐應該要通報主管機關
: 照你的講法 這是社政機關的事
: 為什麼要拿教育預算雇用的人 來做社政機關的事
: 這樣是不是也違憲?
: 你對政策目標的理解過於狹隘 政策的效果往往不會只有一個
: 而且政府各部門的政策 本來就應該要相互配合
: 就拿提高生育來講 這本來就不是單一政策或單一部會可以做到的
: 我並沒有說提供幼托服務就一定可以提高生育
: 他有可能提高生育的誘因 但還需要其他政策的配合
: 負責的機關也不能只限於經建會
: 如果沒有這一個個政策結合起來相互配合 你要怎麼靠一個政策就提高生育
我不認為一項政策只有一個效果, 但托幼的教育效果目前也僅只於各學派講講而已
首先,「幼教 有沒有明確的教育效果」
「幼教 如果有明確教育效果,哪種教法最好」
再者,「幼教 如果有明確教育效果,是否比留在家裡教更好」
第一個答案,如果為真,那我們當然就能從幼教的效果裡找到較好的教法
但事實上呢?
坊間幼教的理念百家齊放
有訴求「先跑一步」 先教小學的基礎內容,先教數學、注音、英文字母的
也有訴求「右腦開發」 -- 跟據崔佩儀在電視上的說法,右腦開發可以刺激開發
幼兒的視野、主動性,增加他未來學習的效果;但其「教法」也就只是帶小
孩子爬來爬去... 所以她婆婆後來決定自己帶就好...
也有訴求才藝啟蒙的
也有訴求,全都來一點的
也有訴求,覺得至少小孩子可以學到團體生活的
anyway 這些真的有效果嗎?
比如說團體生活,孩子真的有必要在三五歲學會和其他同歲小孩相處嗎?
我認識很多家長最不喜歡幼稚園的 其實就是孩子會從幼稚園學一些髒話、
學會愛比較,學會在四歲的時候說「我失戀了」,讓家長措手不及
如果幼教真的有成效,我們就應該可以藉由比較效果來找到更好的教法
那幼教界就不難整理出方向上一致的教材讓政府以此為標準
不過,沒有啊
大部份的幼稚園說穿了就是 托兒所 + 什麼都教一些看看
老師們不知道「教什麼真的比較好」
就現在流行什麼教什麼、孩子們愛什麼教什麼、
像補習班那樣,什麼能作出「成果展」的就教什麼
就連國小都有「森林小學」的主張了
有讀幼稚園的小朋友是不是比沒有讀的更好,根本沒有人說得準
更不用說,去讀幼稚園的小朋友,是不是比在家給父母教的更好
: : → oodh:如果其實政府沒有這麼多預算,那就更該思考這些政策的效益 10/25 13:08
: : → oodh:不要忘了,政府的錢都是人民納的稅,拿競爭力做理由、要教育 10/25 13:08
: : → oodh:體系買單,最後如果只是滿足了人民方便、只提供了轉移消費 10/25 13:09
: : → oodh:其實也等於變向在懲罰單身 10/25 13:10
: 你會認為把預算花費在幼教跟托育是在處罰單身
: 那是因為你根本就認定六歲以下的小孩是家庭的責任
: 照你的邏輯的話 國民教育也是懲罰單身
: 我如果沒有小孩 為什麼要拿我繳的稅金去花在別人小孩的國民教育
: 現在先進國家對於養育小孩的觀念 已經逐漸轉變為國家社會的責任
: 我不期待你可以改變觀念
: 不過如果我們認為每個人應該要有平等的機會
: 就不應該讓人因為出生的環境不同 而限制他的機會
: 如果把養育的責任放在家庭身上
: 這些小孩就會因為家庭資源、地位的不平等 而造成機會的不平等
: 當然這種不平等很難完全消除
: 但有國家的干預 可以保障這些幼兒在發展初期
: 至少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和照顧
如果真的是為了下一代好,如果真的托幼有「教育」功能
那才有所謂「機會平等」的效益
如果托幼對小孩的助益根本無從得知
只是滿足家長時間上的需求
那就無所謂「機會平等」 而是回歸到社福體系「有多少錢,做多少事」上
前面那篇文章,我還沒空排版,不過貼的時候大致看了一下
不論現在國內還是國外
對於托幼都還存在著「社福托幼」和「幼教」的分歧
因為其實有錢托幼的都希望能順便教一下
又因為所謂「幼教」也不過就是基礎的什麼都教一點看看,其實主要還是托幼
所以「名字不同、主管機關不同,設置條件不同,卻是做同樣的事」
我國目前的幼教-托幼政策方向是「整合」二者
前文作者對這個方向很認同
但,整合是沒有問題,問題是... 整合起來做啥呢? 是要作社福還是教育呢?
該作者並沒有直接討論這點,我們卻可以從他文章裡看出端睨
他說,未來幼教制度怎麼走,每個國家適合的都不同
「政府最後還是應該選擇,能讓父母最滿意的方式」
這裡,注意,我們的教育政策從來沒有以「讓家長最滿意」為重要方針
而是社福政策,它的錢就是政府多挖一筆出來要照顧弱勢的,當然是因應弱勢的需要
比如說失能者長期照護,有人需要住進機構、有人需要政府補助看護工
有人能夠自理一些機能、只需要定期訪視;有人有子媳照顧、但照顧者需要喘息服務
讓被照顧者最滿意,是社福政策改革最常見的方向
(你可以在前面那篇文章裡看到 外國對幼教/托幼 的多做作法
其實和長期照護的多種補助機制很像:有的給錢、有的給人、有的給機構...
它實際上就是以一種對幼童的長期照護為出發點的設計,而非教育制度的一環
如果是教育,那媽媽們都沒有經過評定考照,為何媽媽托幼班還能得到政府補助?)
據此,其實在前文作者的文意中,他是把幼教制度當成了社福政策
這並不是不行,但是社福政策的規劃就不適合用過度憶測的經濟、教育效果來擴大編列
而是要用現有的預算,做對弱勢而言最需要的事
並不是人民喊出需求政府就要掏錢
現在台灣
扣掉有錢給付托幼的、自己帶的、託長輩帶的、使用社福團體服務的
有多少家庭的小孩是因為出不起錢又沒人教而「失去幼教機會」的?
(還要扣掉父母其實無心帶小孩的 你幫他托幼,小孩回家學習一樣停滯)
政府如果推動全面托幼,就只是轉移原本的托幼支出,全面承擔罷了
花了這麼大一筆錢
除了讓父母個人時間更充裕外,對小孩、對教育的好處真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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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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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7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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