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薪資與物價

看板Policy作者 (彭淮南:我只是個公務員!)時間16年前 (2009/12/15 11: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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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陷入工時迷思上面 因為知識經濟的工作不是依靠「工時」產出的 所以用工時去計算薪水已經不合時宜 薪資最基本的定義是企業對於個人價值的評價,用總體經濟學的觀點來看 是個人人力資本在市場上的價值。 簡單來說,責任制就是給知識生產者的工作,但相對的就必須有彈性時補助 你所謂的所有產業都超時工作,是建立在所有工作都只需固定工作八小時的基礎上 但這個基礎的由來正是工廠排班的由來,這種理由就像是已經跟你講這個尺標有問題 你還用這個尺標測量是一樣的。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ok, 這樣就請發13hr的薪資, : 而不是利用自由班之類, : 談8hr薪資, 卻要工作12hr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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