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務員該不該有言論自由?

看板Policy作者 (學弟!你肥皂掉了)時間17年前 (2009/03/20 16:16), 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7/36 (看更多)
小弟也就公務員之言論自由發表一些淺見..... 有大大主張在私人時間以私人身份發表言論即非公務員之言論 個人認為這有很大的問題 姑且不論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公務員法規的法律層面 只討論一旦開放這類言論自由(行政上之免責)所帶來的現象 首先 一堆亂七八糟的政論節目將會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公務員 他們會以鮮明的立場宣揚他們的理念 且很有可能是反對既定政策 他們用下班時間且非以公務員身份發表言論看似合理 但大眾就是知道他們是公務員 是代表國家執行職務之人 該公務員的一言一行將會被大眾"不理性"的解讀成是國家的政策 當大眾因違反行政法規被處罰時 將會把該公務員言論搬出來當擋箭牌 以換得減輕罰則 別說這不可能..... 行政罰法第8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民眾並沒有受過行政法規或一般法律常識等訓練 要求他們分辦公務員言論何時是職務上的言論 或何時是私人言論 以及這兩者之間的差異 實在是"無期待可能性" 公務員的私人言論 等於為這些民眾開了一道即使違法也可從輕的方便之門 社會因此陷入混亂的可能性 個人認為頗大 另外還有行政一體原則有可能受到挑戰等問題 開放公務員言論自由上行政免責的可行性評估 個人認為實在不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7.212

03/20 16:51, , 1F
「民眾無法分辨公務員 是否依職務發言」其實除了社會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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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執政當局名聲受損外, 因為該發沒有成為政策;所以並沒有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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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或社會大眾帶來傷害; 以此次個案來說,只是「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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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並沒有人因政府的施政受損。 所以特別立法,因為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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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辨別而更進一步去規範言行; 只換來 政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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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56, , 6F
人民因為媒體和政治人物,而對某件事過份關注;搞得肝火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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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神不寧;卻忘了 除了一篇文章貼出、身份被查 並沒有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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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6:58, , 8F
權益涉入其中; 現在去立法,我覺得太激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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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點說;人民就算每次都把政府官員的談笑話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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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該 幾乎不會有權益受損吧 畢竟,政府官員,依職務
03/20 17:00, 10F

03/20 17:00, , 11F
很認真的、循正式管道說出來的話 也還是很多沒兌現啊...
03/20 17:0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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