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務員該不該有言論自由?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之銘言:
: 我想這部分本身要討論的部分有幾個
: 1.理所當然,認為此種言論不適當是言論自由的範疇
: 但此次將事件爆出來並施壓行政單位者乃是有權力者此點其實就已經超脫言論自由
這點是不是很矛盾?
可以認為言論不當
但是不可以要求對其言論不當負責?
: 2.輿論的部分,則需有待社會有更多的討論後才會形成,因此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是說沒有形成輿論之前 話都可以亂講嗎?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 3.公務人員的言論與思想是不能做為此人是否適任的觀點
: 當前連叛亂罪都只罰行為者,不能因為其宣稱叛亂而處罰
: 故言論本身不應該當做行為來看。
其事件本身已經造成民眾對政府公務員的不信任(有種族歧視)
還只是言論與思想的問題嗎?
行政單位不處理這問題,就是等同默認公務人員有這種為民服務的態度沒有問題。
: 4.如果以本身的言論來當做處分的理由,的確是可以成立,但事務官與政務官
: 此二點也必需分開討論如果某莊姓政務官都不需要為自己的言論免職,那麼
: 受保障的常任文官理所當然應受到更大的保障。
*** 轉貼自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莊國榮在台中參加謝長廷與蘇貞昌的總統選舉造勢活動時,批評馬英九父親馬鶴凌私生活
不檢,因部分指控缺乏根據,且用辭激烈不雅,引起輿論批評[6][7]。莊國榮當晚請辭教
育部主任秘書一職,並獲得部長杜正勝立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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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不需要為自己的言論免職?
難道是指連助理教授也不能當?
: 5.當行政單位以言論處份常任文官時,將會牽扯到實質言論審查的範疇部分,
: 再者常任文官是否與政務官相同俱備沒有上下班之分也是必須列入考量。
: 特別是此次的爭議言論已經避開職務上發言的問題。
你的意思是說
公務人員下班後所做的事情,都不該以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罰,是嗎?
因為已經下班了!
: 上述五點是我的看法,煩請版友指導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其實最有趣的事情是:『究竟怎樣才是箝制言論自由?』
: : 如果主張國家公務人員私底下寫文章侮辱本國人民是言論自由。
: : 那麼被侮辱的本國人民,要求他沒有資格擔公務人員的主張
: : 算不算也是言論自由?
: : 以言論自由為由,批評此事,認為這不該被吵的人,本身就陷入一種
: : 要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中,或者說根本只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才是言論自由。
: : 所以最後還是要由行政單位,承受有沒有箝制言論自由的責任
: : 如果行政單位懲處的理由是以發表某言論為理由,
: : 那麼就是箝制言論自由的作法。
: : 如果行政單位懲處的理由是以違反公務人員適任的理由,
: : 就不算是箝制言論自由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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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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