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向下延伸的十二年國教
有人願意看完長文
我還滿高興的
只是,有些地方
得要直接挑戰推文者的「常識」
因為這是我的研究主題...
尤其最近又在寫論文
(寫論文的人最有bbs症候群了 ~__~)
不講清楚會不舒服啊....
以下四點講完。
1.台灣總體兒童托育政策的基本劃分
目前相關托育施政
可切為0-2歲、2-6歲、6-12歲這三個範疇
0-2歲是保母與托嬰中心
2-6歲是幼稚園/托兒所(統稱幼兒園)
6-12是國小課後照顧與安親
建議立論的時候分清楚
2.說「兒少法」是「內政部」不是「教育部」的教育政策
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就是教育部國教司,依據兒少法母法而制定的
兒少法本身是兒童福利的根本大法
是不同主管機關都要配合辦理的事項,並不限於內政部。
尤其幼托整合後,預定「托育」中的2-6與6-12歲
全部是由教育部主掌。
所以,應該不必為內政部「有沒有錢」操心了
btw
如果主張「教育不應有托育功能」....
這個論點還滿新的
建議主張者可以了解一下
為什麼教育部跟教育/社福界的一般學者專家並不這麼想
再來深化或是修改論點。
3.網友A說「老師反彈」
是專指台北市政府助你好孕專案中
將6-12歲兒童的課後安親,延長至夜間7點一事
國小老師原本都是四、五點下班
如果要求老師「全面加班到七點」是非常離譜的
當然會引起反彈
但,那是學校治理方式的問題。
課後照顧相關辦法,本來就說學校可以跟民間合作辦理
另外找一批人「進學校照顧小孩。」
參考親子天下,也提到德國有此做法
http://parenting.cw.com.tw/web/docDetail.do?docId=3009
而且
教育局不反對學校委託安親班業者或非營利組織
在校內辦理課後照顧班。
重點是
學校行政人員
有沒有花那個力氣去連結民間團體
還是選擇直接「操」老師?
如果因「老師反彈」而全面反對
是忽略了上述問題的根本
4.「為什麼不全部由市場提供就好?」
在台灣,「托育市場化」吵得最兇的問題
就是學齡前教育
也就是2-6歲這一塊
市場如果能function,政府當然省事
畢竟我國政府確實沒有本錢100% copy歐洲福利國家的路線
但是如果深入了解現在的「學齡前托育」問題
就會知道市場並沒有令人滿意的function
詳細問題這裡不談,建議有興趣的
再去研究台灣2-6托育的市場現狀為何。
我只想提醒
經濟學中本來就有economics of the public sector
也有regulatory economics
公共政策本身的存在意義
也就是當市場出問題的時候
適當地介入、管制或替代
況且
如果你聽過台灣的「托育公共化」或「照顧公共化」運動
深入了解就會知道
這些論述都不是單方面的要求「國家設置『公立』托育/照顧機構或制度」
而是要求"public-private mix"
因為公共政策上,除了直接提供服務
本來就有委託經營、特許、補助等種種方式
可以在政府主導的結構下
讓民間私人單位提供服務,但是民間單位受到政府的管制
公共化只是希望「這些都可以做」而已。
所以
c網友不必見黑影就開槍
沒事把台灣兒童托育的現實問題
丟進學院派的左右之爭
拿那些常見的意識形態爭執用語.....
右:「干擾巿場又浪費稅金」
左:「忽視社會正義造成商品化剝削」
是浪費大家的時間啊
以上四點。
謝謝推文網友維持理性論證精神
討論這個問題。
我自己也覺得
「台灣托育制度」確實很麻煩
因為一來它在諸多條件上
都不容易構成「社會運動」,喚醒群眾形成組織基礎
二來做為政策
它卻很容易被民選政治人物的選票考量,扭曲。
以致於悖離原本的目的與設計...等等等
不過
反正就是認命
盡量說清楚講明白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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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66.108.4
: → autotroph:這個問題不就在老師反彈嗎? 誰不想下班好好休息? 10/22 22:07
: 推 ccrimson:人民需求為何非由政府直接提供不可?干擾巿場又浪費稅金 10/22 23:39
: → ccrimson:巿場不是已經提供了許多托兒所嗎,政府該做的是妥善管理 10/22 23:41
: 推 oodh:兒少法不是教育部的教育政策,不論校舍、教師 還是教育補助 10/23 08:28
: → oodh:目的都是教育,而不是社福托幼;你文中講到小孩不會當鑰匙兒 10/23 08:29
: → oodh:童或繳五六千的補習費;為什麼政府要負責幫「把陪孩子教孩子 10/23 08:30
: → oodh:的時間拿去工作或休閒的父母,省下那五六千塊」呢? 你有沒 10/23 08:30
: → oodh:有想過,為什麼補習、幼托班這麼貴,而學校這麼便宜? 10/23 08:30
: → oodh:那是因為有政府的教育經費補貼師資和校舍;就算今天政府「便 10/23 08:31
: → oodh:民」同意出租校舍給托幼班,由托幼班請師資(而非政府補助) 10/23 08:32
: → oodh:結果還是會一樣貴,而你所想的,直接讓老師延長教學,或把幼 10/23 08:33
: → oodh:稚園加開幼幼班 全都把公立資源當免費,今天不是為了教育幼兒 10/23 08:34
: → oodh:而是為了方便讓某些人賺錢,就要耗費大量的「教育」資源 10/23 08:34
: → oodh:只要是人民的需求政府就要配合嗎? 我不覺得... 10/23 08:35
: → oodh:就算是社福,現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沒有錢到去補助不算急不算 10/23 08:45
: 推 oodh:窮,只是想拿更多時間去賺錢休閒社交的父母;內政部想叫地方 10/23 08:46
: → oodh:政府和學校辦托幼,因為花的是人家的錢,何樂而不為? 10/23 08:46
: → oodh:這種事內政部有時會話,拿錢出來補貼地方社會處多請社工帶領 10/23 08:48
: → oodh:志工,向學校借或租校舍就可以辦了,可是他們拿得出錢來嗎? 10/23 08:48
: → oodh:請社工和志工帶,還可以避免小孩在課後再「上課」不是更好? 10/23 08:49
: 推 oodh:「這種事內政部有錢的話」 打錯 10/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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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0:3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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