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看板Policy作者 (oversky0)時間16年前 (2010/04/23 18:1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66 (看更多)
關於推動都更時,因建商承擔極大的風險所以可以擁有大部份的利潤這點, 我持反對的意見。 不論是住宅區還是商業區,買房子最常聽到的原則是: 第一是地點,第二是地點,第三還是地點。 這說明了一間房子的「價值」主要來自於屋主的土地。 同樣設計、建材、工法且由同一建商同時建造的兩個社區, 一戶四十坪的房子在台北可能要一千五佰萬, 但在台南可能只能賣五佰萬。 這其中一千萬的差價是從那來的? 建商建造的風險在兩地有差這麼多嗎? 我不這麼認為。 同一時間建的,所以兩地建材成本差不多,建材漲價的風險也一樣。 人工台北比較貴,但也沒有差到三倍那麼多。 台北的房子需求大,賣不出去的風險也相對地小。 這差價我覺得主要是台北社區附近工作機會多,交通網路發達, 有好學區,有大圖書館,生活機能良好。 而這一千萬的差價主要都是屋主的地貢獻出來的, 而不是建商承擔的風險。 假設舊社區是五層樓共五十戶,都更後變二十層樓共兩百戶。 扣掉原住戶,都更後這社區新增了一百五十戶。扣掉五佰萬 建商的「成本」(在台南五佰萬是還有利潤賺的),總共還有 十五億的利潤。若全分給舊住戶,一戶可分到三千萬,也就 是再多分到兩戶。 再回頭看看原文原住戶的待遇, 主要就是舊屋變新屋,其價值不超過五百萬,和三千萬比不 到六分之一。更何況這新屋的價值對原屋主只能算是不必要 的浪費。其生活品質更因室內面積變小而變差。而所謂房價 的增值對自用戶只是虛幻的數字。因為就算你賣掉新屋的錢 也很難在同地段買到相同室內面積的「新房」。這就好像別 人向屋主借了一千五百萬賺了六千萬,最後只還給屋主一千 五萬,而屋主的好處就只是舊鈔換新鈔。 這推論中如果有計算錯誤,請多多指教。 如果覺得假設不合理,例如台北一戶的成本 無法用五百萬囊括,也請說理由,例如那些風險在台北是低估 了或沒計算到,並說明多少才是合理。 補充一下,我並沒有堅持這十五億的利潤全部都要歸原住戶, 只是要強調這十五億原住戶一毛都拿不到是不合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10.193 ※ 編輯: oversky0 來自: 123.204.210.193 (04/23 22:38)
文章代碼(AID): #1BqNC8r3 (Polic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qNC8r3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